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背上的爱情线
2007-05-25 14:20
| 手背上的爱情线 一 进入秋天,俊杰格外的勤快起来。他成天装扮的油头粉面不说,还逢人就嚷嚷:“谁要报销,随时代劳。” 我掏出一叠餐票,疑惑的问:“不至于索取回扣吧?”俊杰一把夺过它们,嘿嘿地笑:“分文不取,如数奉还。” 俊杰兔子般地闪了,留我愣在原地,不得其解。同事过来提醒说:“财务部新进一MM,小西,他在抢机会贴近她。” 我好奇地赶到财务部,果然见到一位清秀姑娘,正在低头核对着票据。她长发微卷,薄唇微翘,眼睛还会说话,位于斜前方48公分处。 俊杰用鄙夷的目光横扫我,我没搭理她。因为那里小西抬起头,站起身,还冲我微笑。她浅浅地微笑着,像早开的迎春花,带着羞涩的娇嫩。 下班后,俊杰请我吃牛排,来到店里,才发现小西也在。俊杰紧挨着她坐着,神采飞扬,像在示威。我定定地坐在她正对面,隔着38公分宽的餐桌,挺直胸膛。他俩唧唧呱呱地谈论着天气,我则妒忌地吃起牛排。店里换了一首舒缓的乐曲,小西叫我的名字。 “男人的左手和女人的右手有一条纹线,爱情线。这条线有一个功能,可以预测决定男女的爱情状况。”她对我说,“不如我替你看看今生的爱情?” 她的双手在空中不停地挥舞着,神情庄重得像巫师。我原本不相信什么算命看相,可面对美丽的巫师,到底伸出左手,摊开了掌。 小西的无名指划过我的感情线,盯着它嘟哝了片刻,一本正经地说:“爱情线不清晰且有分叉,说明你求爱的花样很多,挺浪漫的。”我心花怒放。“但我也说明你将无法长久地爱她。”她抬头看着我,郑重其事,“也就是说,你很花心!” 我嘿嘿地笑:前面说对了,后面说错了,因为我根本一次没恋爱过。 “来日方长,过去没恋爱,不代表将来就不是色狼。”她嘲讽起我。人们常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她说我是色狼,不就是对我有好感吗?我在心里窃喜。 那以后,我便于俊杰争抢着要代他人去报销,可惜嗓门低,还不敏捷,很多时候,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俊杰走进财务部。她的背影很嚣张,我的眼神充满遗憾。 我不服气,把的士票分开粘贴,每次只报销8元,这样上班时想见小西,便可堂而皇之地进到财务部,我还把宿舍搬到小西隔壁,这样下班后,也可经常遇见她。 二 朋友给我两张戏票,我想起约小西。我把戏票团在手心,匆匆地赶到财务部,朝她递过去。 她莫名其妙地看着我,没吱声。 我连忙缩回手,插入裤兜,解释说:“对不起,我忘记带票据了。” 转身要离开,听见有人说武广商品打对折,问小西是否去逛逛。她叹着长气说:“事情没做完,去不了!” 小西将独自留下来加班,真是天赐良机!我灵机一动,重重地坐进沙发,趁无人注意,掏出兜里的手机塞进夹缝里。 我在公司附近逛到7点钟,拨打自己的手机号码。铃声响起,那头传来小西诧异的声音。 我故作惊喜地问:“同志,我把手机弄丢了,你是哪里?” 小西反问:“你哪位?” 我报了名字。 小西笑了,说:“糊涂虫,你的手机落在财务部了。”我立在门口,等小西出来,欣喜地接过手机:“还担心它丢了,真要好好感谢你!” 为了不被她看出自己挨饿的企图,我请她到咖啡店。外面寒风呼啸,素面朝天的小西甜甜地笑着,温暖着一屋乳黄的灯光。她大口地嚼着香酥的咖喱鸡饭,一扫淑女状。 放下餐具,她瞪大眼睛盯我。我心扑腾扑腾地直跳,一个劲儿地揉着衣角。 小西撅着嘴唇说:“浪漫花心的男人,叫人提心吊胆,而我却既简单又实在,注定一辈子与他们无缘。” 听着这话,我脑门发冷,心想,她测试我就属于这种男人,说与我无缘,莫非她看出我的心思? 她缓缓地起身,掏出两张戏票,递给我:“它们,也是你的吧?” 我大惊失色,慌乱地摸裤兜,戏票真的不见了。原来自己掏手机,把戏票也带到沙发上。 小西抢走手机,也拾起了我美丽的邀请。 只是她拒绝了,直截了当地拒绝了。 三 我失眠了,眼睛可以作证。它们都成熊猫眼了。 我没有勇气再约会小西,只是常常在她出门后,不由自主地溜到她窗前,望着整洁的闺房,独自惆怅。 我患下一种病,叫单相思。 春天到了,小西的窗前摆了一盆茉莉花。新鲜的枝干吊着几片浅绿色的叶瓣,像吊着几片美丽的希望。我抚摸着它们,暗自神伤。 阳光照在叶尖上,一会儿工夫,就蔫了。 我惊叫起来,焦急地捧起花盆,找到花店,问,这花怎么要枯了?花匠往叶瓣上洒着水,告诉我说,茉莉喜湿,尤其在花季,每天都要至少给它浇两次水。 于是早晨,在小西出门后,我给茉莉的叶瓣洒水;黄昏,趁她还没回来,我往花盆的土堆浇水,每隔半月,我还给它施一次肥。 经常有男生来找小西,他们身高不一,西装的颜色也不同。她挽着他们,把高跟鞋踩得脆响,招摇地走过我窗前。 小西是快乐的,否则她不会忘记给茉莉浇水;而我所能做的,只是顶替她,给茉莉浇水。 我坚持天天为茉莉浇水,叶片渐渐由浅绿变成墨绿。5月6日,第一团花苞缀在它墨绿的叶瓣间,又过了些日子,茉莉开的第一朵鲜花,还长出五团新花苞。 盛夏,一朵朵洁白的鲜花尽情绽放,淡淡的花香袅袅飘浮,萦绕着整体宿舍。小西发现了它们,每次离家时,都要毕恭毕敬地凑近花旁,理理花枝,嗅嗅花香,再离开。 小西逢人就说,茉莉开花了,花儿圣洁得像天使。 我静静地看着这一幕幕,心里淌过喜滋滋的感觉。我知道,那是爱的另一种幸福。 四 秋天,茉莉花香飘远了,只剩下几朵枯萎的残花,倔强地垂在枝头。 一天,我因有事要出门,早早地起床,提着水壶蹑手蹑脚地来到小西窗前,我弓下身体,把水洒在茉莉的叶瓣上。水滴滴答答地落下,打湿了整个花盆。我起身欲离开,却被叫住了。 是小西,她立在窗棂旁,手里握着一把精致的牛角梳。她愣愣地看着我,问,如果不浇水,是不是茉莉花就不会开? 我放下水壶,理着乱发说,茉莉不浇水,春天就死了。那你,为它浇水多久了?她又问。 我说,半个春天,加整个夏天。 晚上,小西约我到长江大桥。她默不作声走着,直到走到桥中央。708路公汽驶过来,她让我定在栏杆旁,然后快步跑到前面三米开外,竖起右手掌,扬起手背让我看。 我定睛望去,在她的手骨处,有一道浅黄色纹线,车灯照在上面,绞线清晰地从小指根处斜滑到中指根底。 她郑重其事地说,手背上的爱情线,最特别。这样的人通常言不由衷,她说命中与你无缘,其实是很想与你在一起。 没等回过神,她走近我,问,如果是其他女孩种下的茉莉,你也会为它浇水吗? 我认真地思考了一阵,重重地摇头。 “像个傻瓜!”她娇嗲地骂了我,将双手交叉在胸前,一步一耸肩地朝前走。我跟在她身后,仅隔8公分距离,有茉莉香型的味道飘进我鼻孔。 五 周末,小西带我来到一座小区的大门口,她指着一栋洋房笑嘻嘻地对我说,我家就住在那二楼,你先候在这里,我代你去向父母汇个报。 她进了屋,与父母立在厅堂中央,像在谈论着什么。突然下起雨,我没带伞,小区也被栅栏隔住,躲雨要到街对面,可小西没下来,在街对面无法看见她,万一与父母争吵起来,那怎么办? 我放心不下,干脆站直身躯,任雨水飘落在脸上, 身上。小西出来,见到被雨淋湿的我,哈哈大笑。 我以为她被我感动了,没料到被她重重地捏了下巴。“你真是傻透了,下雨都不晓得躲起来。” 我说:我是担心你与父母谈崩,所以要一直看住你,还担心你找不着我,所以不敢远离。 她张开手掌,摊进我手心,说,巫师终于明白了,你模糊而分叉的爱情线,既不代表浪漫,也不代表花心,而是代表你在爱情方面迟钝而傻气。 我无意瞟她的手背,没看见那道爱情线。我抓住她的手背,贴近眼睛辨认,除了汪汪的毛也外,根本没有浅黄色的爱情线。 我惊讶地问:“你的爱情线,不见了?” 她咯吱地笑:“巫师能看见别人的爱情,自然能将自己的爱情线变消失!” 我纳闷着,她让我闭上眼睛。片刻后,我睁开眼睛,在她不停翻转着的右手手背,又多出一道浅黄色的纹线。我一把捉过她的手,一阵挣扎,一条粘着的黄丝丝脱落下来,缓缓地落到地面。 “傻瓜,哪有爱情线真长在手背的。”她得意地笑,眼睛扑闪扑闪地望着我,“其实我是不相信一见钟情,却无法逃避持之以恒的真情,才爱上你的。” 我拾起黄丝线,恍然大悟,原来手背上的爱情线,是小西决定接受我而设下的美丽结局。 父母在楼上呼喊我们。小西盯过我27秒,一把抱紧我,朝我抬起头……那时我俩距离0公分,我能强烈地感受到她动听的心跳。 |
穷酸司机的四滴泪水
2007-05-25 14:19
| 穷酸司机的四滴泪水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当洪荷蹬着高跟鞋从我身边走过时,我刚探出身子准务下车。美丽而妖娆的女孩总是吸引男人的目光,那一刻我竟忘记低头,脑袋便结结实实地撞在了车门上。晕头转向后,气急败坏的我就在心中立下一个誓言:哼!洪小妖,如果不把你泡到手,我这个头岂不是白撞了!然后我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在她那嫣然一笑中魂飞魄散。 洪荷是我们公司老总的千金,大学毕业回家后,闲着没事便会在我们公司里瞎逛。我经常坐在老总的奔驰车上用后视镜偷偷地注意她,心里想:如果能把这个美人弄到手,那以后的日子有多滋润……想着想着眼中便有了一滴泪水,因为自己的异想天开和穷酸落魄。 总在这时候老总已经神不知鬼不觉地坐在了后座上,便用那肥胖的手指狠狠地戳了一下我的后脑壳说:“你小子神经兮兮的,我就开除你。”我擦了擦嘴角的口水,装着恭恭敬敬的样子将车子发动。 其实我还有一个藕断丝连的女朋友,她叫小婷,初中我们就开始谈恋爱了,为了讨她欢心,高中毕业后,我开始没日没夜地赚钱,给她买化妆品、买时装,为了让她生活得更好,我经常馒头配白开水,不抽烟、不喝酒。这样的生活有时会让我觉得自己愧对男人的称谓。 我可以发誓自己曾经真心真意地爱着她,但,她却嫌我没有钱,没有小车,没有别墅。终于有一天,她傍上了一个六十岁的大款。我不让她走,她将嘴一撇:除非你立刻变成一个千万富翁。我心一冷把头扭了过去,说,你还是走吧! 虽然这样,她还是经常回来找我,她说那个六十岁的老头在那方面显得力不从心,从来没有将她喂饱过,所以她还是需要我。在她说“我爱你”的时候,我肆意地蹂躏着她,当快感渗透背脊的时候,却没有了爱情的滋味。 洪荷回来后,每天晚上我们便能看到一辆宝马车停在公司门口。知情人告诉我,那是洪荷的男朋友,刚从美国留学回来,英语过了十几级,他们本来就是青梅竹马,现在更是男才女貌、门当户对。 那个时候,我就有意无意地从那辆车旁边经过,我看到一个戴着墨镜、嘴里嚼着口香糖,穿得花里胡俏的男生随着音乐在那里摇头晃脑,这时我的心里掠过一阵悲哀,我心想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又想洪荷原来喜欢这种德性的男生!一天晚上睡到半夜,我的手机突然急促地响起,老总要我去夜总会载洪荷回家。我一听立刻来了精神,将奔驰开到了200公里的时候,立马赶到。 在夜总会门口,我看到了哭得如落花流水般的小美人。我将车停在了她的面前,她气呼呼地用眼瞄了一下后视镜中她梨花带雨的样子,真撩人啊! 当车子经过大桥时,洪荷说想下来吹吹风。当她走到桥的护栏边上,十岁游泳技术就一流的我在心中狰狞地笑道:跳吧,跳吧,这样我就可以英雄救美了。 可是,她只站在桥头看了一会儿,说,回家吧。我叹了口气想,没戏了,心中有一种捶胸顿足的冲动。 回到公司后,我隐隐约约地听说洪荷把那个会十几级的英语的男友甩了,原来那天晚上她的男朋友和其他的女孩在舞池拥吻的时候,被她逮着了,于是,就有了我去接她的那一幕。 小婷最后一次来宿舍找我。她说,老头要搬到深圳去,以后不能见面了。她攀在我身上,将嘴凑了上来,一边解我扣子一边问我想不想要。我厌恶地别过头,但是,手却粗鲁地扯下她的裙子。我知道我只是在泄愤而已,因为从头到尾我的眼睛都是清醒地张开着。 洪荷终于到公司里面上班了,因为老总心脏病突发进了医院。于是,我的任务由总经理司机变成了总经理千金司机。虽然老总觉得我有时候神经兮兮的,但我的驾驶技术还是一流,三年里,我开的车连刮伤都没有过,而且我长得高大健壮、身手又不错,像极了电影里英俊冷酷的保镖。 不过,老总严厉地警告我,千万不要有什么歪主意,否则我会比借高利贷还惨。 小车司机与千金小姐的患难爱情 每次开车载洪荷的时候,我总是默默无声,她说到哪我就到哪。虽然自己仰慕千金小姐得要死,但我知道那只是一种庸俗的冲动,我不会只爱一个只枉有物质的女孩,就像小婷,我知道当我是千万富翁的时候她或许会实心实意地爱我,但是我也知道我贫穷落魄的时候她会离我远去。 洪荷要去北京参加一个展会,那一天,我载着她往机场的方向开去,在一个路口的时候突然一个老人骑着自行车往我冲来,我一边鸣着喇叭,一边踩下刹车。幸好我开车的技术真的一流,我在离那那个老人的几米处把车停了下来,那个老人却被眼前的情景吓得摔倒在地。 “等我一下!”洪荷在后座上说道,然后开了车门走了下来。我看着她把地上的老人和自行车都扶了起来,然后还替他扫身上的灰尘。摇下车窗时我听到洪荷说,老人家,我陪你到医院吧。当老人摆手的时候,我看到她硬把一张百无大钞塞到了对方的手里,那一刻我的心中涌起了一种酸酸的感觉,却仍然不敢有爱情的味道。 但,每天我看着这样一个娇小的女孩为庞大的公司忙得溃不成形时,我的心中便会是一种想要呵护她的冲动。 我只有在她出入公众拥挤场合的时候,默默地走在前面为她开路;在她与想入非非的客户洽谈业务时,紧紧地跟在她的身边,迫使那些伪君子暗暗地将口水吞到肚子里去,在她头疼脑热的时候,为她买药送水。 那一天,我载她去女友家聚会,她那个风情万种的女友对我说:帅哥司机,过来陪我喝一杯吧?我摇了摇头面无表情地说:我不做工作以外的事。在她快下不了台时,洪荷摇晃着酒杯过来了,她说:让我陪你喝吧,呆会儿他还要开车的。我看着她俏红的脸,恨恨地骂了自己一声,窝囊废! 洪荷喝了不少酒,当我把她扶到车厢的后座上时,却被她紧紧搂住了。她说她好累,想在我的怀里歇歇。她又说她热,便抬手解开自己衬衣的扣子。我隐隐地看到她裸露白嫩的双峰,挑逗极了。我吞了吞口水几次将心中的欲火硬生生地强压下去。 趁着她熟睡的时候,我将她的扣子扣好,然后从奔驰车后座的冰箱里拿了一瓶冰镇矿泉水,一半喝下去,一半把它淋在自己的头上,再狠狠地痛骂自己有色心没色胆。 十月里我与洪荷在离公司近千里的地方刚谈完公事,老板娘打来电话说老总病情突然加重,叫我们马上回家。深夜十二点,我开着车抄近路发了狂似地往回赶,在一个阴暗的路段时,一棵树干却横在了路中。 我看了看黑咕隆咚的四周严肃地对她说:不要下车,否则你会没命!在我开始搬动树干的时候,突然两个黑影窜了出来。 我将其中一个人死死压在身下,另一个人却趁机上前用手卡着我的脖子,就在我感觉到生命开始游离的关键时刻,眼前的人却慢慢地向后倒,然后我看到洪荷张大眼睛惊恐地站在我面前,她手里的千斤顶“砰”地落在地上。 在车上她拿着药水很近很近地替我止血,我闻到了她身上淡淡的茉莉花香,那种平静而又舒适的香味一直渗透一直渗透,直到我的心底。这时我的一滴眼泪滴落在她的手心里,当她大大的眼睛定格在我的脸上时,我咧着嘴说:啊!轻点!好痛! 有一天,当我开着车与洪荷外出时,她突然对我说:穷酸小子,我好像爱上你了。我一个急刹车问道:什么时候?她说,在你用冰镇矿泉水洗头时。那时她似水的眼神里好像有鱼在游。 从此,本来坐后座的她,坐到了我旁边的副驾驶位上。 几天后,我载老板娘出去时,看到她指着路边一棵树恶狠狠骂道: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门儿都没有,也不拿镜子照照自己的德性。 我别过脸去,心中鄙夷地笑着,有几个臭钱有什么了不起的!有几个臭钱就可以说别人是癞蛤蟆了? 十二月送洪荷到她家门口,洪荷对我说,有空我们去海边走走吧!我说:海风太咸,我不喜欢那味道。她说,不然去爬山吧。我又说,山路崎岖,我没那份闲情。然后我看到洪荷的泪水从黑黑亮亮的皮鞋上滑落。 洪荷说:穷小子,我真的爱上你了。 我说:我没有大奔,也没有宝马,我不敢爱你。 孬种!洪荷留下两个字捂着脸跑了。 我想喊住她,却没有出声,但我却感觉二楼阳台上老板娘投来的冷冷的眼光。 洪荷出差后,老板娘拿出一沓钞票对我说:你被公司炒鱿鱼了。 我抽出几张属于自己的钞票,然后拿起行李走人了。当我的脚步跨出公司大门时,我想起洪荷骂我孬种时的情景,一颗泪珠滴了下来。 贫富之间,也有爱情的真谛 一年晨,我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里做起了贷车司机,因为洪荷说我像孬种,所以我拼命地作贱自己,除了开车我还要负责搬货和结账,除了吃饭,我还会经常大口地抽烟和喝得酩酊大醉。 在那样的日子里,我越来越觉得自己像只癞蛤蟆了,因为我越来越相信洪荷。 突然有一天,老板告诉我公司新来了一个同事,当他介绍她时,我张大嘴地发现,是洪荷。但她只是款款地站在我的面前,微微地笑着,然后就把泪水渗进我的袜子里。 晚上在街上大排档吃东西时,洪荷告诉我:如果富有是一种罪过,那么她现在愿意放掉这一种罪过,与我平淡地生活。 她又说:我不要和你去海边玩,也不会和你去爬山,只要你开车的时候我就坐在你的旁边,这样的机会能给我吗? 我看着穿着平跟鞋和普通T恤土土俗俗的她,眼中泪水开始聚集在一起,心中最后一道防线轰然倒塌,我知道拥有太强的自尊心才是一种罪过。 其实我早就知道,真爱与贫富是没有关系的,只是,当初我为什么没有勇气留下来争取爱情呢? 我说:现在爱你来得及吗?她吸了吸鼻子说:你说来得及就来得及! 我紧紧地搂着眼前娇小瘦弱的人儿,又在心里立下一个誓言:不管是海边,还是去爬山,或者是开车载她,这些机会我统统都要。 这时有一滴泪又从眼里涌了出来,但是我却让它流进了心底。 |
你能把我的名字念得那么好听
2007-05-25 14:19
| 你能把我的名字念得那么好听 1 火车在早上六点一刻到达广州。安筠提着比自己还笨重的笨子,挤在一群民工中间走出火车站。 夏日的阳光出来得总是特别早,混杂着南北来往的口音,显出丝丝不安来。正如安筠此刻的心情,虽然还如出发时那般坚决,一路上也没来得及反悔,但仍止不住担心。 打车之前,她把箱子搁在身前停了一小会,很夸张地叹了口气,然后笑了笑。这是她留给广州的第一个表情,自己都觉得模棱两可。是激动,还是心虚?也或者只是行李太重,提了这么段路已经累了? 除了她自己,再没第二个人知道,她放弃在上海的一切,大老远地跑过来,是来嫁给胡信明的。 现在爱情就是有点蛮不讲理,大家都这样儿,我为什么不可心?的士七拐八拐终于停到胡信明住的那栋楼下,安筠还在孩子似地鼓励自己。 这是她第二次来这里。上一次是在5个月以前,来跟胡信明分手。因为他太忙,忙得连个电话都像在应付。 她受不了如此有胜于无的爱情,可终究是个甘愿付出的女子,不然不会分手都还亲自跑来,更不会在如今决定和好的时候还是自己主动。 如果非要给出理由,除了太爱,怎么舍得舍不下,还能有别的什么? 在楼下站定,掏出手机拨电话。胡信明估计刚醒,迷迷糊糊地问是谁,安筠火了,提着嗓门说,胡信明你快滚下来帮我提箱子。 他似乎难以置信,噼哩啪啦跑下来,看见她,无措得几近失语,直接就是个密不透风的拥抱。磨蹭之时才喃喃地问,你真的来了?来看我?她倒像个战士,一副冲锋陷阵的语气,不可以吗?我是跑过来嫁给你的! 两个人断断续续相爱三年有余,相见时的激动总维持不了太久,毕竟过了粘粘糊糊的年纪。可对于安筠,激动过后竟然连平静都不是。 进到房间缠绵片刻,胡信明便急急地出了门,赶着去上班,说是时间不够了,于是都没陪她一起吃个早餐。 虽然他也满脸抱歉地解释了,可看着他的背影瞬间便从门口消失,她怎么也掩不住失望和悲伤,抑或也觉得不值吧。 她控制住不让自己后悔,那么义无反顾地来了,不是来后悔的。她不允许自己在这个时候就开始有过多的情绪。 两室一厅的房子,以前是胡信明一个人住。隔壁的男生是什么时候搬进来的,安筠并不知道。胡信明出门前只告诉她,是他一个朋友的弟弟,在报社做夜班编辑。 安筠快到中午了才去敲那扇门。站在面前的是个留着干净短发的男孩子,在安筠看来甚至还显得有些生涩。 他伸着懒腰抢先说,饿了吧?信子刚才给我打了电话,要我带你去吃午饭。 信子是胡信明,几乎所有的朋友都这么叫他。不过她要么直呼其名,要么很大声地叫王八蛋。 她对男孩子的名字向来挑剔,觉得身边的朋友每个人的名字叫上去都别扭,像她最不喜欢的文言言。但当她听到“韩贝”两个字时,却有种从未有过的欣喜。这是她到目前为止所认识的最好听的男孩子名字。 下楼去吃饭的时候,她就乐颠颠地叫唤,韩贝同学,准备带我去吃什么啊?其实她并不关心中午吃什么,她只是想试试韩贝这个名字被她叫出来好不好听。 安筠是做设计的,拿了双学位,又在外企打拼两年,所以在广州找到新工作压根儿没费多大劲。 公司不大,而且是新开的,老总对安筠许诺了种种好处,比如保底年薪,比如出国培训机会,当然,最让安筠心动的,是不用朝九晚五地按时上下班,有设计任务可以在家里完成。 她向胡信明炫耀,说王八蛋你整天忙啊忙的,怎么就不可以找个像我这样的工作,多些时间出来陪我逛街?胡信明憨憨地笑,像上次她生着气跟他分手那样,连个态度都没有。 他好像从来都只会傻愣愣地接受,开心的或者不开心的,一般不会大喜,也不会大悲。安筠说他基本上已经百炼成钢百毒不侵了,跟被格式化了一样。 其实她跑过来要嫁给他,内心里还是渴望两个人慢慢地能有所改变,可如今看来可能性不大,至少开局十分的不理想。 他还是忙得一点没空闲,几乎每个周末都要加班。直到她到广州一个月,她才牺牲半个下午的宝贵时间陪她走了趟北京路。平常回到家,他对她说得最多的就是,再努力一把,就可以买上房子了。 2 星期五的下午,两点多钟,安筠像很多时候那样,跟韩贝一起在附近吃饭。 她只要是不去公司而是在家里做设计,一般都会等到韩贝睡醒,然后两个人凑数似地找地方吃饭。 韩贝是个幽默而富有活力的男孩子,比她小两岁,在她面前像个孩子。吃饭过程中,她不允许他贫嘴,不是担心自己笑起来丑,而是担心喷饭。 这天,走出那家装修得很别致的小餐馆。韩贝对她说,反正没事,要不带你去报社走走,帅哥扎堆,免费观看! 她给胡信明打了个电话,然后就真的去了,在韩贝办公室上了一下午网,晚餐叫的外卖。 她很奇怪自己有这么好的耐心,虽然好像一直都无所事事,只是上网或者看韩贝忙乎,竟也可以等到凌晨三点。 回去的路上,因为并不远,就没打车。风沿着街道一点点吹过来,再听韩贝无忧无虑似地跟她讲自己的童年糗事,她觉得这样的夜晚有种特别的味道。 走到一半,韩贝突然站着不动,傻傻地朝她笑。她问,怎么不走了?他赌气似地说,你看不出我很累吗? 她被他的样子逗乐了,摇着头说我没觉得你累啊!然后就听见他说,我知道你看不出来,包括我喜欢你!他说得很轻巧,像在开一个随意的玩笑。 可是那句话却死死钉在了她的胸口,连同这个不同寻常的凌晨。她以为他单纯得一塌糊涂,连说爱都那么生涩,需要找个托辞或者掩护。 不管自己承不承认是种感情,安筠是喜欢跟韩贝在一起的,轻松,快乐,时常还会有意想不到的惊喜。 周末,韩贝带她去珠江边数星星,虽然最后天气很不给面子没亮出一颗星星, 她仍旧收获了好心情。 她好玩似地问他星星都跑到哪去了,他说给她准备嫁妆去了。然后,他恰合时宜地拥她入怀,在江面那些倒映的灯火的照耀下,那么肆无忌惮地吻了她的额头,她的唇,再就是需要深入才能吻着的劲际和锁骨。 她快要哭了,泪在眼里打转,可终究没能中止这份突如其来的幸福感。她几乎是在韩贝的唇贴过来的那一瞬间就想到了胡信明,却拾不起拒绝的力气。 捧着韩贝的脸,像捧着一样易碎但又无比珍惜的瓷器,她说,韩贝,你爱我吗?他不出声,只是有力地牵住了她的手。掌心的温度传递过去,带给她的,是丝丝缕缕的甜蜜,她觉得这甜蜜是真实的,因为两手相牵,可以那般确切地感知。 跟胡信明相识相恋那么多年,她从来没对别的男人动过心,但韩贝的出现,让她显得无能为力,就像决定来广州时对胡信明无能为力一样。 3 她一直都是个不愿违心的人,爱或者不爱,都会选择由着自己。 终于对胡信明说,我们分手吧,跟你在一起我还是不快乐。这时候韩贝已经搬出去住,是安筠的主意,她决定跟他相爱了。 短短几个月的转变,多像一场宿命的安排。 胡信明背对着她,一句话也没说,然后又转过身来,把她抱住,像在喃喃自语,说安筠你当真决定了吗?其实我担心过你和韩贝会这样的,有时候看见你们一起说说话都能那么开心地笑,我就觉得自己像把锁,囚禁了你的快乐。 她哭了,眼泪落在他胸膛,她不知道是不是把他烫得生疼。他揽了揽她,故作轻松,说千万别觉得对不起我,你爱我是种浪费,坚定这种思想咱才能不拖泥带水。她突然很恨他,恨他平常怎么就把这些幽默掩藏起来了。 依然只是一个笨重的箱子,趁着胡信明上班去了,她收拾好属于自己的东西,作了很彻底的离开。 她没有去韩贝那里,她好像又不得不离开。在走出那个门口之前,她给韩贝打过电话。 在电话里,她没有听出任何的兴奋和乐意,他的犹豫和闪烁其词让她明白,自己把游戏当了真,把一个有着好听的名字和生涩外表的小男孩当作了冥冥之中奢望能依靠的王子。 生命中最难熬的秋天和冬天,安筠是在广州度过的,湿气过度的闷热让她几近窒息。 她自己找的房子,就在珠江边,12楼,晚上在窗前可以看见很美丽的夜景,只是这些美丽,似乎怎么也不属于她,最后也不过发球一些残破的记忆吧。 她很快就把手机号码换了,她害怕胡信明找,她以为他会找。到底还爱不爱,仅仅是内心偶尔的挣扎,也已不重要。 一次感情和身体的迷失,她首先就原谅不了自己。对韩贝,也说不上恨。他也许是太小了吧?!她总这么自我安慰。 准备回上海,已是来年春暖花开的季节。城市里找不到太多新鲜的气息,所有的节气似乎只在日历里完成更替。 想到毕竟曾经相爱过,便拨了那个久违的号码,要跟胡信明道声别。她说,我要走了,你还好吗?声音像件大开口的挂裙,低低的低到心坎。 他却平静,到了最后才满是意外地说,你们怎么又没在一起了?韩贝那小子老找我打听你的消息,说他怎么也找不到你了! 挂掉电话,都忘了就算等一会,坐电梯也会快些,安筠跑着下了楼,12层,跑一楼底,气已经快接不上来,但她还是急切地舞动右手拦了的士。 她不停地在心里默念着那个名字,那是她所认识的最好听的男孩子的名字。 坐在车上给韩贝发短信,说韩贝你找我干吗?我现在在去你们报社的路上,你到门口等我。 傍晚时分,天有些阴沉,她自己也说不清,自己这么急切地赶过去,到底是为什么。她原来以为差不多把他忘掉了,却忘了心底的秘密有时候是可以骗过所有人的,包括藏住秘密的这个人。 没有预想中的动情相拥,韩贝只是夸张地做了个深呼吸,然后紧紧牵住她的手说,你不回来,总有一天我也会把你找到! 安筠把眼泪擦在他的袖子上,说韩贝你当初为什么不愿意跟我在一起?他很生涩地笑了,像她第一次看见他时的那样。 他用一种在男孩子身上极少见的怯怯的语气说,你是我的初恋,我以前从来没跟别人在一起过,我那时候好像很害怕,是真的! 安筠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哭,说你难道真单纯得一塌糊涂?韩贝乖顺地点头,神情严肃而认真。 韩贝的一个女同学结婚的时候,他们已经买好个小房子,只40多平方米,正在装修。 他不肯带她去,她就理不饶人地生气。原本,也是谈婚论嫁的恋人,只要时间能统一,朋友的婚礼怎么可以不一起去参加? 他哄也哄过了,求也求过了,可她就是不依,最后还是他妥协,极不情愿似地牵着她出门,牵着她坐车,牵着她走进那场盛大奢华的婚礼,两只手一直不曾分开。 他以为她会承受不了,他以为她会因为太过意外而失态,所以才那么紧地牵着她。 可是当她看见胡信明满脸春光地挽着新娘对来宾笑脸相迎时,竟也只是稍稍顿了一下便恢复了镇定。 说不清为什么,她好像事先就有所预感,觉得这会是场不同寻常的婚礼,只是没想到新郎是胡信明而已。 胡信民也没表现出太多的惊讶,也许是他能做到坦然,或者,人太多,他根本就没注意到她。 新娘长得并不算漂亮,在安筠看来,至少跟这场华美的婚礼有些格格不入。 新娘是一个很富有的民营企业家的千金,韩贝的高中同学。 在安筠跑来广州决定嫁给胡信明之前,韩贝已经把她介绍给胡信明,没想到两个人竟然一见钟情,只是各自钟情对方什么就谁也说不清了。 安筠听韩贝讲起这些,是在参加婚礼的当天晚上。 原来5个月足以发生太多的变故,原来自己当初的决定只不过是场很不知趣的莽撞。 她依在他怀里,像在听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一个故事。她不会觉得心痛了,眼前的幸福让她没了去痛的心情。 韩贝开着玩笑说: “你知道呈?当他告诉我他以前的女朋友,也就是你,来找他的时候,我就觉得你的出现是个错误。 我知道他背着你跟我同学交往,甚至知道他已经没有再选择你的可能,于是我就准备解救你了。 你可知道,第一次听你叫我的名字,我就觉得自己喜欢你,从来没有人能把我的名字叫得那么好听。” 安筠突然对着韩贝的耳朵,像在张扬幸福地大叫:韩贝,明天早上带我去吃什么啊? |
“丑男”的爱情魔咒
2007-05-25 14:19
| “丑男”的爱情魔咒 遇见飞儿,是在阿吉的婚宴上,她的漂亮与活泼深深吸引我的眼球,我甚至嫉妒站在她身旁的那个伴郎,当看到她与那个伴郎对酒对唱时,我的心堵得慌,一向不胜酒力的我一杯接着一杯。从饭局上下来我确实喝高了,看着我的朋友们个个成双成对而且马上就要入城做新郎,我怎能不嫉妒?!所以看到飞儿的时候我怎么能不动心?!可是心儿压根就没注意我的存在,包括敬酒的时候,因为我实属“丑男”之类,根本电不了美女。 身高不到1.6米,身子也扁而平,不但是个“三等残废”,而且面相也长得欠佳。从上大学起,我就被自己的长相苦苦心烦,直到读了研究生进了外企,我更为长相苦恼不已。已经三十出头的人还未尝过恋爱滋味,老父老母整天絮絮叨叨要见儿媳妇,说我“木头”一个,“恋爱”总无进展。可我宁缺勿滥,非“美人”不娶,要为下一代基因作准备,急得老爸老妈要逼我相亲。这不,美人已现身,飞儿就是我心怡的美人。 听阿吉说,飞儿早已名花有主,男友是个十足的大帅哥,知道我要追求飞儿,阿吉嗤之以鼻: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如果你决定已定我就是你的情报站。有了阿吉作后盾,我则信心百倍地使出我的杀手锏:爱情魔咒。 魔咒一:你是我老婆 那天下夜班回家,到小区门口的时候,一个白衣女子飘在眼前,我仔细一瞧,这不是飞儿吗?难道她也住在“玫瑰花苑”?情不自禁我就跟着她。她快走我民愉走,她慢走我就慢走。在离她十步远的地方她掏出手机,然后叫了一名字说:“有流氓跟着我!”什么,我成了流氓?我撒腿就跑,谁不知道我四年大学六年单位最守身如玉,而且专门替别人写情书。 第二天去“家乐福”买一周的食品,因为一个人住,我必须把一周吃的食物备齐,在没找到老婆以前,我必须以微波粮为伴。在我伸手去拿“大娘酱菜”时,一双手也伸了过来,我们的眼睛对在一起时,她叫了一声说:“天啊,又是这个流氓!”然后她手里的“大娘酱菜”掉在地上摔了个粉碎。我呆立在那里说:“我不是流氓,我认识你。”“谁认识你?”她恶狠狠地瞪我一眼,扭着小蛮腰,转身走了。我只得到收银台把那瓶她打碎的“大娘”交了钱,然后追赶着她说:“嗨,美女,走慢点。” 我就在大街上这么追着,追了几百米后她停下了脚步,对着站岗的警察说:“后面的那人是流氓!”我对警察的解释把她气得脸色蜡黄,我说:“她是我老婆,你不信?我都知道她从超市买了什么!喜之郎、光明酸奶、还有好多旺旺雪饼,我老婆就爱吃这个。”警察说:“你们两口子谁爱吃什么我管不着,不要影响交通秩序!”飞儿瞪着我嚷起来:“谁是你老婆?神经病!”她转过身对警察说:“你问他知道我叫什么?我带着身份证,他如果说不出来,那么他应是恶意骚扰。” 我心中窃喜,然后故作嗔怪地说:“飞儿,别闹了。” 我看到飞儿瞪大了双眼看着我,而警察拿着身份证还给她说:“行了行了,你们两口子别演戏了,我还要值勤呢。” “飞儿,别生气,我……”我刚要解释,但她根本不理我,打了出租车绝尘而去。 魔咒二:祝你生日快乐 明天是飞儿的26岁生日,地点是新街口的“必胜客”,这是我打听到的最新“情报”。我兴奋得一夜未眠,第二天,我跑去南京最豪奢的“金鹰商场”买了一套“花花公子”和老人头增高皮鞋,没想到自己一经“包装”,还真有点绅士风度,这使我信心大增,谁说丑男不能抱得美人归。 新街口“必胜客”。早已精心准备的我手捧11支纯白的玫瑰走了进去,我看见飞儿正和阿吉他们围坐在一起愉快地点着蜡烛,“来得正是时候。”我心想,然后径直走到他们的桌前。 “飞儿,祝你生日快乐!”我看到飞儿的嘴快张圆,她不相信世界上会有这样的事情,我们3天之内3次遇到。我献花给飞儿,其中一个男人的目光快把我杀了,我看得出来,他就是飞儿的大帅哥男友。但我才不管那么多呢。“你是谁?”那个男人站起来问我。他身高足有180cm,而我——,我笑笑说:“哥们,我是给飞儿过生日的,飞儿,对吗?” 飞儿慌乱地点点头,她居然乱了阵脚,不再嚷嚷我是流氓,或许是我带给她太多意外和惊喜,她已经默许了我这个朋友。很快,我和飞儿的朋友几杯酒下肚,彼此成了无话不谈的哥们,从他们的闲聊中,我知道了飞儿的真实身份:外语学院的英语老师,还有,她的大帅哥男友即将出国。 真是天助也我!我高兴得以及都快迸出来,趁着飞儿和大帅哥买单之际,从阿吉嘴中问清了飞儿的电话和电子邮箱以及QQ号,我想,飞儿是逃不出我的手掌心了。 魔咒三:找你身边那个爱你的人 从此以后,我的邮件每天狂轰烂炸,在QQ里,我成了一个温柔的骑士,总是和飞儿用英语聊天。几个月后英语水平突飞猛进,老总说:“下次去欧洲可以考虑张大盈了。”除了心花怒放,我还能怎么样?真是鱼和熊掌兼得。 而飞儿并不知道QQ里是我在和她谈心,因为在那里她也是一个温柔小女子,把她的所思所想告诉我。在谈到她的男朋友时她忧郁地说:“你说他到了加拿大能不恋心吗?”我对她说:“够呛!你还是找你身边的人吧,比如谁在追求你?” 她立刻想起什么似的:“一个丑男人,整天给我发邮件,情诗写得倒人胃口,还到学校门口等我,一天一束白玫瑰,他也不照照镜子,矮不拉叽的 ,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唉,你说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我说:“现在世界上这样的人就是太少了,假如有人这样追我,我美死了。”飞儿在里面踢了我一脚说:“你怎么和他一伙?”我扮了个鬼脸然后说:“你别是爱上他了吧?”“我爱上他,下辈子吧!”“人家要老是等你呢?”我试探着问。“那就让他等上10年吧,10年之后,如果他还这么执著,而我又没人可嫁,那就委屈自己嫁给他吧。” 天啊,10年,我下了线,因为伤了心。这个小女子,真绝情啊。 没办法,除了狂轰烂炸她,我还每天送去玫瑰花。花的下场自然很惨,大多被她扔到垃圾箱里。她还总是嫌我烦,说我不如她网上那个男友体贴。我心里说:傻丫头,网上那个体贴的人儿就是哥哥我啊。 半年之后,我们的关系有了些许进展,一起吃个饭,聊聊天,泡泡酒吧,总之看着像情侣其实什么也不是。有一天我喝醉了,然后醉眼朦胧地问飞儿:“飞儿,是不是让我等上10年你才甘心?”她吃惊地看着我说:“难道你是我肚子里的虫儿?” 魔咒四:我爱你 一天深夜,我接到阿吉的电话:“张大盈,飞儿出车祸了,你赶紧到四一四医院。”什么?飞儿出车祸了,怎么可能呢?我飞奔着从5楼跑到1楼。跑过飞儿那幢楼时,她的那扇小窗户黑乎乎的,飞儿喜欢点着小夜灯睡觉,每次下夜班回家我都喜欢看一眼飞儿温暖的小窗户,只是飞儿从来不知道那个她讨厌的丑男人和她是邻居。 很快,我赶到了医院,飞儿正在急救室。阿吉说:“飞儿感情受到挫折,大帅哥向飞儿提出了分手,虽是飞儿意料之中的结果,但飞儿觉得来得太快, 所以她喝酒了,喝醉了,过马路时被一辆横冲直撞的出租车刮倒……”医生终于出来了,结果是:没有什么生命危险,但是伤及面部,有可能会留有伤痕。我几乎不能接受这个事实,飞儿最爱漂亮了。现在大家都能做的就是保守秘密,让飞儿安心养伤。阿吉给大帅哥打了越洋电话,在关键时刻希望他能拯救飞儿,但是那个冷血的家伙,听说飞儿有可能毁容,电话没接完就拜拜了。 从那一刻起我责无旁贷地充当起了飞儿男友的角色,天天往医院跑,又是送花,又是端水喂药,医生护士见到我就对飞儿的妈说:你歇会吧,你的好女婿来了。飞儿从来不解释,也不承认。她还是不爱我。 出院那天,当医生为飞儿褪去最后一层纱布时,所有人的眼睛都惊呆了,比预想的结果好一千倍。医生说三个月后她的伤疤基本会消失,飞儿雀跃般地跳起来,向我抛来深深的一眸,我的心在剧烈跳动。 晚上,在QQ上我等她,她进来就说:“我被人抛弃了,另一个人却默默关心我、照顾我,他使我整个身、心的伤疤得到最完美的愈合,我好像很在乎这个人,当医生告诉我好的结果之后,我想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他。你说这是怎么回事?” 我大喜,天啊!她终于在乎我了。我明白了她的苦心!随即敲出一行字说:“在乎他就告诉他啊。”但飞儿说:“我也在乎你。”我说:“别别别,我有女朋友了,她的名字叫秦飞。 然后那边再也没有一句话。我想该是说出最后一句“魔咒”的时候了。 我拨通了她的电话,大声地说出了我——爱——你。 等到再见飞儿的时候,她笑着伸出手来说:“你以为你是孙悟空,你再狡猾也逃不出如来佛的掌心。你以为我真的不知道网上是你,阿吉早就告诉我你打听过我的QQ,想娶我吗?”我说:“想死了。”“那我们就约定10年吧。”我说:“还要等10年,头发都等白了。”“傻瓜,不知道度日如年这个成语吗?”“那就是10天!”我高兴地跳了起来。 |
永远和棉花糖在一起
2007-05-25 14:19
| 永远和棉花糖在一起 我和棉花糖背靠背坐在草地上,棉花糖兴奋地大呼小叫着,我则昏昏欲睡。现在是凌晨一点半,五个小时前我和棉花糖吵得不可开交,因为棉花糖无论如何不能错过晚上的流星雨,但我担心的却是明天的一场考试。 最后我输了,棉花糖口若悬河地摆了一大堆大道理,还许诺好处费是给我洗若干个星期的臭袜子,她从未在我面前主动温柔过,我头脑一时间发热,竟然答应,现在想后悔也来不及了。流星还没有出现,棉花糖不顾天寒地冻可怜兮兮地求我陪着她,她说,对着流星许愿很灵的,不信你试试。 我不相信这一套,但棉花糖的话还是让我的心动了一下,流星雨能让清茹回到我身边吗?于是我拍拍自己的肩很大方地对棉花糖说,靠这儿,你先睡一会,天上下雨了我再喊你。还给棉花糖披上我的西服。棉花糖充满感激地看了我一眼,头一歪,真的睡着了。 我让自己回想有关清茹的一切,我觉得我很思念她,思念一个人是睡不着的,但是我的脑袋慢慢地还是歪了,不一会儿我看见了周公。 睁开眼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两颗又大又亮的星星,是棉花糖乌溜溜的眼珠,她正低头很专注地看我的脸,我一翻眼皮,她麻利地站起身来,脱下西服扔给我,边走边说:快点,还有十分钟就要考试了! 我猛地清醒过来——头顶上只有火辣辣的太阳,哪还有星星? 那场考试我理所当然地没及格,我在考场上睡了一觉。 下午棉花糖没事人一样地来找我时,我还在生她的气,我不客气地将臭袜子从门缝里扔出来,棉花糖刚刚翻眼叉腰气沉丹田准备和我吵架,我已经用最快的速度关了门,棉花糖将门敲得震天响,我只当没听见,最后棉花糖气呼呼地说,袜子我替你洗,不过,你会后悔的! 我后悔什么,无数的事实证明,拒绝棉花糖绝对是明智之举。我的寝室是刚打扫过的,床铺是干净的,连我也是洗过澡的,一切都井井有条,假如棉花糖进来了,她绝对有能力在十分钟内将这儿弄得乱七八糟。她会像猴子一样爬上我的床,会变戏法一样地摸出各种各样的棉花糖,叭嗒叭嗒地将那些软绵绵的东西嚼得直响,如果我不理她,她还会很大方地对我说:吃颗糖吧,说着一颗糖就直飞我脑门而来。 通常她开始说话时那颗糖已经完成了所有的抛物线运动,等我听到她的警告想作出反应时已经太迟了,糖正砸中我的脑门。疼倒是不疼,我气恼的是每次她都抛得那么准,而我总是那么笨。 不止如此,她走后还会给我留下大片的“雷区”——我坐哪儿都能从屁股底下摸出一颗软绵绵的、都快要化掉的棉花糖。我玩命地打扫战场,但凡棉花糖到过的地方都不能放过,就这样也不能做到万无一失,半夜里我总能听到叽叽喳喳——它们发现了热爱小动物的棉花糖留给它们的粮食。 所以我一定要狠下心来,将棉花糖和臭袜子一起关在门外,这是我最后的机会了,清茹说过她要路过我所在的城市,她愿意让我陪她度过二十一岁的生日。 我终于见到了清茹,还是那么美丽高雅,跟整日疯疯癫癫的棉花糖简直不可同日而语,不知道棉花糖见到故人来会作何感想。牵着清茹的手走在校园里,清茹问我,棉花糖,她还好吗?不如我去见见她吧。我忙说,刚刚看见她去了校门外,很匆忙的样子,也许她出去了。 清茹满意地笑了,我松口气,关键时刻,不能让元气不能的棉花糖坏了我的事。我拿出准备好的礼物对清茹说:我想清楚了,我喜欢的是你而不是棉花糖,做我的女朋友好吗?清茹笑笑,那要看你送我的是什么礼物。 当然是清茹最喜欢的巧克力了。我面带微笑看着清茹慢慢拆开盒子,只等惊喜过后的清茹给我一个热烈的拥抱。 结果我等来的是一个响亮的耳光,清茹将那盒子扔过来,冷冷地说:原来你喜欢的是棉花糖,又何必如此捉弄我? 清茹转身走了,我低头看那盒子,一时间天旋地转——什么时候我送给清茹的巧克力竟然变成了棉花糖?清茹从来都不吃棉花糖,她说这三人字是她心中永远的痛。 我抱着盒子悲愤地去找棉花糖兴师问罪,相交十年,我竟不知道她还有一手偷天换日的本领。 我们三个人之间已经纠缠好多年了,到现在我都理不清。我和清茹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棉花糖却是十岁那年转学来而成了我的同桌。第一天,大家都不知道她的名字,语文老师在课堂上提问:你最喜欢的东西是什么?点到我时,我看着她摆在抽屉里一堆花花绿绿的棉花糖,一时没回过神来,脱口而出:我喜欢棉花糖。 本来这个答案也没什么,教师也已点头示意我坐下,却不料她却开口了:她的声音像刚出水的鲜藕一样又脆又嫩:我的名字就叫棉花糖,你喜欢我? 全班哄笑,连老师也乐了。这段迭事后来成为我与清茹恶交的开始,每当我对着清茹大献殷勤的时候,棉花糖总是不失时机地拉着我的衣角说:你说过你喜欢我的,你不能对她这么好,我会吃醋的。 虽然有点半开玩笑的成份,但玩得多了便不是玩笑了,清茹到后来就再不理我了,她说:你想清楚了再来找我,你喜欢的人到底是棉花糖还是我? 还没等到我想清楚的时候高三已经来了,我“克隆”了清茹的志愿表,棉花糖又“克隆”了我的,就这样我追着清或,棉花糖追着我,三个月后棉花糖如愿以偿地追我到了武大,我却把清茹给追丢了,我不知道她在最后关头将志愿改成了北大,一字之差,让我和清茹相隔天涯。最高兴的人当然是棉花糖了,她大方地拍着我的肩膀说,别难过了,不是还有我吗? 有这样的过往,再加上那盒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棉花糖,清茹自然当我说的那名“我想清楚了,我喜欢你”是鬼话,她拂袖而去也就不足为奇了。 我果然在棉花糖的桌上找到了失踪的巧克力,我一时气急,对着一脸无辜的棉花糖竟不知说什么好,棉花糖的解释是这样的:我发现错了,拿了巧克力准备去跟你换回来,谁知你竟不开门。真是合情合理。我仰天长叹,罢了罢了! 棉花糖在我身后悠悠地说:不管怎么说这事我也有责任,这样吧,你的臭袜子我包了,直到你找到女朋友为止。 我一直没找到女朋友,所以棉花糖一直很勤奋地给我洗袜子,我过意不去,棉花糖说,那你就给我买袋棉花糖吧。到后来,我看着棉花糖在阳台上给我晾衣服,她的动作很柔美,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仿佛洗衣服是件很快乐的事,我的目光常常被她吸引,手里的一袋棉花糖不知不觉就被我吃光了,我竟不知道原来我也是这么喜欢棉花糖的。 那年冬天,棉花糖给我织了条围巾,她说她笨手笨脚,织得不好看,所以我一直把围巾放在大衣里面,棉花糖有一次看见了,笑而不语。到后来,只要能洗的东西都被棉花糖拿去洗了。 快毕业的时候,我意外地看见了清茹,仍那么美,只是清瘦了不少,她的第一句话是,三年前你说的那句话,还算不算数?也和相谈两年的男友分手了,那个男孩直言不讳地告诉她自己喜欢上了别人。 我紧张地搂着清茹颤抖的双肩,那个长久以来一直藏在心里遥不可及的梦,终于变成了现实。 我听见身后有脚步声,进来了,又退出去,是棉花糖。 我觉得自己对不起棉花糖,本来我已经想好了,如果再见到她一定要牵起她的手,告诉她我愿意陪她到天涯海角,但是清茹的出现改变了一切。 清茹走的时候对我说:谢谢你陪我这么久,我已经好多了,快去找棉花糖吧,一个女孩子能耐心地等你这么久,她是真的喜欢你,别让她失望。清茹又是从前那个神采飞扬的清茹了,我看着她上了火车,终于放了心。转身回去找棉花糖,我有太多没有看到她了。 棉花糖不在,小文说,她去医院了,最近老嚷着牙疼。 我赶到医院,看见棉花糖远远地走出来,喧闹的人群中,棉花糖的背景显得特别孤独。见到我,棉花糖的眼泪哗哗往下流。我递给她一袋棉花糖,她却摇摇头,她说,我以后再也不能吃糖了,否则我的牙会坏光的。 棉花糖说,拔牙的感觉真不好受,牙疼,心里也疼,那颗牙毕竟跟了我二十年呀,可是说拔还是拔了。 我看着泪流满面的棉花糖,忽然很怕有一天会失去她——有些东西已经成了你生命里的一部分,你怎么忍心说放弃就放弃。如果我真的错过了棉花糖,那种失去心爱东西的感觉会不会比拔掉所有的牙更疼? 棉花糖自此以后再也不吃我买给她的棉花糖了,我要你发誓。我问她,什么誓?她捧起一大堆棉花糖坏坏地说,你要发誓,永远爱棉花糖,永远和棉花糖在一起。 我真的发了誓,我说,我要永远和棉花糖在一起,直到,我的牙坏光了为止。 |
拯救你,以爱的名义
2007-05-25 14:18
| 拯救你,以爱的名义 1 2002年,21岁的我来到沈阳开发区一家电子元件厂打工。冬天过春节的时候,我没有回家,就是这个时候我认识了许歌。许歌是我与毗邻而居的一个女孩,长得很美,也在此租房住。也许是老乡的缘故,我们很谈得来,她风我生活艰苦,常买来宵夜给我吃,让我孤身在他乡的日子感受到温暖。 许歌喜爱画画,在她宿舍的墙上挂着一幅自画像,把自己画得美艳动人,但背后却站着一具骷髅,使整个画面突生凝重感,令人深思。她与我相片时总是有说有笑,但独处时,我发现她脸上总是挂满忧戚,令人琢磨不透。 一天深夜,许歌的咳嗽声把我从梦中惊醒,我蹑手蹑脚去敲门,问她要不要看医生,她虚弱地打开门,说不用。我看她面颊缭绕,呼吸急促,忙用手去摸她的额头,感觉烫得厉害,要送她去医院,她不肯,说身上钱没了,我说我有,为她披上一件外套,就拉她出了门。 在医院里,医生按感冒给许歌治疗,但到第二天上午,她仍没退烧。医生给她做血液检验,我去取化验结果时,医生用怪异的眼光打量我,我感到气氛不对,一看化验单:啊?!许歌患的是梅毒!我顿时大吃一惊,这怎么可能?医生对我语重心长地说:“年轻人,要洁身自爱,你也去做个检查吧。”我知道他把我当成了许歌的性伴侣了。我窘得手足无措,只好夺门而去。 当时,我心中很气,想当面把许歌痛斥一番,但一想那幅她背后站着骷髅美得让人颤抖的画,我的心又软了。我实在难以相信,一个单纯美丽的女孩子怎么会染上性病,肯定有难言之隐啊。 回到病房,许歌问我她的病情怎么样?我支吾半天,不知道该如何向她说。她见我难以启齿的样子,眼泪扑簌簌地流下来,颤声问:“是不是性病厉害了?”我点点头,像是看见一朵花在枯萎。她捂住被子低声抽泣,嘤嘤的哭声揪着我的心。我突然握住她的手说:“许歌,不管花多少钱,我会尽一切努力帮你把病治好。”她止住哭声,幽幽地给我讲述她的经历。 她出生在美丽的千山脚下,父母都是盲人,靠给人算命为生,家中非常贫穷,她从小穿得破破烂烂,但她读书刻苦,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尤其喜欢绘画,想用画笔表现自己向往的多彩世界。高考时,她考上了鲁迅美术学院,但家中哪有钱她支付昂贵的学费?她哭了一夜,把录取通知书藏在箱底,决定忘掉艺术,做个普通人。她跟一个姐妹一起到深圳打工,因为长得漂亮,常受男人骚扰。一次,一个男人要出10000元钱买她“开苞”,她愤而拒绝。可晚上睡到床上,心中却跑进一个小妖精——对她说:“女人就那么回事,只要你付出这一点点,就可以上大学了。”她浑身一激灵,怎么也抵挡不住心里的诱惑。第二天,她答应了那个男人,谁知那个男人骗取她的贞操后,只给了她1000元钱就再也找不到了。从此,她走上了不归路,用卖身赚来的钱自修大学,同时把自己兜售给那些肮脏的场所,想做一个当今的风尘画家潘玉良,没想到壮志未酬身先衰,性病使她的理想破灭了,她的身体也垮了…… 听了她的诉说,我感到她本质并不坏,但要她重新做寿 人,鼓起对生活的勇气。她含泪点了点头。 我四处筹钱为许歌治病,好在病发现得早,处在初期,经过两个月的住院治疗就痊愈了。我接许歌出院时,她拉着我的手,感动得哭了。 2 出院以后,我和许歌的关系变得像亲兄妹。许歌常到我宿舍串门,帮我洗衣服做饭,我劝她一定要做个自立自强的女人,用自己的劳动来支撑自己读书,不要再涉足那些肮脏的场所。她在我面前默默地听着,像个小学生。 一天晚上,夜静谧而温馨,我正在给家里的父母写信。这时,有人敲门,我开门一看,发现是许歌。她把自己打扮得像个新娘,秀发高高盘起,形成一个云鬓,弯弯的眉毛下一双杏花眼染上了紫色的眼影,两颊略施粉黛,使平日瘦削的脸略显饱满,一袭粉红色的低胸露肩连衣裙合体地裹着身体,透着性感。我哪见过这阵势,窘得低下头,不敢正视。她款款走到我床边,坐下,我们都没说话。 沉默了好一会,许歌说:“陈强,我知道你是好人,认识你以后,我的天空出现了太阳,你说得对,我不能再这样堕落下去,成为可耻的暗娼,我决定重新做人,开创新生活,今夜,是我在风尘中的最后一晚 ,就用我的身体来报答你吧。”我连忙说:“不,不!许歌,我不要你报答,你能开创新生活,我为你高兴……” “你……”许歌拉我一把,用乞求的眼神望着我,无限妩媚。热血在我体内沸腾,我怕抵挡不住诱惑,于是正色道:“男人也有贞操。我很看重自己的第一次,你走吧!” 许歌听我这样说,诧异地望着我,过了半晌,她捂着脸,哽咽着走了。听见她房里传来一阵阵的哭声,我的心揪成团,想过去劝她又不敢。 第二天早上,我主动与许歌打招呼,她微微红了脸,告诉我她准备出去找工作,边打工边支撑自己的学业。我听了很高兴,祝她成功。许歌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帮广告公司做户外墙体宣传画的工作,不几日,她原本白皙的皮肤被太阳烤黑了,我打趣她白雪公主变成了丑小鸭。她却说 ,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丑就丑点,这样做人踏实。从她热情爽朗的笑声中,我感到她真的找回了自己,心里由衷地为她高兴。 一天晚上,收工后吃过晚饭我打算去看电影《蜘蛛侠》,出门时遇到许歌。我问她想不想去,许歌听了一下子跳得老高,兴高采烈地和我一同去了。等到电影院门口买票时,我发现身上忘了带钱,小声说:“哎呀,糟糕!”许歌听见了,忙掏出钱递给我,我想她的钱来得不易,忙推辞,说什么也不肯要。这时,恰好一位熟悉的老乡来窗口买票,我向他借钱买了两张票。 等到看电影时,我发现许歌情绪低落,坐在那儿一言不发,呆呆的出神,还没等电影演完就说身上不舒服,要先走。我很诧异,她来的时候情绪还蛮高涨。我看她不想说话的样子,我让她先走了。 等电影散场,那位多日不见的老乡又热情地拉我去小酌,回来时许歌已睡,不好打扰。第二天清早,我去参加一个同乡的聚会,晚上回来,路过许歌的房间,发觉她房门紧锁。我打开自己房门,发现她从门缝里塞给我的信,一行行娟秀的字迹映入我的眼帘。 亲爱的强: 我已搬走了,请允许我这样亲切地叫你一声,我知道我是个没有权力爱你的人,但我还是忍不住这样称呼你。你的出现,给我萎靡的生活带来过亮色,我深深地感激你! 昨夜,当我给钱让你买票时,你不要,却向别人去借,我的心突然被深深刺痛,这是一种许久都没有过的感觉。我想,我是刻骨铭心地爱上了你,但我又不敢爱你。我已是残花败柳,没有资格爱你。作为一个女人,这是多么不幸啊!我知道,你不要我的钱,是嫌我的钱脏,我好伤心,已没有信心再回到那个正常人的社会。像我这种女人,一步走错,还能像从前那样爱人和被人爱吗?回头已没多大意义。感谢你这几个月对我的胡,我是从那肮脏的陷阱里来的,还是让我回到那陷阱里去吧…… 别了,爱你的许歌。 读完信,我的眼眶湿润了。我从来没瞧不起她,更没有嫌她钱脏的意思,我只是不想拿她来之不易的一点生活费而已。一个小小的疏忽,没想到伤害了她。 3 痛定思痛,我决定去找许歌,一定要把她拉回正常社会。我整天在大街上转悠,到娱乐场所冒充嫖客去寻找,向那些“三陪女”打听,但总是失望而归…… 正无计可施时,一个我曾打听过的“三陪女”偷偷告诉我,她们宿舍来了一个与我找的相似的女孩,我连忙给她50元钱,让她速带我去。她带我到宿舍,推开门果然看见许歌在这里。房间里乌烟瘅气,几个风尘女正与男人调笑,只有许歌呆在一个角落,怔怔地发呆。她见我来了,惊奇地张大嘴巴,说不出话来。我要她跟我回去,她不肯,说她已是这个底层中的一分子,在这里,她感到自由,她不想高攀什么上流社会……我生气了,大声说:“抛弃你的不是这个社会,是你自己。”她也大声说:“道理我都懂,但像我这样的女人,社会能不歧视我吗?你能向我求爱吗?当年的潘玉良能不被人嚼舌头吗?你不用劝我了,我的奋斗是毫无意义的。”她呜呜地哭起来,趁我不注意,跑出门。我连忙去追她,但她已消失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 我一个人沮丧地走回宿舍,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她的质问在我耳边回晌。是啊!她即使回到我们中间 ,能不受人歧视吗?我能向她求爱吗?我真不知该怎样去拯救她。 一个念头突然在我脑海里萌发:以爱情的名义去拯救她……怎么样?等她真正醒悟过来,我再向她解释。 第二天晚上,我怀揣玫瑰花,又到那儿去找许歌。我走到许歌身边,她不理我,扭过身去。我像中世纪的骑士,单腿跪下,把花举过头顶,对她说:“许歌,我爱你。”她显然没想到我会这样做,身体一颤,扭过头来,怔怔地注视着我,眼泪夺眶而出。 喧闹的男女一下静下来,他们像看电影似地注视着我们,房间里变得鸦雀无声。我接着说:“爱情是圣洁的雪,可以清洗一切丑恶,让这场雪覆盖你的昨天,让我们在雪原上牵手,建起美丽的小屋。” 许歌嗫嚅嚅,想说什么,结果什么也没说,接过玫瑰花,呜呜地哭起来。在众人的目光中,我充满悲壮地拉她出门。 许歌仍回到原先的小屋。我见许歌工艺美术底子好,推荐她到一个朋友的工艺美术品厂搞设计,把她在学校的“成人自修”转为函授,她颈头十足,工作、读书两不误。 要想在设计界立住脚,必须拿出自己的拳头产品,我建议她发挥山村女性物有的灵气,依据山乡特点设计作品。她突然灵感大发,把《唐诗三百首》里面的诗句用抽象派的手法表现出来,形成自己独特的布艺系列。她把这些习作拿到公司,受到公司老总的赞赏,产品投放市场后产生了经济效益,她也挤入白领丽人行列,被提升为设计师。 看着许歌事业有成,我打心眼里高兴。为不使她看出破绽,我们相处时,我既不失热情,也不过于亲热,总表现一副正人君子模样,她窃笑我是坐怀而不乱的柳下惠。说实话,许歌人长得漂亮,有才气,是让很多男人都动心的那种女孩。但是我从认识她的第一天起,我就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妹妹。我自己心里清楚,我喜欢许歌,不愿意让她再受到一点伤害。但那种感情是兄妹情,是友情,绝对不是爱情,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和她共度今生。面对许歌,我开始有些左右为难,怕她失恋后又觉得世态炎凉,回到原来的生活里去,迟迟下不了决心跟她说明真相。 一天晚上,许歌说发了工资,请我去喝咖啡。坐在优雅的咖啡厅里,听着缠绵的《人鬼情未了》的音乐,许歌幽幽地说:“我们分手吧!”我心中一震。不角地望着她。她接着说:“我明白你为我所做的一切。你是个好男孩,当今的骑士,你是第一个令我感动的男人,我再也不会偏离正常社会,回到那肮脏的生活里去……”她说着说着流下泪来,再也说不下去了。从许歌的眼神里看出,她是爱我的。 我掏出手帕,为她擦干眼泪,轻轻哼唱起《萍聚》那首歌:“……别管以后将如何结束,至少我们曾经相聚过……”我的眼角也不知何时挂上了清泪。 不久,许歌搬走了,我换了住处,但每当自己走过那栋熟悉的出租屋,我的心都柔柔的,软软的,有一丝温柔的牵动。 |
亲爱的邻居,请勿打扰
2007-05-25 14:18
| 夏天快到的时候我搬了家。 是一所很破旧的家属院,房子已经有些年月了,墙壁上的白色墙皮已经斑驳得差不多了,露出红色的砖块映着高大的梧桐树。到了夏天,红墙绿树,应该是很美的风景。 搬家的那天下着大雨,搬家公司的人把东西往楼下一堆拍拍屁股就走人了。我站在楼道里看着自己大包小包的东西差点哭出来。我狠狠地盯住天空想,朱絮,如果你不来,我就再也不理你了。 此时的朱絮应该和他可爱的小女朋友在大雨里浪漫的漫步,他怎么会想起昨天我可怜的求他,朱絮,你帮我搬家吧,我管你一个月的牛奶喝。朱絮很迷人地冲着我笑,笑得我脸红心跳,他说:如果是你的话,你是选择去给一个白痴女生搬家还是会和一个漂亮女生约会? 我的鞋子上溅满了水,脑子也慢慢地进了水。我昨天应该跟他闹,跟他发脾气,跟他耍赖,跟他绝交,可是我什么都没有做。 我想着想着就憋屈地哭了出来。直到我的辫子被朱絮揪起来,我还在大哭个不停。 “笨蛋,你以为你把这些东西哭烦了,它们就会自己跑到六楼去吗?” 我小心地看着他一副快要气晕过去的模样,心里的欢喜却一点一点的膨胀。 两个人的时间总比一个人的时间过得快。 一切安顿好之后,为朱絮做“慰劳大餐”的时候,突然发现没盐了。于是,我扎着围裙蓬头垢面地敲开了邻居的门。本以为会是个满脸橘皮组织的大妈,一见那张脸,我还是愣了一下。是个要相当俊美的男孩,眼神清澈,带着询问的表情看着我。 我狠狠地咽了口吐沫顺便把刚才想好的华丽丽的台词都咽了下去,“那个,我借盐。” “哦,那个对不起,我家没盐。” 朱絮看我两空空地回来,白眼一翻叫得惨绝人寰:“笨蛋,我要杀了你!” 每天早晨去楼下的早餐店偶尔看到那个俊美的男孩也在吃早餐。他吃得真文雅,嘴唇上绝对沾不到包子馅,我甚至有凑到他嘴唇上闻闻的冲动,那一定是吐气如兰的吧。 到学校的时候朱絮还没有来,他可爱的小女朋友站在门口来回地踱着步子,看表情像是要哭出来了。我友好地过去拍拍她的肩膀:“嘿,找朱絮吗?” 可爱的小女朋友吓了一跳,见了我才定下神来,眼睛一红, 哇地一下就哭了。我一下子傻在那里瞬间跳开几米远,很快地向周围经过的同学表明我的立场,跟我没关系。 “你怎么哭了?朱絮欺负你了?” 她什么都不说,只是哭。 “她们?”我指指越来越近的女孩,再看看她的反应,顿时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果然,领头的那个女孩问:“你们谁是朱絮的女朋友?”说着将我们前前后后地打量,嘴里还自言自语地嘟囔着:“都是头发垂到腰下的啊,都是大眼睛瓜子脸啊,都穿着水手服啊,到底是哪一个?” 我暗暗下了决心跳出来,像点名一样跳出来说:“我!” “你是乖乖跟我们走呢,还是我们拉着你走啊。” 我嘘了口气乖乖地跟在她们后面,我的眼睛不停地四下搜索着朱絮的身影:朱絮,如果你再不来,我就一辈子不理你了。我每次心里这么说,他都像天神一般出现在我的眼前,可是今天,他在哪里呢? 她们像野兽一样狰狞扑上来撕我的裙子,直到它们在我身上像破布一样挂着,她们才满意地收了手,鸟雀一般轰地散开。我坐在绿树掩映下的墙根下眯着眼睛觉得时间忽然静止下来。 我像个破破烂烂的布娃娃一样被丢在角落里,可是,我爱的朱絮,你在哪里呢? 走进破旧的楼道的时候我闻到一种旧旧的亲切感,心里踏实下来,也许,这才是我想要的。 “喂,你怎么了,要帮忙吗?” “啊?”我吓了一跳手一抖钥匙掉在地上,抬头看见邻居家如花似玉的男孩。 “打架了吗?” “可以这么说吧?”我拣起钥匙把门打开满心的难过溢出来,仿佛每讲一句话心就会给涨裂一点。 “想要报仇吗?” “报仇?可是我连欺负我的是谁都不知道啊。” “你太好欺负了,要变得坚强才是。” 对于那天的事朱絮没问,我也不再提 ,也就渐渐的溃烂成一个伤口。他可爱的小女朋友仍然每天在学校门口等他,他很乖很乖,像以前邻居家养的小哈巴狗。见了我的时候会神采飞扬的喊我的名字:“夏之离,一起走吧。” 仿佛,我与他,从未有任何的恩赐。 夏天的阳光猛然刺眼起来,街道上流淌着浓浓的绿色几乎要呼啸着将我湮没。所有来往的行人的脸都变成朱絮的漠无表情。我孤单的站在原地看他们牵着手越走越远,忽然感觉就不爱了。我被自己的想法囊了一跳,毕竟朱絮是我辛苦的喜欢了那么多年的人。 晚上回家的时候发现墙角里多了一堆垃圾袋,酸酸的臭味在楼阁里泛滥着,彩色的袋子上飞着几只不甘寂寞的小虫子。 我哭笑不得的看着那堆垃圾顿时没了脾气,它很无辜的躺在角落里,灰头土脸臭气薰天,我竟然很变态的起了怜悯之心。我也曾经像那堆垃圾一样被丢弃在门口,被推来推去,受尽了后娘脸色。 “那袋垃圾会开花吗?” “什么?”我回过头,邻居家的漂亮提着一袋垃圾站在门口。我第一次发现男生也有这么小资的时候,碎花的垃圾袋啊,和墙角的那个一模一样。这个罪魁祸首长得实在没有让人骂的欲望。刚才受的窝囊气如数吞进了肚子里。 “我叫许汶泽。”男孩说:“自己住,有空可以来蹭饭。” “我叫夏之离。”我把手友好的伸给他,那一瞬间我清楚的看见他的眼神迷茫了一下,那掌心很冷,仿佛不曾被温暖。 我是夏天快离开的时候出生的,所以叫夏之离。孤儿院的院长经常拍着我的头说:小离,你快长大吧,长大后世界就精彩了。 于是我小时候一直渴望长大,长大后的一天,一个富翁来孤儿院领养孩子,其他的孩子都拥上去,谁被选中了那就等于掉进了蜜罐里。我害羞的躲在后面,却被选中了。他的理由很简单,喜欢不趋炎附势安静又善良的孩子。 从此我遇见了幸福。 锦衣玉食还有眉眼清澈的朱絮。 于是几年就这样匆匆的过去了,他的个子拔节似的长,我的头发疯狂的长,一头瀑布应对着全班女生的碎短发,骄傲得像个公主。 但是得到公主爱情的都是王子。 他不是王子。 他的掌心里有一只柔弱无骨的小手。那可爱的小女朋友叫涟漪,笑起来真的是涟漪浅浅。 我终于下定决心做一次乖乖的公主。在漆黑的巨塔内沉睡,等待我的王子跋山涉水的来吻我的嘴唇。 夏天的雨就来就来。朱絮撑了一把很大的伞在门口叫我:“夏之离,一起走吧!” “我还要做会儿功课。” “回家做吧?” “我说了还要做功课!”我不知道哪来的火气硬生生的吼了过去。朱絮冲我挥了挥拳头气呼呼的走了。我感觉全身的力气都被这一句话蒸发掉了,连呼吸的勇气都没有。默默的收拾东西,出门,出门却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 我一愣就结巴了:“你……怎么……还没走……” 朱絮抓着我的手腕拖着我往前走:“我送你回去。” 我低着头任凭他拉着我的手。 “你不太对劲啊。” “我一直都这样。” “夏之离,你今年红鸾星动了,瞧你眉带桃花眼含春水的样子,活像一个怨妇。”朱絮得意的把我往伞中央拉了拉:“说中了吧?” “你的乌鸦嘴说的坏事都会中。” “那你是承认了,是谁?” 这一次却让我为了难,忽然想起唇红齿白的许文泽便顺口胡诌:“叫许文泽,说了你也不认识。” 朱絮翻了个白眼,“听名字就不是什么好人了,长得比我帅吗?” “那简直就是祸国殃民啊。” 朱絮一听急了像猴子一样跳到我面前堵住我的路:“得了吧,在你心里我就是天下第一非君不嫁的帅哥哪会有第二个?” 朱絮说完就愣了,也自知说错话。他一直知道我的感情,可是他假装不知道。我也就顺着他的意思糊涂下去。如果说破了还要怎么相处下去? 我低下头狠狠的推了他一把就跑,只觉得满眼的泪水像大雨倾盆。 回到家的时候我的眼睛已经肿得不成样子,没多久门铃响起来。 这该死的朱絮。 我愤愤的一把拉开门吼过去:“我还来做什么!” 门口的人愣了一下,终于微笑了。 “涟漪?” “嗯,可以起来吗?” 涟漪的裙子已经湿透了,不紧不慢的滴着水。她一坐下就在发抖,喝了杯热茶才慢慢好过来。我忐忑不安的坐在她的对面,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我平时与她没什么交集怎么会来找我。 “对不起,上次那些人对你做了很过分的事。” “没什么,都已经过去了。” 涟漪忽然哭起来:“对不起,本来那些人都是我得罪的,可是朱絮说你喜欢他,又和我的装扮很像,从前在孤儿院又被欺负过不怕这些事情,才让我这么做的。” 我默默的吸了一口气,只觉得五脏六腑都凉了起来。 “是吗?” 涟漪叹了口气:“我没有骗你的必要。” “可是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以后你会知道的。我不在乎你喜欢朱絮,真的,以后你会相信我这句话。”涟漪笑了笑留下句莫名其妙的话就告辞了。这个女孩的眉眼间有说不出的凌厉,我的心几乎快要凉透了,仰头将涟漪喝了一半的温茶灌了下去。 我躲避朱絮就像躲避瘟疫一样,甚至大夏天的跑到操场去打篮球,眦着牙冒充着阳光女孩,在球场上屁颠屁颠的跑,周围的人都说我疯了。而我根本就是个连球屁股都碰不到的菜鸟。 “同学,擦擦眼泪吧,你这个样子像红脸怪兽一样恐怖。”一只干净的手上挂着只白色的手帕。 “许汶泽。”我有些无奈,“你眼神真差,这是汗水。” “我第一次遇见和我流汗方式一样的人。” “你也会哭吗?” “你听力真差,我也是流汗。”许汶泽忽然大笑起来,“我小时候喜欢一个女孩子,她总是被人欺负,每次有人欺负她,我都在树上划一道,后来你猜怎么样?” “那棵树长大了,然后划伤也大了。” “错了,那棵小树没长成大树就死了。” 这听起来似乎是个很悲伤的故事,悲伤到我没有话来应和他,因为他的眼睛里都是满满的伤感,让我如坐针毡。我往许汶泽的身边靠了靠顺便也将头靠在了他的肩膀上。 那天放学后他在校门口等我,很白痴的抄着口袋依在电线杆旁。 一路上他的嘴角都是上扬的,他甚至会在人多的时候拉起我的手。我承认有那么一瞬间我是完全忘记朱絮的,他不曾给我如此贴心的温柔,这样的想法让我感觉自己水性杨花,所以一直很罪恶的低着头。 第二天,在学校门口,一群小太妹打扮的女孩子又缠住我:“你是朱絮的女朋友呈?”她们的脸上都挂着幸灾乐祸的表情。 “不是,你们认错人了。” “明明就是你嘛,朱絮的女朋友是学校里头发最长的。” “朱絮的女朋友叫涟漪,是3班的,从楼梯向右一拐就到了。” “你说谎,上次明明就是你嘛。” “我说了,你们认错人了。” “别管,先拖到后面去再说。” 有了上次的经验,我依然是自己走的,扬着头大踏步走在她们前面,周围有不少陌生的脸带着同情的目光目的地我。我的心已经不乞求朱絮的出现。 像上次一样她们扑上来撕我的裙子,我冷笑看着她们兴奋的完成这一切,看我漂亮的裙子像破布一样挂在身上,接着她们一哄而散。许汶泽赶来的时候我坐在墙根底下数着我的裙子被撕成了多少条,每数一条我就用地上的粉笔头在墙上划一道,一共是22道。 “有烟吗?”我问他。 “乖女孩不能抽烟。” 我从书包里拿出今天体育课准备的运动裤套上,将撕烂的裙子扔到垃圾箱。 “我小时候喜欢的女孩也被人撕过裙子,但是她那时候只是哭,我又长得瘦小,根本就没有办法保护她,但是我现在可以了。” “我从不会因为被欺负哭,所以也不需要你的保护,更不需要你吃饭了饭把力气使在女生身上,只要你伸出拳头,你就输了。” 我拍拍他的肩膀像大哥拍小弟那样。许汶泽和我面对着面半天没有讲话,他的脸生起气来也是那么的好看,真TMD的无可救药。 自习课上朱絮传纸条过来。 你有那么恨涟漪吗?有人找她麻烦还把她的班级地址告诉她们? 你都听到了呀?啊哈哈,不是最终还是把我当成你的女朋友给修理了么?我妈花了几百块给我买的裙子就这么报销了。 如果你不这么自私我就去救你了…… 得了吧,别说得自己像圣人一样。 小离,这不像你。 遇见你以后我就没有像过自己。 我希望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 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友谊,没听说过么? 你的意思是说,你和许汶泽也不是。 恩,以前是跟你不是,现在跟他不是,两个都喜欢过满意了吧? 你应该骗骗我。 我又不是幼儿园的阿姨不负责哄孩子,醒醒吧,既然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就绝交,我们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楼道里一夜之间多了两个碎花的垃圾袋,而且那袋子好巧不巧地放在我的门口,这个该死的懒家伙。我用力的拍打着他的门,难听的庆都骂遍了他才像梦游一样的把门打开。 “许汶泽,你去生孩子了么,这么久才开门。” “有事?” “以后拜托你把垃圾扔得远点,这样我会被你害死。” “我一会儿就去丢,你先回去吧。” “哦。”许汶泽的脸色不太好,我吃了闭门羹自讨没趣的要回去,忽然听见屋里传来女生娇滴滴的声音:“汶泽,汤煲好了,快来喝。” “涟漪?”我瞪大了眼睛。 涟漪愣了一下很快恢复了笑脸:“夏之离啊,既然来了就一块喝汤吧。” “你经常过来?” “嗯,有一次还走错门走到你家,真不好意思。” 许汶泽似乎对我们的相识并不感兴趣坐在沙发上无聊的换着频道,我不高兴的推他一下:“你,进屋去,我有话和涟漪谈。”涟漪似乎对我的态度相当诧异,却只能忍气吞声地坐在一边继续扮演她的乖乖女角色。 “和许汶泽什么关系?” “我喜欢他,所以我不在乎你喜欢朱絮,就这么简单。” “那和朱絮呢?” “等到哪天许汶泽接受我了,我就和他分手。” “那朱絮算什么?”我火大的在客厅里走来走去像只焦躁不安的老鼠:“为什么你得罪那些女流氓栽到我头上,朱絮不会那么做,我相信他不会让你那么做。” 涟漪索性翘起二郎腿无聊的抠着指甲:“我怎么会得罪她们呢?那些都是我的朋友,想教训你找个理由还不简单?不过我圆了你一个梦想,你不是一直很想做朱絮的女朋友吗?本来一次就够了,可是你为什么还招惹许汶泽呢?” “许汶泽不会喜欢你的。” “那可未必,我是唯一一个可以来他家为他打扫屋子的女生。” 许汶泽从屋内把头伸出来,脸上截满不屑的笑:“免费的清洁工谁不欢迎?可是戏已经演完了。” 他把手上的那一捆碎花的垃圾袋塞到涟漪怀里:“谢谢你帮我打扫那么长时间房子,可是,这种垃圾袋真的很恶心,我再也不想用了。” 涟漪的脸青一阵白一阵,我的心里感动得要晕过去了,原来他都查清楚了是谁欺负我,并且在帮我默默的报仇,给她希望,然后再让她死心。这招太狠了。我激动的围着他又蹦又跳,你是我的偶像,你是我的天使,你是我的贴身小棉袄啊。 许汶泽笑了:“我小时候喜欢的那个女孩如果还活着应该会是你这样的吧,会变得坚强活泼,会让我有机会来保护。如果那棵小树还活着,一定会长成大树,身上的伤痕会长大,然后变成树纹,彻底的看不见。” “其实我以前在孤儿院也像你喜欢的那个女孩那样被丢弃在门外过,也被人欺负过,所以才觉得能过上现在的生活还是很美好的。” “小离,我追你吧?” “不好。” “你还喜欢朱絮?” “恩。” “那我能喜欢你吗?” “不能。” “因为,我不做死人的影子。” 夏天快离开的时候我又悄悄的搬了家,这次是爸爸的司机帮我搬的,我看着自己熟悉的东西一件一件的搬到车上,斑驳的墙皮变的灰黄,就想起朱絮来帮我搬家的样子,如嚣张的天神般降临在大雨滂沱里。 他再也没有和涟漪来往过。 就如同我再也不想和许汶泽有任何的来往。 在感情的世界里,允许不择手段,允许默默守候,也允许各种方式的逗留,惟独不可以被代替,也不可以被辜负,更不可以破镜重圆。 我迅速的跑到院里的那家小理发店里,店主是个很可爱的姑娘,有些羞涩的说:“小姐你要做什么发型,师傅出去了,我只是平头理得好一点。” 我闭上眼睛说:“剪吧,越短越好。” 我望着镜子里自己清爽的样子捂着脸哎呀哎呀的怪叫着跑出去。 再也不回来。 |
磨七、桃花还有雪
2007-05-25 14:17
| 雨后初晴的天。阳光缓缓蔓开,是不灼人的微温。视野里成百上千的人参差不齐地坐在下面的观众席上,居高临下的是自己。 最讨厌新生入学会,最讨厌对着那架研讨会专用的立式话筒,最讨厌被指为新生代表上去装模做样地讲一些陈词滥调。不能笑,不能错,要字正腔圆地照着脑海里背得烂熟的语句念—— “我们不曾止步,在这个热心沸腾的年纪里……” “……四季与时光不过弹指间……” “……” 简瞳的脑袋突然一片空白。有昏暗欲睡的同学睁开了眼。原本窃窃私语的声音更大了一些。顿住的几秒里,她低下头眼神茫然地盯向稿纸,视野里的字迹却模糊不清。 慌了,都慌了。心跳仿佛涨潮后的海水,攥紧的手心潮湿一片。 教导主任起身责令大家保持安静。简瞳长吸一口气,闭上眼睛又重新张开,幸而字迹渐渐清晰起来。 “……为了将来的荣耀与权柄……”余光里看见身边的老师放松下来的表情。 终是有惊无险地发完了演讲。例行的鼓掌声里听见教导主任说着“欢迎一年三班新生代表乔未眠”之类的话,于是第一排偏右的观众席上,站起一个高瘦的男生。 走下讲台。走上讲台。寂寞里时光变得恍若慢步。水平线重叠的瞬间,男生遮住阳光的暗影笼罩过来。 像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雾。然后他侧脸,不经意地看了她一眼。 简瞳回到座位上之后很久,才微微垂下眼睑来。 是被叫做“乔未眠”的男生。轮廓柔和,有着猫一样安静的神情。最重要的是——她没有见过能把私立国圣制服穿得比他还要好看的男生。 简直像个贵族未裔的王子。 “乔未眠的中考成绩竟然是全满喔!真的好厉害!”“长得比王子还要王子!”他家好像在乌来那边,温泉乡耶!不晓得和他一起玩温泉会怎么样?”“会流鼻血……”“不要乱讲啦!人家会不好意思的……” 听见女生们这些饭间课后的谈论资是那之后一个礼拜的事。连刚刚熟络起来的室友史淳希也免不了俗,两眼放光的激动样子。“喔……那他有没有女朋友?有没有?!” 简瞳猜想起贵族未裔的未眠王子此时此刻不住打喷嚏的情景。 寄宿学校唯一让人不满的地方是看管太严——周只能出去一天。不过今天,简瞳不打算做乖学生。 她要去看磨七。 于是下午第二节国文课后,简瞳背着杂货口袋一样的书包,偷偷从教室后门溜了出去。 行道树。中央花坛。体育仓库。后操场的院墙。有先见之明穿了平底布鞋的简瞳磨拳擦掌,目标锁定了靠近院墙边的一株高大香樟树。 真是……五六年没爬树了,技术居然烂了那么多!爬了四次才爬上去的简瞳树獭一样抱着一根粗大的枝干,决定以后每天都来锻炼一次。 念念叨叨的,一边发着誓一边将右脚伸到了院墙另一端,直到整个人坐到了石砖顶端,对面的风景才忽的一跳,跃进视野里来。 一条人烟稀少的侧街。右拐角处有卖茶油面线或者茶叶蛋的小摊。一个骑着机车好奇望过来的大叔差点撞上电线杆……简瞳哈哈笑了几声,突然就捂住了嘴。 院墙下,一双漆黑如墨的瞳仁安静地盯住自己。 ——是名字已然被女生嚷翻了天的乔未眠。 比上一次看得更清楚了一些。黑色平齐刘海,半长的头发扎成马尾,西装领的薄外套下露出里面的白色衬衣,百褶格子裙,平底布鞋——表情生动,没了之前的乖巧和拘谨。 这个样子的她,比较可爱一点吧。未眠想着,嘴角扬起让人难以察觉的微小弧度。 女生有一点狼狈地停住晃荡的双腿,犹豫着要怎样跳下去,片刻后,还是忍不住开了口。 “喂——” 男生抬眼看了看。 “你……转过去,快转过去!” 他的眉毛好看地挑起,“干什么?” “裙子……”一时急得语无伦次的简瞳叽歪半天,终于找到了北,“你要看看我跳下来是怎样啊?我穿着裙子,会走光的!” 会意过来之后,男生的脸像是被番茄砸到了一样,唰的红了,整个人也以迅速的速度转过身去。 摔成哈蟆状的简瞳忙不迭地跳起来拍打身上的灰,是未眠的耳边,一时便全是“扑哒扑哒”的声音,直到脚步声临近,闷闷地讲一句,“彼此彼此喔,今天的事,谁也不准说出去。”那个只到自己肩膀的女生便迈着企鹅步,从身边悠然擦过。 本不关己的,却还是不由自主好心提醒了一下,“你已经想好怎么从这里翻回去了吗?” 这句大概提醒到重点——女生转过身,一副“玩完了,压根没想到”的郁闷表情。 再忍下去一定会笑出内伤的。未眠低头看着表,“七点之前你能回来的话,就在这里等我好了,如果提前很久就去那家‘华丽道奶茶店’。” 男生的手指指向拐角过去看不见的正街,“不算远。” 简瞳抓抓头,“嗯”了一声。乔未眠竟然还是工读生耶,不晓得这个秘密被那群花痴知道了,那家奶茶店的生意会不会好到爆。尽管很无耻地这样想着,但简瞳还是决定坚决保守这个秘密——她才不要这个好不容易发现的“后门通道”变成全校尽所皆知的公开秘密呢!闹大了被学校彻底查封,再想溜出来可就难了。 到站下车,挑了黄漆的边线走,一路绿意葱葱的桂树和菩提树交错,空气里有馥郁的花香。花香深处,一座积木式的二层楼安然伫立着。 小姨刚给一只沙皮狗注射完毕,见到简瞳,笑一笑,“磨七今天精神似乎还不错喔!” “是吗?”她欢喜地绕过手术台进到里间,一只趴在阳台上白黑相间的猫惊动地回头看了一下,然后站起来,冲她“喵”了一声。 她奔过去把磨七搂在怀里左摸右摸,“坏家伙,竟然有力气叫啦!”鼻子却酸酸的,转身掏出一罐磨七最爱的沙丁鱼罐头。 猫的寿命最长也不过三十年吧……磨七21岁,已经很老了,简瞳明白,可是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的是,从小伴自己长大,最不离不弃的磨七,却要比自己更先离开。 一早就清楚的结局。只能佯装不知,佯装微笑,期望好心情能创造奇迹。 小姨推门进来,看见简瞳还是像小时候那样抱着磨七,跟它说这几天的奇闻趣事。她微笑着在她身边坐下。 “今天很早喔,该不会是翘课了吧?” “哪有,没塞车而已。”简瞳偷偷吐小舌头的动作还是被逮到。 “不要紧吗?听说国圣一周才能离一次校,你怎么出来的?”扫一眼脏乱的制服,她心里有了底,“翻后墙?” 简瞳长叹一口气,看来什么都瞒不过她聪明的小姨。 “是啊,要不然怎么办?” 没办法的办法,小姨理解地点头,“小心安全”。 ……小心安全。 那天爬回院墙的时候,乔未眠也是这样细细叮嘱。他从奶茶店的仓库里抬了一把靠背椅出来,往上再加了张四脚圆凳,简瞳踏上去的时候听见他不愠不火的声音。 可是偏偏和他共事的,负责把两张椅子抬回去的尖下巴男生恶生恶气地模仿着乔未眠的语气,“小心走光。”于是刚翻过院墙的简瞳扑棱一头栽了下去。 那端似乎有人暗暗咒骂了一声,简瞳晕头晕脑地爬起来,就看见急急跳下来的乔未眠。 幸而野草茂盛,摔下来软塌塌的没受什么伤。 现在回想起来,那天仿佛是一场舞台剧序幕的伊始,红色的帷帐拉开,人物上场,所有的一切开始在明朗的光景里上演。 再在林荫走道或食堂上遇见,尽管只是微微点头,或者浅浅一笑,在众多女生的激动艳慕中,也知道,那个招呼,是朝她打的。 ——在国圣的乔未眠是个对同一女生说话绝对不超过三句的冷淡家伙。 ——乔未眠的身上永远带着青草香。 ——不参加社团活动,推掉学生会职务,最大的嗜好是睡觉……乔未眠像个谜。 当然这些全都是淳希课后或者澡堂里兴致盎然地倒豆子般说的。最惊爆的自然是最后一句。 ——乔未眠的前女友是患了精神病自杀死掉的。 所谓的八卦,传到后来没有了嚼根,于是就被臆想出更惊天动地的片段。 简瞳忿忿然在心底。但每每探望完磨七回来,在华丽道奶茶店点一杯珍珠奶茶,这些话到底没有说出口。 不过是传言而已。 反正她所认识的乔未眠绝对不是她们讲的那样。 ——乔未眠总是不厌其烦地解答顾客的各种疑问——明明有些装可爱的老女人故意找话题刁难他。 ——乔未眠从来不在工作时间偷懒——哪像那个尖嘴猴腮的杜小开。 ——走在乔未眠身边,即使不说话感觉也很温暖——一点也不冷淡。 ——乔未眠…… ——说起来,竟然全都是优点了,简瞳吸一口奶茶,心不在焉地把视线从乔未眠身上拉回,转身桌上的物理题。 三个弹来弹去的ABC球正弄得她脑袋一片模糊。杜小开不安分地跑过来找骂:“瞳瞳 ,要不要免费红茶,我样手泡的喔!” “不要。” “只尝一口也好嘛!” “不要!”简瞳熟练地转着笔,抬头瞪他一眼,“再警告一次,不准叫我瞳瞳!” “可是这样叫很亲切……”“谁要和你亲切了!”女生愤然地一脚踢过去。杜小开于是一副受了天大委屈的模样讪讪回到吧台前。 乔未眠目不斜视地整理着桌台,“早叫你不要去招惹她。”又把抹布放在托着腮呆怔的杜小开面前,“辛苦了,先走了。”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这样华灯初上的时分,慢慢跟在乔未眠身后,看着灯光在他的脸上打出氤氲的绒光,偶尔转过头来对自己说话,低颦浅笑的样子。简瞳恍惚觉得,这似乎就是结局了,有小小摩擦但仍然幸福的公主和王子。 ——如果没有那个叫做戚宝珍的转学生的话。 “据说是乔未眠的青梅竹马。”淳希抄着英文笔记,不可置信的样子,“横看竖看都是很普通的样子嘛!” “不是说他的女朋友患了精神病自杀了吗?”竟然还是记得这一句。 “喔!不晓得哪个谣传的……总之比较可靠的消息是说戚宝珍患病休学了半年这样子……” 简瞳无意识转动的笔便咕噜咕噜滚到了桌底下。低头去捡,只觉得血液直往脑袋上冲,仿佛刚从海水里被拉上来一样,几近窒息。 后来在走道上遇见,看见站在乔未眠身边的戚宝珍,的确是很普通的模样,像小兽一样易被惊动的眼神,朝他笑的时候却明媚动人。她想打招呼的手举到耳边,又放下。乔未眠望过来,笑容仿佛溢满忧伤。 已经有什么不一样了,在奶茶店里心事重重地看着乔未眠忙进忙出的简瞳,却觉得这一天和许多个从前的某一天,不一样了。 打烊的时候乔未眠向经理提出了请辞,拍拍依依不舍快要哭的杜小开走出玻璃门,不再回头看。 还是那条灯火通明的街道,一路飘散小吃摊上茶油面线或者小米酒的香气。走了十几米,他停下,“以后让小开帮你扶椅子吧。” “嗯。” “考试的时候别再马马虎虎忘记带橡皮擦。” “嗯。” 像是避开更沉重的话题,乔未眠的语气明朗了起来,“一直觉得,这个广告牌上的女孩子,和你很像。” 简瞳抬头,是每天路过都会看见的日本SAE手机灯箱广告。一个微笑着哭泣的女孩子紧紧拉住面容模糊的男孩子的手,眼泪被雕刻成钻石般璀璨。文案是一句相当煽情的爱情独白——世界上,没有比恋人流下的泪珠更闪耀动人的钻石。 再往下, 便是“SAE A520情侣手机”的字样。她盯着看闷闷地答,“我哭起来没她好看。”没有看见身后的乔未眠。别过头瞬间潮湿的双眼和渐渐攥紧的手心。 我还是要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说:“讲起来,SAE的营销策略算是蛮特别的。因为是情侣手机,在台北的北方你却只能看见女生这一款,在南方的话就只能看见男生那一款,所以如果某天你好奇想见到男孩子的真面目,可以去乌来……” 简瞳默不作声地踢一粒小石子。这是不是可以叫做“南北相隔,爱情一线。” 是不是就如她和他。 像是亚热带滨海岸的潮水涨了又退,乔未眠在她的世界里来了又走。舞台剧上跳出个灰姑娘,于是公主在红色的帷帐边黯淡了聚光灯。焦点原来从来不会是她。 不再期待食堂或者课间他只对自己一个人微笑,就连惯常在淳希嘴里嗜好睡觉大过于去图书馆的标准男朋友。越不想听见这个名字,却越加的被周边的同学日日念叨。终于在从侧街爬回院墙的某天,扭伤了脚的简瞳坐在野草堆里,一个人无声地哭出来。 已经是深秋,一呼一吸的冷空气里,嗓子被冰凉成无法言说的痛楚。 磨七是那个晚上走的。半夜的时候手机闹腾起来,简瞳摸索着打开,听见小姨一句“磨七快不行了,”唰的坐起来。 记不清楚是怎样穿好衣服跑出宿舍的,使劲拍着管理员大婶的门,简瞳的眼泪止不住的泛滥。虽然不明所以但被自己眼泪吓到的淳希也帮着大叫“阿婶开门”,以及被吵醒跑出来的其他班女生……一时间宿舍楼叫嚷声惊天动地。 出租车上淳希是不是拉紧自己的手也都记不清了。只记得,奔进手术间的时候,磨七很努力地朝自己看了看,然后就不动了。 尽管抱着还是在自己怀里一点点冷下去的磨七,喜欢趴在脚边安静乖巧聪慧的磨七,再也不会听自己胡言乱语也不焦躁的磨七。世界上只有一个磨七。 简瞳哭着睡着的时候迷迷糊糊地听见自己问小姨,死亡究竟是什么。 ——就是你这辈子再也不会看见的人。 ——就好像有一些人,你知道你们从此再也不会见面。虽然他还活着,天各一方,但之于你,等同于死亡。 ——心如死水。 冬天的香樟褪了颜色,叶子干脆成金黄落了满天。已经剪短头发的简瞳抱着工整的笔记穿梭在食堂、宿舍和教室之间,俨如从前讨厌的乖巧模样。只有在成绩表上,对着永远在自己名字前一位的乔未眠三个字,会长久地发起呆。 一日一日临近圣诞,几个班玩得开的男女同学相约邀了一大群人,在平安夜里搭了新店客运跑去乌来。简瞳被淳希拉着坐在了一排,还要忍受这只小麻雀的大呼小叫“期末考去死吧!美人汤还有热气腾腾的温泉耶!我们来啦!” 尽管客流很多,一群人还是在乌来老街邻门的几家小旅馆订好房间。冒着蒸气的溪边,有人率先脱掉厚重的外套跳进天然的泡澡池,接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进去。 站在阿妈烤麻薯的摊位前等了两分钟,简瞳才看到戚宝珍和乔未眠竟然也在。她朝他们笑一笑,“这个,听说超级好吃的。”除了这句想不起应该再说什么。 一份巧克力酱+花生粉+芝麻粉,吃在嘴里却淡然无味。只把脚踝泡到温泉里的简瞳,怔怔地看着淳希和几个男生兴历地在溪边放烟火。 有道影子轻轻立在自己面前,她有一丝诧异地抬头。 戚宝珍羞涩地朝她笑笑。 “知道你很久了。”开篇语是这样的。担心被误会般,简瞳摆摆手,“对不起,如果以前有什么让你觉得不太好接受的……” “奶茶店、翻院墙……这些事我都知道。”是平叙的语气,完全看不出什么波澜。 “不是他给我讲的。我也是女孩子,旁敲侧击也可以知道的事……”戚宝珍递过来一罐啤酒,“来一口吗?” 简瞳怔了怔,接过。 “他回旅店拿围巾了,一时不会过来,我们可以畅快点喝喔!”女生哈哈笑着,拿起自己的一罐与她一碰。 “国圣的传言你应该有听过吧?关于……我因病休学半年的事。” “……嗯。” “其实是在精神病院住了半年。” 被刚刚咽下的啤酒呛到,简瞳剧烈地咳起来。 “看见喜欢的东西就忍不住占为己有……从第一次在便利店里偷了一只润唇膏后就变得不可收拾……” 是医学上被称作患了“偷窃癖”的女生,如麻雀喜欢银光闪闪的汤匙一些受了鬼神的蛊惑,在被无奈的家人送进精神病院的第一天企图自然,未遂。 “不是所有的青梅竹马都能白卷偕老的……那是个传奇……” 一灌啤酒见了底。 “……当我越清楚地看见未眠哥对我笑……越知道他不快乐……” “……结果到最后才明白,不是我放不开他……是他放不开自己……” 连续喝了三罐啤酒的戚宝珍终于笑着甩掉了鞋子跳进温泉里。她坐在简瞳身边,慢慢靠了过来。 “对不起。” “我很累。” “谢谢……你。” 一直只字不言的简瞳捂住了嘴,晶莹的液体自湿红的眼眶里不断溢出,直到视野里那个高瘦的身影俯下身来,将围巾罩上睡过去的戚宝珍的脸。 呼出的白气在空气里飘散成脆薄牛奶香气的颜色,连同乔未眠清楚而又模糊的容颜。 一团。又一团。 这整个冬季台北没有下一场雪。晚春。小姨开车载简瞳去机场接爸爸妈妈。红绿灯口,她看见对面街道伫立的广告灯箱上,辅张着SAE A250情侣手机的男生版海报。 “一直觉得,这个广告牌上的女孩子,和你很像。” 而终于看清楚的被女生紧拽住手心的面容清朗的男生,原来,也和乔未眠,那么像。 听不见背后小姨摁着喇叭叫着自己名字的声音,听不见人潮喧哗,听不见飞机轰隆飞过地铁在脚下呼啸而驰。简瞳一路奔跑跳上新店-乌来线的客运,呼吸急促。 磨七,你会保佑我的对不对。简瞳说。 乔未眠,你会等着我的对不对。简瞳说。 乌来乡三月的桃花,簌簌的就落了。 新生的花蕾在男生一路的视野里,一季一季,灼灼绽放。 整个世界像下一场滂沱的大雪。 |
白藜
2007-05-25 14:17
| 一 我站在楼道口,等一个人路过。 她穿着纯白的连衣裙,如百合一样清丽淡雅。可是,她不看我。她的双眸,淡淡掠过我的身影,空荡荡地望着前面的路。她无数次丹顶鹤般高傲地从我身边穿过,不带一丝微笑。而我一直一直,在她身后游离。 可是,这一次,我必须开口。我紧紧地攥着一个沉甸甸的载满思念的信封,终于在无数次徘徊之后,叫出她的名字,白藜。 她优雅地转身。在她的疑惑而愠怒的神情中,我递过了那个信封。 她突然急躁起来,不屑地说,是情书吗?别枉费心机了。我不会给任何男生机会的。 我有些恼怒了。她终究不过一个庸俗的女生,如所有美女一样,自恃清高。我将信封举起来,小姐,你看清楚,究竟要还是不要? 她的清澈的眸子睁得老大,脸突然间绯红绯红。我冷笑着,将信封丢给她,如她一样,优雅而高傲地转身。 身后,有小声的道歉。我回过头,撞见白藜真诚的眸子。心,蓦地就软了。可是,为了心底仅存的卑微的自尊,我转过头,木然地走开。 心里却惆怅地想,白藜似乎是不记得我了。可是她却记得这封信上的名字。程若。 是的,如程若般耀眼的人,白藜是不会忘记的。而我,一个寡言淡语的男生,不是白藜喜欢的类型。 我不过是受程若之托来递信的邮差。 二 路过楼道,我有些怀恋。这个学校,与另一个校园的造型几乎一模一样。华丽,冰冷。如白藜。 我站在那,流连往返。许默。身后,传来悦耳的声音。白藜,她终究认出了我。可是,她终究一开口问的就是程若。 许默,程若现在好吗? 很好,他在任何地方都很受欢迎。我淡淡地回答。 那……许默,你现在好吗? 我还是老样子。 是的,我还像老样子。沉默,并且迷恋着白藜。 我是一个执著的念旧的并且爱做梦的人。 可是,白藜不喜欢。白藜喜欢的程若,有着摄人的双眸,会唱JAY忧伤清澈的歌,幽默而明媚。 很早的时候,当我与程若走在一起时,白藜只会望着程若微笑。她,从不曾将微笑赐于我,而我却深深沉湎于她因程若绽开的笑靥。 程若说,白藜一直想做个白衣天使。 程若说,许默,我们一起考医大吧。到了医大我们还能做好兄弟。我点点头。程若开心地拍着我的肩膀。 然而,他却不知道。是白藜,让我放弃了音乐的梦想,报了这所我并不喜欢的医科大学。 意外的是,程若并没有考进这所学校。他上了我梦想中的音乐学院。他对我说,这一切,不过听从父母的意愿。他再一次拍拍我的肩膀,说,好好照顾白藜。然后,他塞给了我那封厚重的信,让我交给白藜。 我接过来,沉甸甸的,该是程若沉沉的思念吧。封口是开着的,可我没有打开。 三 再次遇见白藜,在超市门口。她穿着宽大的工作服,热情地向过往的客户推销产品。看见我,脸突然就红了,有些不知所措。 我问,你这是在做什么?她不好意思地指过一个女孩穿的粉红色T恤,小声地说,我也看中了它。我顺着她的手看过去。是JAY代言的邦威。我暗自失落,白藜终究还是喜欢JAY的风格。 再路过超市,白藜依旧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那。初秋的太阳依旧猛烈地直射下来,越显得疲惫而狼狈。我的心突兀地疼。我想了想,然后转身走开。 当我捧着“彩蝶轩”的蛋糕出现在白藜的面前时,她错愕地望着我,转而,便粲然一笑。全然不是第一次的不屑与高傲。 她接过蛋糕说,许默你真是太好了。 我沉默地笑着,然后说,明天,你不要来打工了。 白藜诧异地问,为什么? 我伸出身后的手,手上提的,是装着粉红色T恤的袋子。白藜的脸,因惊喜而变得灿烂。她的嘴角轻轻地上扬,弯成一个美丽的弧度。 突然,她深深地望着我的眼睛,问,许默,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我嗫嚅了半天,说,若我是你男朋友,我不会让你在这打工的。她的脸瞬间就红了,像一朵娇艳的玫瑰。 而我,又一次补充,当然,如果程若知道,他也绝对不会让你这么辛苦的。 她愣了一下,转而笑了。我仿若看见她的笑容里一闪而过的失望,却又告诉自己,那是一种幻象。 四 日子如水般流过,水滴石穿,滴得人与岁月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