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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为一个男人的100句忠告:
1 你可以不拥有任何东西,除了对生活的激情。
2 然后是钱。
3 努力赚钱。
4 有了钱,可以拥有很多女人的身体。
5 没有钱,要拥有很多女人的心。
6 如果身体和心你都无法得到,那只能说明你的无能。
7 英雄和浪子,取长补短。
8 该英雄时要英雄,该浪子时得浪子。
9 喝酒,抽烟。一个都不能上瘾。
10 赌,女人,权力。追求,但不能沉沦。
11 热爱体育。如果你不热爱你就不是男人。
12 即使你爱体育爱得发疯。也不能抱着体育生活一辈子。
13 善待你的家人。
14 网络游戏,浅尝辄止。
15 有分寸,懂得控制......
[置顶]公司章程 2009-11-22 21:51
[置顶]2008-12-12的日记 2008-12-12 19:55
[置顶]一个好老公的作息时间表 2007-09-25 02:04
[置顶]一个老公的忏悔 2007-06-01 21:43
[置顶]学会珍惜 2007-05-18 15:44
| .男人是用来靠的,所以要可靠;女人是用来爱的,所以要可爱。 2.時間可以篩選出真正留戀的人... 3.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用自己冷漠的心,对爱你的人掘出一条无法跨越的沟渠。 4.哭,并不代表我屈服;退一步,并不象征我认输; 放手,并不表示我放弃;微笑,并不意味我快乐! 5.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 6.世上本来没有美女,追求的人多了自然就成了美女。。。 7.世界太大还是遇见你,世界太小还是丢了你. 8.曾经拥有的,不要忘记;已经得到的,更要珍惜;属于自己的,不要放弃;已经失去的,留着回忆;想要得到的,必须努力;但最重要的,是好好爱惜自己! 9.分手后不可以做朋友,因为彼此伤害过,不可以做敌人,因为彼此深爱过,所以我们变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10.去一個地方,想念一個地方,都是因爲那裏的人, 而不是那裏的風景,一個城市會跟自己聯繫起來,也是因為那裏有和自己相關的人,有你放不下的人。 11.人生没有彩排,每天都是现场直播! 12.點的是煙、抽的卻是寂寞...... 13.钱不是问题,问题是没钱。 14.老婆是电视,情人是手机,在家看电视,出门带手机;破产卖电视,发财换手机;偶尔守电视,整天玩手机;固定的电视,移动的手机;频道免费,手机收费。男人都想拿着手机看电视。 15.我沉默,因为心上漂着淡淡的忧伤;我微笑,因为转身后看见你在身旁…… 16.死容易,活着太难。 17.有事做的时候我们把忙碌当作累,没事做的时候我们却把放松当作无聊。 18.放得下的是曾经,放不下的是记忆。 19.男人喜欢听话的女人,但男人若是喜欢一个女人,就会不知不觉听她的话。 20.最牛英文缩写 中国银行-BC(Bank of China)-不存! 中国农业银行-ABC(Agriculture Bank of China)-俺不存! 中国工商银行-ICBC(Industry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爱存不存! 民生银行-CMBC(China Minsheng Bank Corp.)-存吗?白痴! 国家开发银行-CDB(China Development Bank)— 存点吧! 北京市商业银行-BCCB(Beijing City Commercial Bank)-白存存不? 21.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那是一种幸福。 在错的时间,遇到错的人,那是一声叹息。 22.有些事,我们明知道是错的,也要去坚持,因为不甘心;有些人,我们明知道是爱的,也要去放弃,因为没结局;有时候,我们明知道没路了,却还在前行,因为习惯了。 |
| 个人独资企业是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成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作为一个自然人企业,投资者对于企业的经营风险负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个独企根本不是企业法人,更谈不上公司法人。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能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这里的企业财产不仅包括企业成立时投资人投入的初始财产,而且包括企业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投资人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的唯一合法所有者。 (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重要特征。也就是说,当投资人申报登记的出资不足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负的债务时,投资人就必须以其个人财产甚至是家庭财产来清偿债务。 (4)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尽管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起字号,并可对外以企业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合伙企业是介于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企业中间的一种企业形式,当创业者感到独资经营筹资慢,而且资金占用大时,可以用这用方式解决矛盾。参加合伙的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出资可以是资金、设备、技艺、场所、信用甚至是劳动,折股而成。合伙企业的资产可以属于出资人所有,也可以是共同所有,但带来的利润、收益归合伙人共同所有。合伙人可以订立一个协议,确定各自在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各种事项的规定,再提出申请,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后,起照经营。创业者组织合伙企业,可以解决诸如厂房、生产技术、行业威望、营销渠道等等的问题,而且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按出资比例负连带清偿责任,在创业之初也易于团结。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有两个以上合伙,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②有书面合伙协议;③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④有合伙企业的名称;⑤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指由50人以下股东共同出资, 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法定人数是《公司法》规定的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一人有限公司为一个股东。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公司必须有充足的资金才能正常运营。股东没有出资,公司就不可能设立。股东出资总额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即: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如拍卖业至少需100万元注册资本)。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对国家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科学技术部、国家工商局《印发〈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科发政字[1997]326号)规定,以高新技术成果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入股,作价总金额可以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但不得超过百分之三十五,作价金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二十的,需报省级以上科技管理部门认定,方能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重要环节,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其名称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组成、产生、职权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要求。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般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或股东会、执行董事、一至二名监事、经理。股东人数较多,公司规模较大的适用前者,反之适用后者。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照我国2006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如下法律特征: (一)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有严格限制的。各国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的规定不尽相同。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为2人以上50人以下。 (三)有限责任公司是资合公司,但同时具有较强的人合因素。公司股东人数有限,一般相互认识,具有一定程度的信任感,其股份转让受到一定限制,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须得到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四)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公司资本,不能发行股票。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 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其主要特征是: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股份有限公司从本质上讲只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而已。由于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能在50人以下,这就限制了公司筹集资金的能力。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克服了这种弊端,将整个公司的注册资本分解为小面值的股票(一般是人民币一元,当然也有例外:2000年,李嘉诚曾经购买过一个不知名公司发行的一股股票,总价是1500万港币,从而将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总数提到到5股),可以吸引数目众多的投资者,特别是小型投资者。 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使得它在组织管理上有很多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地方。 一、注册资本:同样指登记的实收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二、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的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或者1/2以上通过——在中国这种情况下,大量以投机为目的的股民根本不关心企业具体经营情况,更不要说自己出钱去参加股东大会,这样就为大股东操纵表决创造了条件;另一点区别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股份,不需要经过其他人同意;三、董事会和经理:这里和有限责任公司基本相同;董事长是公司的法人代表,经理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同时,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对于上市企业而言,还需要聘请独立的外部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
| 广西南宁某某贸易有限公司章程 ( 年 月 日股东决定通过/第1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某某一人出资,设立广西南宁某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或者有未尽事宜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广西南宁某某贸易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某某号房。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股东姓名或名称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某某 身份证 …………………… 第五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八条 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出资方式 某某 ……… 100% 货币 出资时间:股东出资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足额缴付。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九条 公司由一名股东组成,股东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签章)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直接担任。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决定;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经理对执行董事和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股东聘任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四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七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五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任期三年,由股东直接担任,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八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股东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第十七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应由股东作出决定,投资或者担保的具体数额规定为:10万元。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第十九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10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决定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修改章程应由股东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后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一式贰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股东亲笔签字、盖公章: 年 月 日 广西南宁某某贸易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某某股东某某于 年 月 日作出以下决定: 1、成立“广西南宁某某贸易有限公司”。 2、通过 年 月 日制订的公司章程。 3、决定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兼经理。确认某某(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为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并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4、决定公司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聘任某某(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为公司监事。 5、公司股东已对以上被选举人、聘用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广西南宁某某贸易有限公司 股东签字(盖章): 监事签字: 年 月 日 广西南宁某某贸易有限公司 任职证明 兹证明某某同志(身份证号码:………………,住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经正式选举拟出任企业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经理;某某同志(身份证号码:………………,住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经股东会同意出任企业监事,任期三年,并经审查上述同志履历中无下列情况: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 因犯有贪污、贿赂 、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 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期满或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4.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5.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6.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7. 是国家公务员;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监事的。 股东签名或盖章 广西南宁某某贸易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篇文章来源于 广西为您工商注册服务网 转载请以链接形式注明出处 网址:http://www.gxforyou.com/html/xslws/120221081231424233504811.html |
| 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公司各有何利弊? 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公司各有何利弊? 2005 年 10 月 27 日 全国人大常务会修订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 2006 年 1 月 1 日 实施。新的《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出现,是这次《公司法》修改中的一个亮点,它降低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门槛,有利于广泛吸纳社会资金,促进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一人公司是指一个法人或一个自然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独立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投资主体仅限一个法人或一个自然人,公司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按照《公司法》设立的,它仍然属于法人。公司股东只以其对公司出资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直接承担责任。在税收政策的适用上与同为一人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是不同的,主要区别在所得税政策不同。一人有限公司按照税法规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 2000 〕 16 号)文件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 2000 年 1 月 1 日起 ,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如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为自然人,则除了缴纳企业所得税外,股东个人从公司获得的税后分红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对于法人股东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其所得税政策同设立其他有限公司的税收政策是没有区别的。 从所得税角度分析,一人有限公司除了按照 33 %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外,对实现的税后利润全部分配给股东部分,还要缴纳 20 %的个人所得税,其综合税负率为 46.4 %( 33 %+ 67 %× 20 %)。如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其综合税负率为 28.4 %( 15 %+ 67 %× 20 %);而独资企业只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纳税,最低税率为 5 %,最高税率(应纳税所得超过 5 万元以上部分)为 35 %,而且还可以减除 6750 元的扣除数。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可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确定费用。 举例:假如某个人独资企业年度实现利润 30 万元,税后利润全部分配给投资者个人;某自然人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年度实现的利润也为 30 万元,税后利润也全部分配给股东个人(均不考虑企业计提公益金和应纳税所得额调整)。 一人有限公司需要缴纳所得税计算如下: 应纳企业所得税为: 300000 × 33 %= 99000 (元); 自然人股东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300000 - 99000 )× 20 %= 40200 (元); 合计应缴纳所得税 139200 元( 99000 + 40200 )。 个人独资企业需要缴纳所得税计算如下: 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300000 × 35 %- 6750 = 98250 (元); 计算结果,一人有限公司比个人独资企业多纳税 40950 元( 139200 - 98250 )。 如果一人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需要缴纳所得税计算如下: 应纳企业所得税为: 300000 × 15 %= 45000 (元); 自然人股东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300000 - 45000 )× 20 %= 51000 (元); 合计应缴纳所得税 96000 元( 45000 + 51000 )。 可见,所得税税率降低后,一人有限公司比个人独资企业少缴纳所得税 2250 元( 98250 - 96000 )。 虽然如此,但如果企业实现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小于 50000 元,则个人独资企业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档次要降低,税负也会随之降低。 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除了上述税收政策和设立主体、法律形式不同外,在设立主体和条件上还有些区别。设立主体上,根据《公司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而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的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由此可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人”与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的涵义并不相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在设立条件上, 两者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关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上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相比而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要相对宽松,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并没有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只需“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即可。另外,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 30% 。也就是说,股东用实物、知识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不得高于注册资本的 70% 。而个人独资企业对出资类型,即货币资金或非货币资金占投资人申报出资的比例,并没有作出任何强制性规定。 如果是倒闭,要否要将个人私有财产诸如房产拿来还债呢? 由于有限公司都是要注册资本的,你的注册资本是多少,你的债务就是多少,因此不需要将个人私有财产拿来还债;而个人独资企业因为是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此个人私有财产有可能被用于还债。 延伸阅读: 总结区别 企业 性质 设立主体 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法律地位及责任 适用所得税法 独资企业 只能是自然人 没有规定 非法人企业,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所得税法 一人有限公司 可以是自然人 最低 10 万,且货币出资不小于 30 % 法人,承担有限责任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可以是法人 企业所得税 |
| XX市XX区诚XXXX公司章程范本 文章来源:中顾网 作者:佚名 点击数:6114 评论:0条 更新时间:2009-8-25 15:06:44 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推荐阅读:个人独资 独资企业 XX市XX区诚XXXX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二条 企业名称:XX市XX区XXXX公司 第三条 企业地址:XX区XX街XX号 第四条 企业负责人: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第五条 企业经营范围:XXXXXXXXXXXXXXXXXX 第六条: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 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八条 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30万元,先期投入6万元。 第三章 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 第九条 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 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 本企业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 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条 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企业成立日期2007年1月1日。 第十三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十五条 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十六条 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第十七条 清算期间,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第十八条企业 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第十九条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正本件二份,报送登记机关一份,本企业存档一份。 投资人签字 XXXX年X月XX日 |
参与问问2008-07-25 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