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庭审判中国贪官 两案犯合谋洗钱5亿美金2008-09-01 22:08

美国法庭审判中国贪官 两案犯合谋洗钱5亿美金
http://finance.QQ.com  2008年09月01日06:24   新京报   我要评论(12994) 相关新闻

本报综合报道 近日,涉嫌盗窃银行近5亿美元的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两名前管理者许超凡、许国俊被美国法庭定罪。

据多家国外媒体报道,美国地区法庭8月29日裁定许超凡、许国俊以及两人的妻子余英怡和邝婉芳被认定合谋诈骗、合谋洗钱以及合谋转运盗窃钱款等罪名成立。法庭将在11月对几名被告量刑。

据悉,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前行长许超凡与其两位继任者余振东、许国俊等人利用职权,在9年内贪污挪用公款4.83亿美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监守自盗案。被盗资金通过洗钱,转入许超凡等人在香港和加拿大的个人账户。

2001年,审计发现开平支行共有4.83亿美元资产不知去向,而许超凡、余振东和许国俊以及他们的妻子已逃到美国。2004年9月下旬,许国俊在美国堪萨斯州的一个小镇上被捕。当年10月初,许超凡在俄克拉何马州的一个小镇被拘捕。许超凡、许国俊及其亲属后被美国司法部指控十五项罪名。

案中另一主谋余振东,于2002年12月在洛杉矶被联邦调查局拘捕,翌年2月被美国判处入狱12年。其后余振东被遣返回中国受审,2005年8月被控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审,一审被判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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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开平案震慑4000外逃官员

中国银行开平支行贪污案的两名主要嫌疑人外逃四年后日前被美国司法部起诉。中国国内各界认为,此举是中美两国在司法领域的成功合作,也将震慑中国在逃国外的四千余名贪官。

“这是中国打击外逃贪官的又一进步。”外交学院国际法教授刘文宗说。“通过与美国司法界的合作,使逃亡国外的贪官意识到原来美国也不是避难的天堂。”

美国司法部提供的起诉书显示,被告开平支行前负责人许超凡、许国俊及其亲属等5人在1991-2004年间涉嫌使用诈骗来的金钱进行交易等,而被指控犯有诈骗、洗钱等15项罪。

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司长宫晓冰在接受新华社独家专访时说,此次起诉是继许超凡、许国俊的同伙,原开平支行另一名负责人余振东两年前在美受审并被遣送回国后,“中美两国司法领域就打击外逃贪官的又一次重要合作。”

他说,自中美签订刑事司法协助协定以来,两国司法机构互有请求、互有帮助,合作进展“相当好”。他表示,“司法部全力支持和鼓励中美在司法领域的类似合作。”

2001年10月,中国银行广东省开平支行的前后3任高层管理者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被怀疑与该行账目存在的4.82亿美元联行资金缺口有关。调查开展时,三人已携巨款潜逃到香港,而后到了美国、加拿大。

2004年2月,余振东在美国拉斯维加斯联邦法院受审,因非法入境、非法移民及洗钱三项罪名被判处144个月监禁。同年4月16日,美方将余驱逐出境并押送至中国。余振东成为中美建交25年来,第一例经过美国严格法律程序、并由美方押送至中国的重大经济嫌疑犯。

时隔两年,该案的另两名嫌疑人一同被美司法部起诉。

在京部分国际法及反腐专家认为,“二许”很有可能依余振东相同的方式被遣送回国。

刘文宗则认为由于中美之间没有引渡协议,“二许”能否最终遣送回国尚不可知。但重要的是这次起诉对中国所有的外逃贪官是一次震慑。

商务部的一份调查表明,近几年来外逃官员数量大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500亿美元,但目前被遣返并追回财产的只占很少比例。中国政府曾多次表示,对于外逃贪官,决不能放松与国际合作遣返打击的力度。

刘文宗说,在“二许”案中,在美方没收嫌疑人的非法所得后,中方可以通过外交谈判回收部分没收财产,以弥补“二许”贪污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三年前余振东一案查办中,美方已把所没收的355万美元赃款全部返还中方。(据新华社北京2006年2月9日电 记者许林贵 孟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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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支持美方起诉“开平案”嫌犯

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王兆文表示,中国银行支持美国司法部对中国银行开平案件主要涉案嫌犯提起诉讼,并将予以积极配合。

这位新闻发言人说,中国银行注意到近日中外有关媒体就美国司法部宣布以涉嫌诈骗、洗钱、护照和签证欺诈等十五项罪名,对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前行长许超凡、许国俊及其亲属提起诉讼的报道。

据介绍,中国银行开平支行特大贪污挪用公款案是中国银行在2001年10月进行全行数据信息科技大集中时发现的一起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开平支行三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等人被指控内外勾结,利用当时联行资金汇划系统存在的漏洞,大肆贪污挪用巨额银行资金,并在案件败露后经香港、加拿大逃往美国。

案发后,中国银行及时向警方报案,同时采取各种措施,追查和堵截被犯罪嫌疑人转移的涉案资金,并依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美、加等地对涉案人员提起民事诉讼,全力协助执法机关对涉案外逃人员进行追捕。美国方面已于2004年4月16日,将外逃美国被拘押的中国银行开平支行特大贪污挪用公款案主要嫌犯之一余振东移交中国警方。

王兆文认为,打击和预防洗钱与腐败犯罪是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共同责任。美国司法部近日宣布以涉嫌诈骗、洗钱、护照和签证欺诈等十五项罪名对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前行长许超凡、许国俊及其亲属提起诉讼,这是中美两国执法机关的成功合作,也是查办开平支行特大贪污挪用公款案工作取得的又一重大进展。中国银行将继续配合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执法机关彻查此案,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全力追回银行资金,维护法律尊严和经济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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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报告称中国外逃官员4000人卷走500亿美元

数亿元资金“神秘蒸发”,2005年初,中国银行 哈尔滨分行河松街支行行长高山携巨款外逃,再一次引起中国社会的震动。联想起已有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高严等人外逃,如何打击贪官外逃已经成为社会的焦点之一。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工商银行原行长张肖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中国现行金融监管体系中的漏洞,是导致屡屡出现贪官成功携带大笔资金外逃的重要原因。”

据商务部一份调查报告,外逃官员数量大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500亿美元。

张肖说,目前中国的银行系统无法跟踪记录大笔资金的流向,银行对现金的使用、特别是大额现金的提取和使用没有严格的限制,这就为许多犯罪分子洗钱提供空间。

“中国已经实行个人存款实名制,对遏制贪官转移赃款起到了一定的限制作用。但是银行对企业账户的监管还存在不少问题。目前企业乱设账户的情况仍然非常严重,许多企业在不同银行设立多个账户,导致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难以及时全面掌握企业的资金流向,许多贪官和其他犯罪分子通过企业账户隐匿和转移非法收入。黑龙江发生的这起中行基层行长携款潜逃事件就反映出这方面的混乱情况,”她说。

她指出,“客观地讲,几大银行由于分支机构众多,本身在内部监管方面就存在难度,再加上银行系统的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银行系统屡屡出现蛀虫,他们往往与贪官相勾结,为包括贪官在内的犯罪分子提供方便之门。”

她说,目前,金融监管在银行间监管方面更显得薄弱,许多犯罪分子就是利用银行间的信息不沟通,通过多次转账将违法所得顺利转移。据悉,黑龙江中行的例子就牵扯到几家银行,因此没有被及时发现。“如果流通只是在中行内部,中行内部的监管环节很可能会发现非法转移大额资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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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真正的外逃贪官到底有多少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副局长王利明说:“据我们统计,现在真正逃往境外的是200多人,不像网上说的数字那么大。”王利明是在9月7日举行的全国百强县(市)检察长论坛上做如此澄清的。(《新快报》9月11日)

不久前曾有媒体报道称,“我国检察机关与公安、边防等部门通力合作,开展了卓有成效的追捕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有关机构还公布了被缉拿归案的卢万里、余振东等7名外逃贪官名单。然而,笔者注意到,网友对如此“成效”并不买账。有的网友认为,抓回来的外逃贪官只是“九牛一毛”、“冰山一角”;有的则质疑,“没抓回来的是否也应该公布一下?”反贪总局负责人如今公布的外逃贪官的“统计数字”,似乎正好对这个问题给出了答案。

然而,我们不难发现,高检院的统计数字只是“一家之言”而已。去年7月,有媒体报道说,中国有关部门掌握的最新情况显示,目前中国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在800人左右,涉案金额近700亿元;而同时有媒体报道说,外逃官员数量大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500亿美元,该数据来自2004年8月媒体对商务部一份调查报告的报道。在2004年5月,公安部新闻发布会却公布,我国尚有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500多人。在前年召开的全国政协会议上,曾有几位分别来自银行界、建筑领域、交通部门和电力行业的委员相互“揭短”,因哪家行业“外逃贪官”“最多”“最大”而引发了一嘲舌战”,虽然彼此互不服气,但终因拿不出“权威”数据而不了了之。

这种情形用一个形象的说法,就是“鸡说鸡话、鸭说鸭话”,本该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的各部门总是“说”不到一起。这让人很难理解,也完全是不应该的。目前,加紧与各国签署引渡条约,借各国之力缉逃,已成为中国政府的现实选择,但贪官外逃后再去谋求“引渡”合作,毕竟是一种高成本的反腐行为,把希望寄托在仰人鼻息的“遣返”上,终究还是个不得已的“下策”。兵法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只有把贪官外逃的情况摸清,才能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从而找到解决贪官外逃问题的治本之策。摸清外逃贪官“底数”、掌握其规律,难道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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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部分外逃贪官名单

蒋基芳: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原局长、烟草公司原经理、原党组书记。

卢万里: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

许超凡: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案发前担任中行广东分行财会处处长。

许国俊:中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

程三昌:河南豫港公司原董事长,曾任漯河市市委书记。

杨秀珠: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曾任温州市主管城市建设的副市长。

董明玉:河南服装进出口公司原总经理。

蓝甫:厦门市原副市长,与赖昌星案有涉,2000年1月21日归案。

罗庆昌:云南旅游集团公司原董事长。

周长青:国有控股的西安市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兼汽车部经理,归案后被依法执行枪决。

陈传柏:昆明卷烟厂原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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