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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美杜莎的眼泪,刚刚来到51大家庭,希望认识到更多的朋友。我生活在美丽的河南。我的个性签名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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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7的日记

cccccccccccc

2008-12-07 13:48

2008-12-06的日记

太爱一个人,会被他牵着鼻子走,如被魔仗点中,完完全全不能自己。从此,你没有了自己的思想,没有了自己的喜怒哀乐,你以他为中心,跟着他在一起时,你就是整个世界;不跟他在一起时,世界就是他。   

          太爱一个人,会无原则地忍受他,慢慢地他习惯于这种纵容,无视你为他的付出,甚至会觉得你很烦,太没个性,甚至开始轻视,怠慢,不尊重你……
  

        太爱一个人,你无异于一支蜡烛,[url=]奋不顾身地燃烧,只为求得一时的光与热。待蜡烛燃尽,你什么都没有了。而对方只是一个手电筒,他可以不断放入新电池,永远保持活力。
   

        太爱一个人,他会习惯你对他的好,而忘了自己也应该付出,忘了你也一样需要得到同等的回报--他完全被你宠坏了。不要以为你爱对方十分他也会爱你十分,爱是不讲道理的,所以很多时候,爱也是不平等的。
  

          不,不要爱一个人爱的浑然忘却自我。那样全身心的爱只应出现在小说里,这个社会越来越不欢迎不顾一切的爱。给他呼吸的空间,也给自己留个余地--飞蛾扑火的爱情,正在进行时固然让人觉得壮美,但若他成为时,你如何收拾那一地的狼籍?投入那么多,你能否面对那惨重的损失?
  

          所以,爱一个人不要爱到十分,八分已经足够了。剩下的两分,用来爱自己。
  

          可是10万个不爱他的理由也敌不过一个爱他的理由~! 

2008-12-06 15:28
2008-11-29 16:18
kkk
2008-05-11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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