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我骄傲的人-----我的表哥2010-12-01 09:59
从灌南县李集乡走出去的他,多年前曾是一名默默无闻的教师,但是在学习的道路上他永不停步,勇攀新高,凭着自己的坚强毅力和后天的不懈努力,终于成就了一番事业,当上了大法官,并走上最高人民法院组织人事部副部长的位置。
今年42岁的王锦亚出生在一个书香家庭,其父亲曾担任过硕湖中学的校长。家庭崇尚读书、支持读书的良好氛围深深影响了他。从孩提时代起,不管是在教师或者同学的眼中,王锦亚一直就是个热爱学习、品学兼优的好孩子,在李集小学、硕湖中学、职业高中的读书生涯中,他的成绩始终保持在班级名列前茅。1981年,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淮阴师范英语中等专业,三年后,他带着毕业证书返回家乡的职业中学任教课程。
在教书育人的同时,王锦亚时常感到知识的缺乏,加上那个时代的同学好多也都陆续地考上了重点大学,强烈的自尊心让他感受到落后于他人,为此,他决心加快节奏,去追赶前进路上的目标。由于已经参加工作,没有脱产学习的机会,他只能通过自学考试来实现自己的理想。白天,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他把时间更多地挤在学习上;晚上,更是他学习的最佳时机,他忘我地扑在书本上,徜徉的知识和海洋中,有时甚至忘记了时间,机会终于来到了,1988年,省委党校面向全省招收政法班的学员,知道这个消息后,王锦亚很兴奋,他积极备战并以良好的心态投入考试,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再次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大学这道门坎。酷爱学习的王锦亚面对全然一新的法律专业,他抱着浓厚的兴趣,面对法学那博大精深的理论,他沉缅其中,乐而忘返,学习完所规定的专业后,他决心再继续深造,最后被中国政法大学的研究生院录取为硕士研究生读刑事诉讼法专业。1993年,王锦亚被分配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从事调研、综合和办案工作。1996年,组织上考虑到王锦亚家庭居住在北京的实际,将他调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
在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刑事法官期间,王锦亚继续从事办案和综合调研工作,办理了一批比较重大疑难的刑事案件,参与起草了大量的领导讲话等文稿和调研材料。在担任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部任免处副处长期间,他参与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和法院系统机构改革工作,组织审查了各高级法院的机构改革方案。担任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部副部长期间,参与死刑核准权回收的组织准备工作,组织实施了从下级法院选调法官、招录公务员、机构申请、干部配备;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公务员登记和工资套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修正案》组织准备、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调整、编制分配、人员调配、干部考核选拔、工资福利管理等工作。2003年,由于王锦亚的出色表现,组织上又对他委以重任,让其主持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部的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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