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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又不简单,复杂又不复杂,我的目标是突破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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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2010】
2010-11-26 11:24

2010-04-13的日记

岁月匆匆,一无所成

2010-04-13 17:44

发起问问

过去的一年你为你所做的事情后悔过吗?

新年到了,在过去的一年里,你获得了什么,新年又如何打算?过去我们做了很多的事情,你为你所做的事情后悔过吗?或者你为你所做过的某一件事情自豪过吗?春节来了,大家谈谈自己的感受,想什么说什么?这里属于你.

2008-01-19 08:50

发起问问

怎么样才能让自己从郁闷中走出来

2008-01-03 09:06

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

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很难受,最重要的是,很多人都不理解,特别是我在乎和关心的人,所以我不想说什么!

2007-05-26 10:16

木鱼馄饨


    “深夜到临沂街去访友,偶然在巷子里遇见多年前旧识的卖馄饨的老人,他开朗依
旧,风趣依旧,虽然抵不过岁月风霜而有一点佝偻了。”
    四年多以前,我客居在临沂街,夜里时常工作到很晚,每天凌晨一点半左右,一阵
清越的木鱼声,总是响进我临街的窗口。那木鱼的声音非常准时,天天都在凌晨的时间
敲响,即使在风雨来时也不间断。
    刚开始的时候,木鱼声带给我一种神秘的感觉,往往令我停止工作,出神的望着窗
外的长空,心里不断的想着:这深夜的木鱼声,到底是谁敲起的?它又象征了什么意义?
难道有人每天凌晨一时在我住处附近念经吗?
    在民间,过去曾有敲木鱼为人报晓的僧侣,每日黎明将晓,他们就穿着袈裟草鞋,
在街巷里穿俊,手里端着木鱼滴滴笃笃的敲出低量雄长的声音,一来叫人省睡,珍惜光
阴;二来叫人在心神最为清明的五更起来读经念佛,以求精神的净化;三来僧侣借木鱼
报晓来布施化缘,得些斋衬钱。我一直觉得这种敲木鱼报佛音的事情,是中国佛教与民
间生活相契一种极好的佐证。
    但是,我对于这种失传于阎巷很久的传统,却出现在台北的临沂街感到迷惑。因而
每当夜里在小楼上听到木鱼敲响,我都按捺不住去一探究竟的冲动。
    冬季里有一天,天空中落着无力的飘闪的小雨,我正读着一册印刷极为精美的金刚
经,读到最后“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一段,木鱼声恰
好从远处的巷口传来,格外使人觉得吴天无极,我披衣坐起,撑着一把伞,决心去找木
鱼声音的来处。
    那木鱼敲得十分沉重着力,从满天的雨丝里穿扬开来,它敲敲停停,忽远忽近,完
全不像是寺庙里读经时急落的木鱼。我追踪着声音的轨迹,匆匆的穿过巷子,远远的,
看到一个披着宽大布衣,戴着毡帽的小老头子,他推着一辆老旧的摊车,正摇摇摆摆的
从巷子那一头走来。摊车上挂着一盏四十烛光的灯泡,随着道路的颠踬,在微雨的暗道
里飘摇。一直迷惑我的木鱼声,就是那位老头所敲出来的。
    一走近,才知道那只不过是一个寻常卖馄饨的摊子,我问老人为什么选择了木鱼的
敲奏,他的回答竟是十分简单,他说:“喜欢吃我的馄饨的老顾客,一听到我的木鱼声,
他们就会跑出来买馄饨了。”我不禁哑然,原来木鱼在他,就像乡下卖豆花的人摇动的
铃铛,或者是卖冰水的小贩手中吸引小孩的喇叭,只是一种再也简单不过的信号。
    是我自己把木鱼联想得太远了,其实它有时候仅仅是一种劳苦生活的工具。
    老人也看出了我的失望,他说:“先生,你吃一碗我的馄饨吧,完全是用精肉做成
的,不加一点葱菜,连大饭店的厨师都爱吃我的馄饨呢。”我于是丢弃了自己对木鱼的
魔障,撑着伞,站立在一座红门前,就着老人摊子上的小灯,吃了一碗馄饨。在风雨中,
我品出了老人的馄饨,确是人间的美味,不下于他手中敲的木鱼。
    后来,我也慢慢成为老人忠实的顾客,每天工作到凌晨的段落,远远听到他的木鱼,
就在巷口里候他,吃完一碗馄饨,才开始继续我一天未完的工作。
    和老人熟了以后,才知道他选择木鱼做为馄饨的讯号有他独特的匠心。他说因为他
的生意在深夜,实在想不出一种可以让远近都听闻而不致于吵醒熟睡人们的工具,而且
深夜里像卖粽子的人大声叫嚷,是他觉得有失尊严而有所不为的,最后他选择了木鱼—
—让清醒者可以听到他的叫唤,却不至于中断了熟睡者的美梦。
    木鱼总是木鱼,不管从什么角度来看它,它仍旧有它的可爱处,即使用在一个馄饨
摊子上。
    我吃老人的馄饨吃了一年多,直到后来迁居,才失去联系,但每当在静夜里工作,
我仍时常怀念着他和他的馄饨。
    老人是我们社会角落里一个平凡的人,他在临沂街一带卖了三十年馄饨,已经成为
那一带夜生活里人尽皆知的人,他固然对自己亲手烹调后小心翼翼装在铁盒的馄饨很有
信心,他用木鱼声传递的馄饨也成为那一带的金字招牌。木鱼在他,在吃馄饨的人来说,
都是生活里的一部分。
    那一天遇到老人,他还是一袭布衣、还是敲着那个敲了三十年的木鱼,可是老人已
经完全忘记我了,我想,岁月在他只是云淡风清的一串声音吧。我站在巷口,看他缓缓
推走小小的摊返消失在巷子的转角,一直到很远了,我还可以听见木鱼声从黑夜的空中
穿过,温暖着迟睡者的心灵。
    木鱼在馄饨摊子里真是美,充满了生活的美,我离开的时候这样想着,有时读不读
经都是无关紧要的事。

2007-04-29 10:14

工作难找

现在的工作真不好找,半个月了,一点头绪都没有!

2007-04-24 15:40

2007-04-03的日记

心情一般,就这样过着,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结束~~~~~~~~~~~~~~~~~~~~~~~~~~~~~~~~~~~~~~~~~~~~~~~~~~~~~~~~~~~~~~~~~~~~~~~~~~~~~

2007-04-03 17:31

购房,有多少陷阱该提防?

沈阳春季房交会将于4月19日至4月23日召开,房交会的召开必将掀起新一轮的购房热潮。买房子是件大事,消费者就怕上当受骗,为此,本报记者搜罗了一些消费者在购房置业中的种种呼声,并咨询相关的律师、房产专家和消协人员,为您出主意想办法,同时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      事例一 内部认购肥了开发商       刘先生眼巴巴地盼望着铁西新区某楼盘开盘,看到房子广告打出来了,售楼处也建好了,而且广告上也宣称要开盘了,刘先生便迫不及待地赶到售楼处,结果售楼小姐却告诉他,这段时间都是内部认购期,房子还没开盘。要先交纳5000元购买一张内部认购卡,买到内部认购卡才有机会挑选好的户型和楼层,而且还能享受到折扣优惠。       根据规定,开发商只有拿到了预售证才能卖楼,否则就是违规。但为了尽快回笼资金,一些胆大的开发商便偷摸销售:提前内部认购、诚意金从两3000元升至1万到3万元、业主优先认购专场、拿上一组团的预售证卖新一期的产品……种种招数就是为了尽快拿到钱。楼盘开售前,开发商会以优惠折扣或优先选购作“饵”,要求买家先交诚意金。尽管有的诚意金可退,但急需用钱的开发商当然先“借用”。       呼声指数:★★       专家点评: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其销售行为脱离了政府监控,购房者权益无法受到法律保障。开发商热衷内部认购,是想借此控制一批潜在的购房者,还可以给人造成该楼盘已被抢购一空的假象。消费者追捧内部认购,则是因为这时候买房,每平方米通常要比开盘后的价格低一两百元,也容易买到理想的楼层、户型。这类商品房提前预售,没有得到相关部门核准。消费者购买后,有可能无法取得房产证、土地证;同时商品房可能已被开发商拿去抵押,将来购房人取得的不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权;由于内部认购合同没有政府部门的登记备案,开发商可能会将房屋一楼多售。因此,购房人切不可因为内部认购的价格优势而麻痹大意。       事例二 产权证总是难产       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给业主办理产权证书是目前沈阳不少楼盘存在的通病,而对于开发商的违约,很多消费者也不知道该怎么维权,开发商抓住这个弱点,设下了重重陷阱。       呼声指数:★★★★★       律师支招:对于购房人办理权属证书的期限,《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商品房交付或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条例》第33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对于因开发商的责任,购房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处理方式,示范文本提供了两种处理方式供买卖双方选择,即退房赔偿损失和按已付房价款支付违约金。鉴于目前房地产业的现状,很少有购房人选择退房的处理方式,但购房人根据第二种处理方式向开发商追究违约责任时,发现无论逾期多少天办理权属证书,开发商所需支付的违约金都是不变的,购房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的规定,在合同中约定,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违约金,即每日按已付购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二点一支付违约金。对于因开发商的责任,购房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超过一年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房。《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19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事例三  霸王条款成行业惯例       虽然投诉声不断、规范措施一再出台,但霸王条款依旧是沈阳地产业无言的惯例,并且在各种新规定的出台过程中不断地升级。目前沈阳市商品房销售市场通用的格式合同,开发商和购房者可以依照其中相关规定来签署合同。按照规定,买卖双方都有协商合同具体条款如何签订的权利,合同也应该共同维护双方利益。但在大多数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开发商却依旧将其演绎成了霸王合同。很多消费者反映,购房时提出要将开发商的一些承诺体现在合同相关条款中,或在合同备注条款中对一些口头承诺进行明确,销售人员或表示自己无权修改或者干脆让购房者“不按公司规定签合同就不要买了”。       呼声指数:★★★★       消协点评:“霸王条款”是经营者单方面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和显失公平的行业惯例。你接受也得接受,不接受也得接受。为了避免“霸王条款”的产生,合同法对格式条款做了限制,第四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事例四 开发商利用合同免责       去年,沈阳市消协、12315申诉举报中心共受理商品房投诉、申诉476件,同期上升16%,值得注意的是商品房投诉的热点不再指向商品房的质量问题,而是转到了商品房的买卖合同上。开发商在统一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上,人为地增加合同条款,增加消费者的义务,从而减免自己应承担的部分责任。不少消费者一是缺少购房经验,二是没有认真地研究合同条款,一旦出现问题,难以利用合同维护自身权益。以沈阳为例,一般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大多由售楼员代为填写,而消费者往往忽视合同内容,对有些问题也没有以书面形式附加在购房合同之中。       沈阳市民李先生购房时与开发商谈妥,可以先交首付款、办入住,然后再办理贷款。没想到,当李先生把首付款交付给开发商后,开发商却翻悔了。李先生一气之下投诉到消协,对此消协也很无奈。消协工作人员说:“这种口头协议是无效的。类似这种情况,购房者应该让开发商在合同上签字画押。”       呼声指数:★★★★       消协点评: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契约自由,约定大于法定”,有些购房合同是开发商与购房者共同约定的,从消费者角度看不公平,但合同上明明这样约定,合同上又没有附加条款,合同本身也是有效合同,消协无法调解,最后只有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使用建设部与工商总局联合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对房子面积、交房时间、预期交房条件等具体情况,有必要约定明确;办理房产证的具体时间、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以及房子的保修期限和范围等,均应一一注明。

2007-03-31 09:10
2007-03-30 17:43
2007-03-30 17:42
2007-03-30 17:40

评林清玄散文 (转帖)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林清玄的散文。他的文章有如远方走来的一位女子,初时,不能让人有惊艳之感,再看,就如一道山泉,缓缓地向我们的心中渗透,自有一种感人的力量在其中。

恬淡自然,蕴涵佛理,是林清玄散文的最大特色。他的文字犹如一股真淳的凉风,读完之后,能让人心平如水。如此智慧清新的散文,在如今的文坛并不多见。他主张人心应“如水”、“如镜”,在这个浮躁的社会,这对涤人心上的尘土,开启人性的灵智很有益处。

读林清玄会让我们看清很多事情,会让我们变得坦然。他的文字有种淡淡的香,看完之后会有感恩与善良的感觉。常常与他一起进入那富有禅意的世界,以他的散文净化自己的心灵,让我的内心充满宁静与关爱。他别样的文字,犹如混沌人世间的一片净土,一缕莲花的馨香。

林清玄的书,小故事里有大智慧,平淡而隽永,值得一遍遍的去回味,轻松自然,平凡的人,平凡的事,在最细腻的内心感觉中把你打动。

他的辞藻很朴素、浅显,更注重对思想、生活的感悟。就如同他本人所说:“美丽的辞藻是比较短暂的,只有真正的思想观点才可以恒久。”

2007-03-29 17:06
 

留言

  1. 2008-11-07 10:09 

    wo傻傻滴走到你家!很高兴能认识你!
    我94这样傻傻滴期待你滴回访```嘻嘻

    wo滴51里的图片是51主页里最漂亮的`````还有51主页播放器。
    2008-11-07 18:55回复
    既然这样就踩下了
  2. 2008-11-01 15:15 
    你好!还记得我吗?我来踩踩
    2008-11-03 08:20回复
    当然记得啦,谢谢来看我哦
    2008-11-04 19:36回复
    不用客气
  3. 2008-02-25 15:26 
    把你手机号发给我!
    2008-02-26 17:23回复
    13721109720,我还是那个手机号,没有换。
  4. 2007-09-16 10:48 
    我在那里长大,怎么不觉的好呀,
    2007-09-16 23:49回复
    怎么可能呢?很好啊 !
  5. 2007-07-21 00:41 
    路過幫妳看看 ,記得囬訪我哦!!
    2007-07-21 10:28回复
    过来看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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