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介绍

我是一个外向、开朗的人,我善于接受新的环境,我愿意认识并结交更多的朋友。有时我会显得特别的沉默,发生不开心的事,我会一个人安静地想。想明白了,乌云就散了,我不愿意让不开心的事占据我的心,因为我更需要乐观。
有时我会想,我这一生需要什么,我需要得到什么,我该为什么奋斗。有时候我会感到迷茫,因为我真的不知道需要什么,我该为什么奋斗。一个平庸的理想,它肯定不属于我,我不甘于平庸。
与人交往,我有时会感到有一种优越感,因为我比他们更会尊重人,更会宽容人。或许做人的经验我还会很少,但我相信我会做得更好。在我的家庭里,我不算独生子,我不习惯被溺爱,我更向往自立自强,早日接触社会,因为我天生就好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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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高语言表达能力

如何提高语言表达能力 
time:2007-8-16 10:56:00 | by:mishin
一、认清语言表达能力的重要性
语言表达能力是现代人才必备的基本素质之一。在现代社会,由于经济的迅猛发展,人们之间的交往日益频繁,语言表达能力的重要性也日益增强,好口才越来越被认为是现代人所应具有的必备能力。
作为现代人,我们不仅要有新的思想和见解,还要在别人面前很好地表达出来;不仅要用自己的行为对社会做贡献,还要用自己的语言去感染、说服别人。
就职业而言,现代社会从事各行各业的人都需要口才:对政治家和外交家来说,口齿伶俐、能言善辩是基本的素质;商业工作者推销商品、招徕顾客,企业家经营管理企业,这都需要口才。在人们的日常交往中,具有口才天赋的人能把平淡的话题讲得非常吸引人,而口笨嘴拙的人就算他讲的话题内容很好,人们听起来也是索然无味。有些建议,口才好的人一说就通过了,而口才不好的人即使说很多次还是无法获得通过。
美国医药学会的前会长大卫?奥门博士曾经说过,我们应该尽力培养出一种能力,让别人能够进入我们的脑海和心灵,能够在别人面前、在人群当中、在大众之前清晰地把自己的思想和意念传递给别人。在我们这样努力去做而不断进步时,便会发觉:真正的自我正在人们心目中塑造一种前所未有的形象,产生前所未有的震击。
总之,语言能力是我们提高素质、开发潜力的主要途径,是我们驾驭人生、改造生活、追求事业成功的无价之宝,是通往成功之路的必要途径。
二、测试自己的语商
语商( LQ )是指一个人学习、认识和掌握运用语言能力的商数。具体地说,它是指一个人语言的思辨能力、说话的表达能力和在语言交流中的应变能力。
语言能力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人们通过后天学习获得的技能。虽然有遗传基因或脑部构造异常而存在着语能优势或语能残缺。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每个人的主客观条件、花费时间和学习需求的不同,我们获得语商能力的快慢和高低也是不同的。这就表明人的语商能力主要还是依赖在后天的语言训练和语言交流中得到强化和提升。
语言是人类分布最广泛、最平均的一种能力。在人的各种智力中,语言智力被列为第一种智力。事实表明:语言在人的一生都占据着重要地位,是人们发展智力和社交能力的核心因素。
长久以来,人们总是以为语言只是一种沟通工具,必须要熟练地掌握它、使用它。实际上,这种认识仅仅是从语言的交际功能出发的。从语言和“说话人”的关系这层意思来看,语言是个“多媒体”——既可作为工具,同时也是心智能力的一种反映。例如,同样是说话,同样要表达一种意思,有的人会“妙语连珠”,而有的人却“词不达意”?这就是心智能力的差异。假如一个人其他方面的能力很优秀,同时他的语商能力也在逐步提高,那么他一定会更优秀。语商不但可以使人用大脑思考问题,还可以随时用语言表达思考的问题。如果我们说话时用语准确,修辞得体,语音优美,那我们从事各项工作会更加游刃有余,事业就会更加成功,人生也会更加丰富多彩。
人们的语言交流和人际沟通能力在这个竞争日益激烈的21世纪显得更加重要,语商将给我们带来新的生存机遇和人的质量全方位提升。
我们生活在一个有声的语言世界中,语言能力是每个人一生中极为重要的生存能力,语言交流的水平高低就是语商能力的高低。通过进行下面的测试,我们会对自己的语商能力有所把握。


第四章 大脑各种潜能的开发技巧(一)
第21节 语言潜能的开发技巧(2)
测试一
检测内容
1.你觉得会说话对人一生的影响:
A.重要。
B.一般。
C.不重要。
2.你和很多人在一起交谈时,你会:
A.有时插上几句。
B.让别人说,自己只是旁听者。
C.善用言谈来增加别人对你的好感。
3.在公共场合,你的表现是:
A.很善于言辞。
B.不善言辞。
C.羞于言谈。
4.假如一个依赖性很强的朋友,打电话与你聊天,而你没有时间陪他的时候,你会:
A.问他是否有重要事,如没有,回头再打给他。
B.告诉他你很忙,不能和他聊天。
C.不接电话。
5.因为一次语言失误,在同事间产生了不好的影响,你会:
A.一样的多说话。
B.以良好言行尽力寻找机会挽回影响。
C.害怕说话。
6.有人告诉你某某说过你的坏话,你会:
A.处处提防他。
B.也说他的坏话。
C.主动与他交谈。
7.在朋友的生日宴会上,你结识了朋友的同学,当你再次看见他时:
A.匆匆打个招呼就过去了。
B.一张口就叫出他的名字,并热情地与之交谈。
C.聊了几句,并留下新的联系方式。
8.你说话被别人误解后,你会:
A.多给予谅解。
B.忽略这个问题。
C.不再搭理人。
计分标准
1.选A,2分,选B,1分,选C,0分。
2.选A,1分,选B,0分,选C,2分。
3.选A,2分,选B,1分,选C,0分。
4.选A,2分,选B,1分,选C,0分。
5.选A,0分,选B,2分,选C,1分。
6.选A,1分,选B,0分,选C,2分。
7.选A,0分,选B,2分,选C,1分。
8.选A,2分,选B,1分,选C,0分。
测试分析
得分在0~5分之间,表明你的语商较低,语言表达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还很欠缺。如果你的性格太内向,这会阻碍你的语言能力的提高,你应该尽力改变这种状况,跳出自己的小圈子,多与外界人接触,寻找一些与别人言语交流的机会,努力培养自己的说话能力。只有这样,你才有希望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人。
得分在6~11 分之间,表明你的语商良好,语言表达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一般,如果再加把劲儿,你就可以很自如地与人交流了。提高你的语言能力的法宝是主动出击,这样可以使你在语言交流中赢得主动权,你的语商能力自然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得分在12 ~16分之间,表明你的语商很高,你清楚怎样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思想,能够很好的理解和支持别人,不论同事还是朋友,上级还是下级,你都能和他们保持良好的言谈关系。值得注意的是:千万不要炫耀自己的这种沟通和交流能力,那样,会被人认为你是故意讨好别人,是十分虚伪的表现。尤其是对那种不善于与人沟通的人,更要十分注意,要做到用你的真诚去打动别人,只有这样,你才能长久地维持你的好人缘,你的语商才能表现得更高。
接下来,还有一个小测试,接着做。


第四章 大脑各种潜能的开发技巧(一)
第22节 语言潜能的开发技巧(3)
测试二
测试内容:
如果你的话说到一半,有人打断你的话,并转移话题,你会:
A.不说了。
B.跟对方抢着说。
C.请对方不要插话。
D.等他(她)说完,再接下去说。
测试结果:
选A。
表明你的语商能力太低。当说到一半就被人打断,可能会让你觉得这是非常不尊重你的表现。你感到受这样的“待遇”很没面子,但是,你也不会立刻与他争执,你尽可能地把没有说完的话吞下去,并且希望大家不要注意到你,就当作你没讲。你此时的语商指数:*
选B。
表明你的语商能力偏低。你的性格比较急躁,不能容忍别人在这个时候打断你的话,一旦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你会马上“以牙还牙”。这种个性在人际交往中,似乎不会吃亏,但是总会给人锋芒毕露的感觉,让别人对你敬而远之。另外,这种个性在与人交谈中也容易引发不必要的争执。建议你加强训练,迅速提高你的语商。你此时的语商指数:**
选C。
表明你的语商能力良好。但是不足之处是在你说话的时候所表现的气势凌人,不允许别人插嘴或打断,否则你绝对不会坐视不管,你会当面警告对方,让对方尊重你的发言权。你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你会按照自己的意志去做任何事情,不许别人干涉。一旦有人干涉你,你会毫不客气地纠正。你这种语言行为表明你很自信,也有十足的勇气和实力,但是却很容易和对方发生冲突,你不妨对此多加留意。你此时的语商指数:***
选D。
表明你的语商能力很高,而且你也会很好地处理你与别人之间的任何冲突。你属于那种话不说完,心里就不舒服的人。如果有人不尊重你,并打断你的话,你也不会生气,你会耐心地等对方把话说完,再接下去说。看得出,你是一个很沉得住气的人,既可以避免话没讲完的尴尬,还能给对方一个教训。你此时的语商指数:****
通过上面的测试,相信我们已对自己的语商有所了解,在接下来的阅读中,我们还将学到怎样提高语商的很多方法和技巧。


第四章 大脑各种潜能的开发技巧(一)
第23节 语言潜能的开发技巧(4)
三、迅速提高语商
语商高的人知识广泛、头脑灵活、判断力强、信心十足,说话富有磁性而有吸引力,同时,他们还能在各种谈话场合中,得心应手,滔滔不绝,赢得别人的尊敬和赞扬。如果读者朋友在上面的测试中,表现不是很好,但很想在各种谈话场合中,利用自己的言谈来赢得别人的尊敬和赞扬,就要记住和做到以下九点。
(1)说话时不应用俗语。常用俗语会妨碍你在语言方面的自如运用。
(2)要做到尽量多用数字。说话时多用数字,语言会更加生动,说服力强,自己也会更加自信。
(3)多看电视。电视是最感性的语言来源,但要注意:不要只看电视剧,而应该多看那些咨询性及访谈性节目,这样能让你更好地学习别人的交谈技巧。
(4)训练目标感。说话要有的放矢,这就好像走路一样,要有方向性的选择,这种“选择”可以使你在说话中避免漫无边际的东拉西扯。
(5)学一些新语言。在日常的工作、学习中,经常学习和吸收一些新的语言,能够更好地丰富你的语言词汇。
(6)培养探究精神。在学习和工作过程中,建议你努力做到: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好,并不断探索生活中的各种规律。做什么事都要既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
(7)训练判断力。这种能力对于语言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在与别人交谈时,如果你判断失误,就可能做出意思相反的回答,这就很可能导致不必要的误会越来越深。
(8)多说有力量的话。有力量的话就是指说话时能够直截了当,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比如:你最好不要说“我看……”“我想……”,而应该尽量说“我认为……”这样你的说话才够力量。
(9)多与人交谈。你不妨尝试扩大你的社交圈子,不断增加你的说话机会,这样更有利于提高你对语言的驾驭能力。
四、提高语商应具备六大能力
要想提高自己的语商,成为语商很高的语言天才,还应具有以下六大能力。
1.听的能力
听是说的基础。要想会说,建立你养成爱听、多听、会听的好习惯,如多听新闻、听演讲、听别人说话等,这样你就可以获取大量、丰富的信息。这些信息经过大脑的整合、提炼,就会形成语言智慧的丰富源泉。培养听的能力,为培养说的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2.看的能力
多看可以为多说提供素材和示范。你可以看电影、书报、电视中语言交谈多的节目,还可以看现实生活中各种生动而感人的场景。这些方式一方面可以陶冶情操、丰富文化生活,另一方面又可以让你学习其他人的说话方式、技巧和内容。特别是那些影视、戏剧、书报中人物的对话,它们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可以为你学习说话提供范例。
3.背的能力
背诵不但可以强化记忆,还能训练你形成良好的语感。不妨建议你尝试着多背诗词、格言、谚语等,它们的内涵丰富、文字优美。如果你背的多了,不仅会在情感上受到滋润、熏陶,还可以慢慢形成自己正确而生动的语言。
4.想的能力
想是让思维条理化的必由之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我们不是不会说,而是不会想,想不明白也就说不清楚。在说一件事、介绍一个人之前,建议你认真想想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经过,想一想人物的外貌、特征等。有了比较条理化的思维,你才会让自己的语言更加条理化。
5.编的能力
会编善说是想像力丰富、创造力强的标志。建议你养成善于编写的好习惯,这对提高你的语言思考和说话能力有着积极的作用。
6.说的能力
说是语言表达能力的最高体现。只有多说,你的语商能力才会迅速提高。


第四章 大脑各种潜能的开发技巧(一)
第24节 语言潜能的开发技巧(5)
五、浓缩的才是更好的
要使说话简短、写作精炼,就要学会浓缩。浓缩就是语言的提炼,浓缩的语言是语言的精华。
几百年前,一位聪明的老国王召集一群聪明的臣子,交待了一个任务:“我要你们编一本《智慧录》,好流传给子孙。”
这群聪明人离开老国王以后,便开始了艰苦的工作。他们用了很长一段时间,最终完成了一部十二卷的巨著。他们将《智慧录》交给老国王看,他看了后说:“各位大臣,我深信这是各时代的智慧结晶。但是,它太厚了,我担心没有人会去读完它,再把它浓缩一下吧!” 这群聪明人又经过长期的努力工作,删减了很多内容,最后完成了一卷书。可老国王依然认为太长了,命令他们继续浓缩。
这群聪明人把一本书浓缩为一章、一页、一段,最后浓缩成一句话。当老国王看到这句话时很高兴,说:“各位大臣,这才是各时代的智慧结晶。各地的人只要知道这个真理,我们一直担心的大部分问题就可以顺利解决了。”
这句经典的话就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这句话告诫人们:即使是满足自身生存的最基本需要,也必须自己去做;即使你的祖辈、父辈能为你提供丰厚的物质基础,也需要自己去做。否则,你就只能坐吃山空。
六、拓展语商的四个策略
要想迅速而高效的拓展你的语商,建议你遵循“四要四不要”的策略。
1.要实在,不要花言巧语
说话和办事一样,都讲究实在,不要一味追求使用华丽的词藻来装饰,更不要哗众取宠。
2.要通俗,不要故作姿态
说话要避免深奥,尽量使用大众化的语言,像俗语、歇后语、幽默笑话等,这样,你办起事来可能会事半功倍。
3.要简明,不要模糊不清
说话要简明扼要、条理清楚,不要长篇大论、言之无物,这样,别人会听不懂你说的话。
4.要谦虚,不要“摆架子”
假如你在言语中有“摆架子”的表现,倾听的人会十分反感。这样,你不但达不到说话的目的,还会影响听话人的情绪。希望你能牢记:谦虚是说话人的美德。
以上四点是从整体的语言表达上归纳出来的关于说话的一些通用方法,它们对拓展你的语商是很有帮助的

2007-12-18 15: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全文) 
2007-04-03 
  公务员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就公务员法草案举行新闻发布会

新华网北京4月27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

第三章 职务与级别

第四章 录 用

第五章 考 核

第六章 职务任免

第七章 职务升降

第八章 奖 励

第九章 惩 戒

第十章 培 训

第十一章 交流与回避

第十二章 工资福利保险

第十三章 辞职辞退

第十四章 退 休

第十五章 申诉控告

第十六章 职位聘任

第十七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

法律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第五条 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六条 公务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第七条 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第八条 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第九条 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十条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第二章 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

第十一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章 职务与级别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五条 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第十六条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第十七条 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第十九条 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

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第二十条 国家根据人民警察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职务相对应的衔级。

  第四章 录 用

第二十一条 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第二十二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第二十三条 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五条 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二十六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

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二十七条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第二十八条 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第二十九条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十条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一条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第三十二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第五章 考 核

第三十三条 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三十四条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第三十五条 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先由个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对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 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第三十七条 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第六章 职务任免

第三十八条 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

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第三十九条 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第四十条 委任制公务员遇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其职务。

第四十一条 公务员任职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四十二条 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第七章 职务升降

第四十三条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一级晋升职务。

第四十四条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

(二)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并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

(三)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

(四)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公务员晋升非领导职务,参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十五条 机关内设机构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可以在本机关或者本系统内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

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

确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的任职人选,可以面向社会,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人员中公开选拔。

第四十六条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第四十七条 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第八章 奖 励

 第四十八条 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给予奖励。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公务员集体的奖励适用于按照编制序列设置的机构或者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集体。

第四十九条 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

(二)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用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四)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

(六)防止或者消除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七)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

(八)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

(九)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

(十)有其他突出功绩的。

第五十条 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对受奖励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予以表彰,并给予一次性奖金或者其他待遇。

第五十一条 给予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奖励,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或者审批。

第五十二条 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

(二)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的。

  第九章 惩 戒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四条 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五条 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五十六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第五十七条 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公务员违纪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第五十八条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第十章 培 训

第六十条 机关根据公务员工作职责的要求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要,对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国家建立专门的公务员培训机构。机关根据需要也可以委托其他培训机构承担公务员培训任务。

第六十一条 机关对新录用人员应当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在任职前或者任职后一年内进行任职培训;对从事专项工作的公务员应当进行专门业务培训;对全体公务员应当进行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职培训,其中对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国家有计划地加强对后备领导人员的培训。

第六十二条 公务员的培训实行登记管理。

公务员参加培训的时间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本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培训要求予以确定。

公务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第十一章 交流与回避

第六十三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

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第六十四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调任人选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不得有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调任机关应当根据上述规定,对调任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

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

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地在本机关内转任。

第六十六条 根据培养锻炼公务员的需要,可以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

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

第六十七条 公务员应当服从机关的交流决定。

公务员本人申请交流的,按照管理权限审批。

第六十八条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六十九条 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条 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二)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第七十一条 公务员有应当回避情形的,本人应当申请回避;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其他人员可以向机关提供公务员需要回避的情况。

机关根据公务员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经审查后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也可以不经申请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第七十二条 法律对公务员回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章 工资福利保险

第七十三条 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

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第七十四条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

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第七十五条 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

第七十六条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

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第七十七条 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第七十八条 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第七十九条 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退休金以及录用、培训、奖励、辞退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十三章 辞职辞退

第八十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第八十一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第八十二条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

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第八十四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第八十五条 辞退公务员,按照管理权限决定。辞退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的公务员。

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第八十六条 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

  第十四章 退 休

第八十七条 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第八十八条 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第八十九条 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金和其他待遇,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鼓励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会发展。

  第十五章 申诉控告

 第九十条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一)处分;

(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

(三)降职;

(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

(五)免职;

(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

(七)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

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不服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一条 原处理机关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书后的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

第九十二条 公务员申诉的受理机关审查认定人事处理有错误的,原处理机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第九十三条 公务员认为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上级机关或者有关的专门机关提出控告。受理控告的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第九十四条 公务员提出申诉、控告,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第十六章 职位聘任

第九十五条 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前款所列职位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实行聘任制。

第九十六条 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

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

第九十七条 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者解除,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十八条 聘任合同应当具备合同期限,职位及其职责要求,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违约责任等条款。

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六个月。

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九十九条 机关依据本法和聘任合同对所聘公务员进行管理。

第一百条 国家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人事争议仲裁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争议双方的合法权益。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聘用机关的代表、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以及法律专家组成。

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第十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一条 对有下列违反本法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编制限额、职数或者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聘任和晋升的;

(二)不按规定条件进行公务员奖惩、回避和办理退休的;

(三)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聘任、晋升、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以及考核、奖惩的;

(四)违反国家规定,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的;

(五)在录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中发生泄露试题、违反考场纪律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开、公正的;

(六)不按规定受理和处理公务员申诉、控告的;

(七)违反本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一百零二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零三条 机关因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对公务员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一百零四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第十八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五条 本法所称领导成员,是指机关的领导人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第一百零六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第一百零七条 本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57年10月23日批准、国务院1957年10月26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完)

2007-12-18 15:09

大学生须培养六种能力

大学生须培养六种能力
2007-03-21 
  胶东在线8月26日讯(通讯员 冯安奎) 随着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大学生想要找到理想的工作,就必须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以增强自己的就业力。从普遍性这个角度来说,大学毕业生应注重以下六种能力的培养。

  一、自我决策能力

  自我决策能力是一个人能否独立思考,果断处事和独立完成某项工作的能力。对于即将毕业走向社会的大学生来说,面临求职择业,别人的意见和忠告各种各样,最终要靠自己决定,这就是对自我决策能力的一次检验。在未来的工作中,每一件事情每一个问题以及它们的变化进展都不可能像在学校那样有老师给你作指导,而必须靠自己迅速作出决定,及时予以处理。因此,具有良好的自我决策能力对大学生就业是十分重要的。

  二、适应社会能力

  适应社会和改造社会是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现实生活常常不尽如人意,五彩纷呈的现实生活使刚刚步入社会的大学毕业生眼花缭乱,很不适应。大学毕业生面对现实生活中的消极现象常常产生不安、不满的情绪,而常常以改造社会为已任的大学生却忽视了适应社会这个前提。人类文明总是在继承与创新的矛盾运动中发展的。适应社会,正是为了担当社会赋予我们的职责和使命。适者生存,生存正是为了发展。对社会、对环境的适应,是主动的、积极的适应,不是消极的等待和对困难的反映,更不是对消极现象的认同,大学生只有具备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走向社会后才能尽可能地缩短自己的适应期,充分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

  三、实践操作能力

  实践操作能力是人们知识转化为物质力量的凭藉,是专业工作者必须具备的一种能力。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大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强弱,将直接影响到其作用的发挥。比如,作为一名教师,只有丰富的知识还是不够的,还要有把自己的知识传授给学生的能力。因此,大学生应注意克服只注重理论学习,而轻视实践操作的倾向。一个大学毕业生如果在实践操作上有过硬的本领,一定会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仍以教师这个职业为例,许多用人学校在挑选毕业生时,往往注重的是毕业生的试讲能力和试讲效果,而不只是他们的专业考试成绩。

  四、表达能力

  表达能力是指运用语言阐明自己的观点、意见或抒发感情的能力,主要包括口头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一个人要想让别人了解你,重视你,更好地发挥你自己的才能,其前提就是要有表现自己的能力。要准确表现自己,就离不开出色的表达能力。不仅在参加工作走向社会后,会立即强烈地意识到这一点,而且,在求职择业的时候就会有深切的感受。比如撰写求职信、自荐信、个人材料,回答招聘人员提问,接受用人单位的面试等,第一个环节都需要较强的表达能力。

  五、社交能力

  社交能力实际上就是与他人相处的能力。社会上的人际关系远不如学校中的同学、师生关系那么简单。大学生步入社会后,要与各种各样的人发生这样那样的关系。能否正确、有效地处理、协调好工作生活中人与人的各种关系,不仅影响一个人对环境的适应状况,而且影响着他的工作效能、心理健康、生活的愉快和事业的成就。因此,大学生自觉地培养良好的社交能力非常重要。

  六、组织管理能力

  虽然不是每个大学毕业生都会从事管理工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每个从业者都会不同程度地需要组织管理才能,现代社会职业表明,不仅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组织管理才能,其它专业人员也应当具备。随着时代的发展,纯“书生型”的人才已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近年来,许多用人单位在挑选录用大学毕业生时,在同等条件下,往往会优先考虑那些曾担任过学生干部,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毕业生,这正反映了时代的客观要求。

2007-12-18 14:59

岳飞《满江红》

                      岳飞《满江红》
    怒发冲冠,凭阑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2007-12-17 15:45

出师表

                   出师表
   臣亮言: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付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等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2007-12-17 15:41

2007-12-17的日记



                      苏轼词全集


卜算子 黄州定惠院寓居作

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时见幽人独往来,缥缈孤鸿影。

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



浣溪沙

蔌蔌衣巾落枣花,村南村北响缫车。牛衣古柳卖黄瓜。

酒困路长惟欲睡,日高人渴漫思茶。敲门试问野人家。



昭君怨

谁作桓伊三弄,惊破绿窗幽梦。新月与愁烟,满江天。

欲去又还不去,明日落花飞絮。飞絮送行舟,水东流。



减字木兰花 春月

春庭月午,摇荡香醪光欲舞。步转回廊,半落梅花婉娩香。

轻云薄雾,总是少年行乐处。不似秋光,只与离人照断肠。



浣溪沙

游蕲水清泉寺,寺临兰溪,溪水西流。山下兰芽短浸溪,松间沙路净无泥。

萧萧暮雨子规啼。谁道人生无再少?门前流水尚能西!休将白发唱黄鸡。



浣溪沙

照日深红暖见鱼,连溪绿暗晚藏乌。黄童白叟聚睢盱。

麋鹿逢人虽未惯,猿猱闻鼓不须呼。归家说与采桑姑。



浣溪沙

旋抹红妆看使君,三三五五棘篱门。相挨踏破茜罗裙。

老幼扶携收麦社,乌鸢翔舞赛神村。道逢醉叟卧黄昏。



浣溪沙

麻叶层层苘叶光,谁家煮茧一村香。隔篱娇语络丝娘。

垂白杖藜抬醉眼,捋青捣[麦少]软饥肠。问言豆叶几时黄。



念奴娇 赤壁怀古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遥想公谨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间如梦,一尊还酹江月。




浣溪沙

软草平莎过雨新,轻沙走马路无尘。何时收拾耦耕身。

日暖桑麻光似泼,风来蒿艾气如薰。使君元是此中人。



浣溪沙

山色横侵蘸晕霞,湘川风静吐寒花。远林屋散尚啼鸦。

梦到故园多少路,酒醒南望隔天涯。月明千里照平沙。



浣溪沙 寓意

炙手无人傍屋头,萧萧晚雨脱梧楸。谁怜季子敝貂裘。

顾我已无当世望,似君须向古人求。岁寒松柏肯惊秋。



浣溪沙 即事

画隼横江喜再游,老鱼跳槛识青讴。流年未肯付东流。

黄菊篱边无怅望,白云乡里有温柔。挽回霜鬓莫教休。



西江月 重九

点点楼头细雨,重重江外平湖。当年戏马会东徐,今日凄凉南浦。

莫恨黄花未吐,且教红粉相扶。酒阑不必看茱萸,俯仰人间今古。



西江月


    顷在黄州,春夜行蕲水中。过酒家饮酒,醉。乘月至一溪桥上,解鞍曲肱,醉卧少休。及觉已晓。乱山攒拥,流水铿然,疑非人世也。书此语桥柱上。

照野弥弥浅浪,横空隐隐层霄。障泥未解玉骢骄,我欲醉眠芳草。
可惜一溪风月,莫教踏碎琼瑶。解鞍欹枕绿杨桥,杜宇一声春晓。



定风波

三月七日沙湖道中遇雨。雨具先去,同行皆狼狈,余独不觉。已而遂晴,故作此词。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阮郎归 初夏

绿槐高柳咽新蝉,薰风初入弦。碧纱窗下洗沉烟,棋声惊昼眠。

微雨过,小荷翻,榴花开欲然。玉盆纤手弄清泉,琼珠碎却圆。



鹧鸪天

林断山明竹隐墙,乱蝉衰草小池塘。翻空白鸟时时见,照水红蕖细细香。

村舍外,古城旁,杖藜徐步转斜阳。殷勤昨夜三更雨,又得浮生一日凉。



虞美人 有美堂赠述古

湖山信是东南美,一望弥千里。使君能得几回来?便使尊前醉倒且徘徊。

沙河塘里灯初上,水调谁家唱。夜阑风静欲归时,惟有一江明月碧琉璃。



醉落魄 离京口作

轻云微月,二更酒醒船初发。孤城回望苍烟合。记得歌时,不记归时节。

巾偏扇坠藤床滑,觉来幽梦无人说。此生飘荡何时歇。家在西南,长作东南别。



南乡子 送述古

回首乱山横,不见居人只见城。谁似临平山上塔,亭亭,迎客西来送客行。

归路晚风清,一枕初寒梦不成。今夜残灯斜照处,荧荧,秋雨晴时泪不晴。



南乡子 梅花词,和杨元素。

寒雀满疏篱,争抱寒柯看玉蕤。忽见客来花下坐,惊飞,蹋散芳英落酒卮。

痛饮又能诗,座客无毡醉不知。花谢酒阑春到也,离离.一点微酸已著枝。



南乡子 自述

凉簟碧纱厨,一枕清风昼睡馀。睡听晚衙无一事,徐徐,读尽床头几卷书。

搔首赋归欤,自觉功名懒更疏。若问使君才与术,何如?占得人间一味愚。



南乡子 重九涵辉楼呈徐君猷

霜降水痕收,浅碧鳞鳞露远洲。酒力渐消风力软,飕飕,破帽多情却恋头。

佳节若为酬,但把清尊断送秋。万事到头都是梦,休休,明日黄花蝶也愁。



少年游 润州作,代人寄远。

去年相送,馀杭门外,飞雪似杨花。今年春尽,杨花似雪,犹不见还家。

对酒卷帘邀明月,风露透窗纱。恰似姮娥怜双燕,分明照、画梁斜。



定风波 南海归赠王定国侍人寓娘

常羡人间琢玉郎,天应乞与点酥娘。尽道清歌传皓齿,风起,雪飞炎海变清凉。

万里归来颜愈少,微笑,笑时犹带岭梅香。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蝶恋花

花褪残红青杏小。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

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笑渐不闻声渐悄,多情却被无情恼。



蝶恋花 密州上元

灯火钱塘三五夜。明月如霜,照见人如画。帐底吹笙香吐麝,此般风味应无价。

寂寞山城人老也。击鼓吹箫,乍入农桑社。火冷灯稀霜露下,昏昏雪意云垂野。



蝶恋花

记得画屏初会遇。好梦惊回,望断高唐路。燕子双飞来又去,纱窗几度春光暮。

那日绣帘相见处,低眼佯行,笑整香云缕。敛尽春山羞不语,人前深意难轻诉。



临江仙 夜归临皋

夜饮东坡醒复醉,归来仿佛三更。家童鼻息已雷鸣。敲门都不应,倚杖听江声。

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夜阑风静谷纹平。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



渔家傲 送张元唐省亲秦州

一曲阳关情几许,知君欲向秦川去。白马皂貂留不住。回首处,孤城不见天霖雾。

到日长安花似雨,故关杨柳初飞絮。渐见靴刀迎夹路。谁得似,风流膝上王文度。



江城子 别徐州

    天涯流落思无穷。既相逢,却匆匆。携手佳人,和泪折残红。为问东风余如许?春纵在,与谁同?

    隋堤三月水溶溶。背归鸿,去吴中。回首彭城,清泗与淮通。欲寄相思千点泪,流不到,楚江东。




行香子 过七里滩

    一叶舟轻,双桨鸿惊。水天清、影湛波平。鱼翻藻鉴,鹭点烟汀。过沙溪急,霜溪冷,月溪明。

    重重似画,曲曲如屏。算当年、虚老严陵。君臣一梦,今古空名。但远山长,云山乱,晓山青。




行香子 丹阳寄述古

    携手江村,梅雪飘裙。情何限、处处销魂。故人不见,旧曲重闻。向望湖楼,孤山寺,涌金门。

    寻常行处,题诗千首,绣罗衫、与拂红尘。别来相忆,知是何人?有湖中月,江边柳,陇头云。




江城子 密州出猎

    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欲报倾城随太守,亲射虎,看孙郎。

    酒酣胸胆尚开张,鬓微霜,又何妨!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




江城子 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记梦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江城子 湖上与张先同赋

    凤凰山上雨初晴。水风清,晚霞明。一朵芙蓉,开过尚盈盈。何处飞来双白鹭,如有意,慕娉婷。

    忽闻江上弄哀筝。苦含情,遣谁听?烟敛云收,依约是湘灵。欲待曲终寻问取,人不见,数峰青。




江城子 孤山竹阁送述古

    翠娥羞黛怯人看。掩霜纨,泪偷弹。且尽一尊,收泪听阳关。漫道帝城天样远,天易见,见君难。

    画堂新构近孤山。曲阑干,为谁安?飞絮落花,春色属明年。欲棹小舟寻旧事,无处问,水连天。




洞仙歌


    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水殿风来暗香满。绣帘开,一点明月窥人;人未寝,倚枕钗横鬓乱。起来携素手,庭户无声,时见疏星度河汉。

    试问夜如何?夜已三更,金波淡,玉绳低转。但屈指西风几时来,又不道流年暗中偷换。




水龙吟 次韵章质夫杨花词

    似花还似非花,也无人惜从教坠。抛家傍路,思量却是,无情有思。萦损柔肠,困酣娇眼,欲开还闭。梦随风万里,寻郎去处,又还被、莺呼起。

    不恨此花飞尽,恨西园、落红难缀。晓来雨过,遗踪何在,一池萍碎。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细看来,不是杨花,点点是、离人泪。




水调歌头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水调歌头 快哉亭作

    落日绣帘卷,亭下水连空。知君为我,新作窗户湿青红。长记平山堂上,欹枕江南烟雨,渺渺没孤鸿。认得醉翁语,山色有无中。

    一千顷,都镜净,倒碧峰。忽然浪起,掀舞一叶白头翁。堪笑兰台公子,未解庄生天籁,刚道有雌雄。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




满江红

    江汉西来,高楼下、葡萄深碧。犹自带、岷峨云浪,锦江春色。君是南山遗爱守,我为剑外思归客。对此间、风物岂无情,殷勤说。

    江表传,君休读。狂处士,真堪惜。空洲对鹦鹉,苇花萧瑟。不独笑书生争底事,曹公黄祖俱飘忽。愿使君、还赋谪仙诗,追黄鹤。




满江红 怀子由作

    清颍东流,愁目断、孤帆明灭。宦游处、青山白浪,万重千叠。孤负当年林下意,对床夜雨听萧瑟。恨此生、长向别离中,添华发。

    一尊酒,黄河侧。无限事,从头说。相看恍如昨,许多年月。衣上旧痕馀苦泪,眉间喜气添黄色。便与君、池上觅残春,花如雪。




永遇乐 彭城夜宿燕子楼,梦盼盼,因作此词。

    明月如霜,好风如水,清景无限。曲港跳鱼,圆荷泻露,寂寞无人见。□(纟+沈去掉三点水)如三鼓,铿然一叶,黯黯梦云惊断。夜茫茫,重寻无处,觉来小园行遍。

    天涯倦客,山中归路,望断故园心眼。燕子楼空,佳人何在?空锁楼中燕。古今如梦,何曾梦觉,但有旧欢新怨。异时对,黄楼夜景,为余浩叹。




沁园春

赴密州,早行,马上寄子由。

    孤馆灯青,野店鸡号,旅枕梦残。渐月华收练,晨霜耿耿,云山[扌离]锦,朝露漙漙。世路无穷,劳生有限。似此区区长鲜欢。微吟罢,凭征鞍无语,往事千端。

    当时共客长安,似二陆初来俱少年。有笔头千字,胸中万卷,致君尧舜,此事何难!用舍由时,行藏在我,袖手何妨闲处看?身长健,但优游卒岁,且斗樽前。




八声甘州 寄参寥子

    有情风、万里卷潮来,无情送潮归。问钱塘江上,西兴浦口,几度斜晖?不用思量今古,俯仰昔人非。谁似东坡老,白首忘机。

    记取西湖西畔,正暮山好处,空翠烟霏。算诗人相得,如我与君稀。约他年、东还海道,愿谢公、雅志莫相违。西州路,不应回首,为我沾衣。




贺新郎 夏景

    乳燕飞华屋。悄无人、桐阴转午,晚凉新浴。手弄生绡白团扇,扇手一时似玉。渐困倚、孤眠清热。帘外谁来推绣户,枉教人、梦断瑶台曲。又却是,风敲竹。

    石榴半吐红巾蹙。待浮花、浪蕊都尽,伴君幽独。浓艳一枝细看取,芳心千重似。
又恐被、秋风惊绿。若待得君来向此,花前对酒不忍触。共粉泪,两簌簌。

 




 

2007-12-17 15:39

岳阳楼记

                        岳阳楼记

   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越明年,政通人和,百废具兴。乃重修岳阳楼,增其旧制,刻唐贤今人诗赋于其上。属予作文以记之。

  予观夫巴陵胜状,在洞庭一湖。衔远山,吞长江,浩浩汤汤,横无际涯;朝晖夕阴,气象万千。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前人之述备矣。然则北通巫峡,南极潇湘,迁客骚人,多会于此,览物之情,得无异乎?

  若夫霪雨霏霏,连月不开,阴风怒号,浊浪排空;日星隐耀,山岳潜形;商旅不行,樯倾楫摧;薄暮冥冥,虎啸猿啼。登斯楼也,则有去国怀乡,忧谗畏讥,满目萧然,感极而悲者矣。

  至若春和景明,波澜不惊,上下天光,一碧万顷;沙鸥翔集,锦鳞游泳;岸芷汀兰,郁郁青青。而或长烟一空,皓月千里,浮光跃金,静影沉璧,渔歌互答,此乐何极!登斯楼也,则有心旷神怡,宠辱偕忘,把酒临风,其喜洋洋者矣。

  嗟夫!予尝求古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何哉?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耶?其必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乎。噫!微斯人,吾谁与归?

  时六年九月十五日。

2007-12-17 15:33

滕王阁序——王 勃

                      滕王阁序——王 勃

  豫章故郡,洪都新府。星分翼轸,地接衡庐。襟三江而带五湖,控蛮荆而引瓯越。物华天宝,龙光射牛斗之墟;人杰地灵,徐孺下陈蕃之榻。雄州雾列,俊彩星驰。台隍枕夷夏之交,宾主尽东南之美。都督阎公之雅望,綮戟遥临;宇文新州之懿范,譫帷暂驻。十旬休暇,胜友如云。千里逢迎,高朋满座。腾蛟起凤,孟学士之词宗;紫电青霜,王将军之武库。家君作宰,路出名区。童子何知?躬逢胜饯。
  时维九月,序属三秋。潦水尽而寒潭清,烟光凝而暮山紫。俨骖騑于上路,访风景于崇阿。临帝子之长洲,得仙人之旧馆。层峦耸翠,上出重霄;飞阁流丹,下临无地。鹤汀凫渚,穷岛屿之萦回;桂殿兰宫,即冈峦之体势。

  披绣闼,俯雕甍。山原旷其盈视,川泽纡其骇瞩。闾阎扑地,钟鸣鼎食之家;舸舰迷津,青雀黄龙之舳。虹销雨霁,彩彻区明。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

  遥吟甫畅,逸兴遄飞。爽籁发而清风生,纤歌凝而白云遏。睢园绿竹,气凌彭泽之樽;邺水朱华,光照临川之笔。四美具,二难并。穷睇眄于中天,极娱游于暇日。天高地迥,觉宇宙之无穷;兴尽悲来,识盈虚之有数。望长安于日下,指吴会于云间。地势极而南溟深,天柱高而北辰远。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怀帝阍而不见,奉宣室以何年?

  嗟乎!时运不齐,命途多舛。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屈贾谊于长沙,非无圣主;窜梁鸿于海曲,岂乏明时?所赖君子安贫,达人知命。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酌贪泉而觉爽,处涸辙而犹欢。北海虽赊,夫摇可接;东隅已逝,桑榆非晚。孟尝高洁,空怀报国之情;阮籍猖狂,岂效穷途之哭?

  勃三尺微命,一介书生。无路请缨,等终军之弱冠;有怀投笔,慕宗悫之长风。舍簪笏于百龄,奉晨昏于万里。非谢家之宝树,接孟氏之芳邻。他日趋庭,叨陪鲤对;今晨捧袂,喜托龙门。杨意不逢,抚凌云而自惜;锺期既遇,奏流水以何惭?

  鸣呼!胜地不常,盛筵难再。兰亭已矣,梓泽邱墟。临别赠言,幸承恩于伟饯;登高作赋,是所望于群公!敢竭鄙诚,恭疏短引。一言均赋,四韵俱成。请洒潘江,各倾陆海云尔。

2007-12-17 15:29

2007-06-17的日记

          二、“一五”到“十一五”经济重点的变迁 
        二、“一五”到“十一五”经济重点的变迁

一五计划(1953―1957年)

根据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要求,“一五”计划所确定的基本任务是:集中主要力量进行以苏联帮助我国设计的156个建设项目为中心、由694个大中型建设项目组成的工业建设,建立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发展部分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建立对农业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基本上把资本主义工商业分别纳入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以建立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

二五计划(1958―1962年)

(1)继续进行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工业建设,推进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巩固基础;(2)继续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巩固和扩大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3)在发展基本建设和继续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工业、农业和手工业的生产,相应发展运输业和商业;(4)努力培养建设人才,加强科学研究工作,以适应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5)在工农业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增强国防力量,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

三五计划(1966―1970年)

(1)大力发展农业,按不同的标准基本上解决人民的吃穿用问题;(2)适当加强国防建设努力突破简短技术;(3)与支援农业和加强国防相适应,加强基础工业,继续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增加产量,使我国国民经济建设进一步建立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相应发展交通运输业、商业、文化、教育、科学研究事业,使国民经济有重点、按比例地发展。

此外,“三五”计划还要求立足于战争,从准备大打、早打出发,积极备战,把国防建设放在第一位,加快“三线”建设。

四五计划(1971―1975年)

工农业总产值每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12.5%,五年合计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1300亿元,1975年粮食产量达到6000-6500亿斤,棉花6500-7000万担,钢3500-4000万吨,原煤4-4.3亿吨,发电量2000-2200亿度,铁路货运量9-10亿吨。

五五计划(1976―1985年)

目标有:到1985年钢产量达到6000万吨,石油达到2.5亿吨,国家计划新建和续建120个大型项目,其中10个大型钢铁基地,9个有色金属基地,8个煤炭基地,10个大油气田等等。

实现以上目标需要的基本建设投资相当于过去28年的总和,每年投资700亿元,超出了实际可能,违反了经济发展的规律。因此,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不久,1979年4月,中央工作正式提出“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新八字方针),并从这一年开始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

六五计划(1980―1985年)

继续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进一步解决过去遗留下来的阻碍经济发展的各种问题。

七五计划(1986―1990年)

1、进一步为经济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努力保证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基本平衡,使改革更加顺利地开展,力争在五年或更长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奠定有中国特色的新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基础。2、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在控制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前提下,大力加强重点建设、技术改造和智力开发,在物质技术和人才方面为九十年代经济和社会的继续发展准备必要的后续能力。3、在发展生产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继续改善人民生活。

八五计划(1991―1995年)

“八五”时期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新的阶段。最大成就是提前五年完成了到2000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的战略目标。1995年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达到57600亿元,提前完成了“翻两番”的任务。“八五”计划是中国历次五年计划中增长最快、波动最小的一个五年计划。

九五计划(1996―2000年)

全面完成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部署,2000年,在中国人口将比1980年增长3亿左右的情况下,实现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基本消除贫困现象,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奋斗目标是: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宽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十五计划(2001―2005年)

“十五”期间宏观调控的主要预期目标有:经济增长速度预期为年均7%左右,到2005年按2000年价格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2.5万亿元左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9400元。五年城镇新增就业和转移农业劳动力各达到40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左右。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经济结构调整的主要预期目标有: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国际竞争力增强。2005年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3%、51%和36%,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分别为44%、23%和33%。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地区间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城镇化水平有所提高。

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深化体制改革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2007-06-17 19:18
 

留言

  1. 2009-10-27 12:31 
    13169828562我的号码啊
  2. 2009-03-27 15:12 
    踩```
  3. 2008-12-11 14:38 
    呵呵。。。。。
  4. 2008-11-12 15:16 
    最近怎样啊 `````
    2008-11-15 08:10回复
    能怎样啊?好的没法说
  5. 2008-08-24 00:01 
    帮我踩哈51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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