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云 男 1982/04/25 湖南省武冈市
1997/09 湖南株洲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原株洲铁路机械学校)
2001年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邵阳分公司武冈支公司
2002年起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长沙分公司
现在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
联系电话:13226671318
无论是不是有关保险的话题,您都可以找我交流
愿能把平安的祝福送给千家万户!愿您及您的家人永远平安!
[置顶]投保人最容易忽视的九大权利? 2008-09-12 12:37
[置顶]人人都必须买保险的十大理由 2008-09-07 21:15
| 四部委出新规:外资若非正常撤离将跨国追责 http://finance.QQ.com 2008年12月20日09:24 证券日报 家路美 我要评论(1169) 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外资非正常撤离中国相关利益方跨国追究与诉讼工作指引》 如果外资非正常撤离中国,中方将跨国追究并诉讼,坚决维护中方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出现少数外商投资企业非正常撤离的现象,给中方相关利益方带来严重经济损失,亦对我国的双边经贸往来和地方社会稳定造成一定消极影响。但从今以后,此类事件有望大幅减少,相关问题有望妥善解决,相关消极影响也有望进一步消除。日前,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外资非正常撤离中国相关利益方跨国追究与诉讼工作指引》,正式将针对外资抽逃之“追责”上升到国家高度。 据了解,我国已与许多国家缔结了《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和《引渡条约》,这些条约为有效处理跨国民商事案件、打击刑事犯罪、追捕逃犯奠定了法律基础,也为处理外资非正常撤离导致的经济纠纷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 《指引》明确提出,外资非正常撤离事件发生后,中方当事人要及时向有关司法主管部门(法院或侦查机关)申请民商事或刑事案件立案。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各主管部门可根据各自系统内工作程序及我国和相应国家签订的《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或《刑事司法协助条约》,通过条约规定的中央机关在本国向外方提出司法协助请求。外方根据所缔约条约有义务向中方提供司法协助,例如向位于该国的诉讼当事人送达传票、起诉书等司法文书,调取相关证据,协助调查涉案人员和资金的下落,搜查扣押相关物品等。 根据《指引》,不履行正常清算义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的最新规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和董事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外国企业或个人仍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指引》规定,中方当事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在我国法院胜诉后,如败诉的外国当事人在中国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胜诉方可依据中国和相应国家签订的《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的相关规定或依据败诉方在国外的财产所在地的法律,请求外国有管辖权的法院承认和执行中国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 《指引》进一步表示,我国与外国缔结的《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相互赋予了对方国民与本国国民同等的诉讼权利。中方债权人可据此在已缔约条约国家民事诉讼,有经济困难的我国公民在外诉讼,可根据所在国法律申请相应法律援助。 对于极少数恶意逃避欠缴,税额巨大,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员,《指引》严正表明,“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在立案后,可视具体案情通过条约规定的中央机关或外交渠道向犯罪嫌疑人逃往国提出引渡请求或刑事诉讼移转请求,以最大程度地确保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追究。”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与外事、司法行政、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的联合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协调配合,根据《指引》做好跨国追究与诉讼相关工作,为中方相关利益人提供切实可行的司法救济与协助,追究逃逸者的法律责任,最大限度地挽回当事人的经济损失。 |
| 近来关于平安董事长马明哲的高薪问题议论纷纷。几乎所有的议论都是负面的。所有议论的结果是马明哲不应该也不值得拿高薪。 中国要强盛,企业的壮大是重要的支撑之一。看看世界500强企业,大多属于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我国也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跻身世界500强。 但是,眼下我国进入500强的企业大多是大型国有企业。和世界级的企业比,我们这些大型国企具有垄断性质。大型国企的领导人并不是职业的企业家或经理人,他们还有至少一半的身份是国家干部。我们进入世界500强是因为我们的销售额足够大。 所以希望看到更多的像中国平安(601318,股吧)和联想这样的中国企业进入世界500强。只有更多的真正的股份制企业进入世界500强,中国才能成为世界的强国。 现在回来说说马明哲的高薪。马明哲的高薪问题目前完全陷入了微观层面的争论。马明哲的观点是他带领中国平安用20年的时间进入世界500强,这个薪水是应该的。 |
| 独生子女综合保险 团购价60/人 投保对象:年龄0—18岁在校学生、幼儿 交费:60元 保障: 一、意外门诊医疗(3000元):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门诊治疗,其医疗费超过50元部分按80%报销,直到3000元. 二、意外或疾病住院医疗(30000元): 被保险人因疾病(免责期90天)或意外住院治疗,医疗费扣除100元,后按下列比例分级累进报销(最高报销到3万元),可以投保两份,累计给付金额6万元 100——1000元 50% 10000——30000元 80% 1000——5000元 60% 30000元以上 90% 5000——10000元 70% 三、残疾保障(2万元):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致残疾,按伤残程度给付2000-2万元. 四、身故保障(2万元):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身故,给付2万元.合同终止。 这款险种适合那些单位不组织职工买的或无单位的家长们。 |
顺利理赔八大秘诀 十大原因造成理赔难 为什么有人花钱买了保障却得不到理赔服务?理赔投诉专家欧秋钢指出,拒赔的原因来自两方面: 第一是 保险合同内的原因。这其中包括7方面的情况: 1、被保险人出险时不在有效保障期内; 2、投保人、被保险人不如实告知; 3、保险合同无效; 4、不构成赔偿条件; 5、非保险责任内损失; 6、免除责任; 7、索赔单证不齐备; 第二是 保险合同外的原因,这其中包括4方面的情况: 1、非保险合同载明的标的; 2、医疗费用多重保险不能重复赔付; 3、被保险人职业变更; 4、索赔单证无效。 案例一:意外伤害医疗索赔案 张强2007年1月2日向保险公司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以为发生所有的意外伤害都可以赔。当年五一期间张强去草原旅游时,骑马摔伤造成骨折。当他拿着住院收据来保险公司索赔时,却被告知:他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只能在发生意外伤害造成高残或意外死亡时才能获得理赔。如要获得因意外伤害而发生的医疗费用保险金,可以通过购买相应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来实现。 专家点评:这是典型的非保险责任内损失,被保险人发生的事故性质不属于其投保的责任范围,很多客户由于投保时对自身的需求和保险责任没有足够的理解,等到发生事故后,才知道所发生的事故不在保险保障范围内。 案例二:故意不如实告知案 张军,男,38岁,某政府机关公务员。15年前在单位的每年例行体检中查出肝肿大;5年前查出肝硬化;其妻为其投保某公司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时没有将张军的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承保1年8个月后,张军因肝癌身故。索赔后,保险公司以投保时故意不如实告知为由拒付身故保险金并不退还保费。 专家点评:这属于投保人投保时故意或过失向保险公司不如实告知被保险人存在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或者是否调整保险费率的事项。 获得理赔8项注意 既然理赔需要各种条件成立才能生效,那么消费者该如何投保呢?平安人寿保险专家姚斌指出,只要消费者做好8方面的注意事项,获得保险公司理赔并不是难事。 1、正确认识您购买的保险产品 对保险责任的理解和认识误区是导致理赔产生争议与纠纷最多的因素之一。很多消费者由于投保时对自身的需求和保险责任没有足够的理解,等到发生事故后,才知道所发生的事故不在保障范围内,不能获得赔偿,情绪难免激动。 2、及时报案 保险事故发生后,要及时通过电话、书面、传真等形式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出给付保险金申请。对于意外事故、可能涉及身故、残疾等索赔金额较高的保险事故,请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否则有可能要承担因迟缓通知而致使保险公司增加的调查费用。对于一些需要及时固定,却因未报案而未固定的证据一旦灭失,保险责任难以认定,消费者面临的损失就可能更大。 3、定点医院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前往保险公司指定的定点医院进行诊治。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保险公司的定点医院诊治,需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得到保险公司的同意。否则将有可能给后续的理赔带来不便和损失。 4、诊治项目和药品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消费者的各项医疗费用,需符合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的规定。如投保费用型医疗保险,就诊时要提示医生自身的保险情况。对于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各项费用,除收据原件外,还要保存好所有费用的明细,保险公司在办理理赔时通常需要审核费用明细以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5、准备好必需的申请文件 包括:给付申请书、保险单、最近一次缴费凭证、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明、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6、索赔时效 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视为放弃权利。同时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如我国保险法第26条规定: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为5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为2年。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 7、受益人要明确 保险金受益人是保险公司支付赔款的对象,因此保险公司在支付前会严格审核受益人的资料以避免发生给付差错。因此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在签订合同时即对身故受益人予以明确。保险专家指出,如设立多个受益人,理赔申请时受益人身份确定困难;领取理赔款时多个受益人同时到场,也给受益人带来诸多不便。一旦受益人之间发生财产分割纠纷,还需要对簿公堂,未来还有征收遗产税的隐患。 8、保持通畅的联系渠道 消费者发生保险事故后,请保持所留联系电话(手机、座机)处于通畅,所留联系地址正确无误,以确保保险公司能够及时与您取得联系。理赔报案后:保险公司理赔人员通常会与您就出险的相关细节进行核实;理赔申请后:保险公司可能会通知您补充相应材料或了解核实保险事故,并将理赔进展情况知会您;理赔结案后:保险公司通常会通知您领取赔款或转账成功后通知您,并寄发相应的理赔单据。 |
保监会 “铁腕”防营销员诈骗 多起保险营销员诈骗案终于让监管部门“坐不住”了。知情人士昨晚透露称,保监会对于保险收付费管理的新规定已经下发保险公司征求意见,规定将严格限制保险营销员代收现金,严防营销员诈骗。 长期以来,寿险行业普遍采用保险营销员现金代收保险费、代付保险金的服务方式。个别地区曾发生多起保险营销员以保险名义实施诈骗和侵占、挪用保费和保险金的案件,去年底曾爆出中国人寿明星营销员1500万骗保案。 保监会在征求意见稿中称,“这暴露出寿险公司在内控制度上的漏洞,保险营销员经手现金是其中一个关键的风险隐患。” 根据保监会拟定的《关于加强人身保险公司收付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公司应该严格限制营销员经手现金,300元以上金额的如果要现金支付需要消费者本人到保险公司营业网点办理。消费者本人不能前往的,保险公司只能通过银行或邮政储蓄柜台转账收取保险费和支付保险金、保险赔款。 |
| 粗放式发展是主因 2008年7月15日,在全国保险监督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首次披露了12家保险公司出现不同程度的偿付能力不足的风险。 两天后的7月17日,保监会一口气又公布了9家保险公司的详细增资情况,包括5家财险公司和4家寿险公司,分别是:都邦财险、华泰财险、中银保险、大众保险、永安财险、中航三星、信诚人寿、中美大都会、海尔纽约人寿。 对引发赔付能力不足的原因,吴定富在会议上分析道:“行业偿付能力总体水平下降,除了受股票市场不断走低的影响外,关键原因在于部分公司发展模式粗放,产品结构不合理,公司盈利能力不强甚至长期亏损,主要依赖股东增资或发行次级债维持偿付能力。同时,部分公司的治理结构存在缺陷,没有建立有效的内部风险管理机制,经营中的短期行为比较突出。” 同时,保监会还表示,对于快速发展中出现偿付能力阶段性不足的公司,要督促公司通过限制业务规模、加强分保、优化业务结构等措施改善偿付能力,以及通过上市、增资扩股、发行次级债等方式筹集资本金,缓解偿付能力不足的压力。 同期保监会还公布,2008年上半年共有23家保险公司对其注册资金进行增资,且其中不少都是去年已经进行过增资。 尽管有如此多家公司忙增资,且多数都为大手笔,但是,在保险行业内,偿付能力不足似乎不足为惧。 都邦财险的一名会计认为,赔付能力的一个主要影响因素在于其股东权益。他们公司也是在今年完成增资的,增资后即大大提升了公司的赔付能力。 太平洋安泰保险公司的一位经理认为,这是行业的普遍现象。多少比率是充足、安全的,各国也不尽相同。 平安集团的一位内部人士认为,偿付能力不足的公司更多的应该就是因为短期业务增长过快。 合众人寿的相关人士也表示,偿付能力充足率等于保险公司的实际资本与最低资本的比率,最低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在承担现有负债的基础上,进一步支持未来发展而建立的预警指标。偿付能力是一个动态指标,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即使出现偿付能力不足,也可采取增加资本金、合理运用保险资金、调整业务结构及控制费用等多种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 保监会督促险企自填家门 如果不足畏惧,为什么保监会推出了新的规定?什么是赔付能力? 赔付能力是保护投保人利益的警戒线,是指保险机构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能力,也是保险机构资金力量与自身所承担的危险赔偿责任的比较。 2008年7月14日,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并于2008年9月1日起实施,同日废除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 根据保监会最新发布的规定,按偿付能力状况,保险公司被分为不足类公司、充足I类公司和充足II类公司三类,其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低于100%、100%至150%、高于150%。 平安集团的新闻发言人盛瑞生在接受《证券日报》的采访时解释道,保监会的新规定是适时推出的,更加科学、合理,监管也更加严格,有利于整个行业向健康、稳健的方向发展。在偿付能力方面,平安是新标准分类中最好的II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主要是资本金充足,业务选择和成本控制方面做得较好。 上述合资保险公司战略部经理表示,保监会推出新的政策,应该是基于对风险的考虑。中国的保险行业与国外的不同,不会轻易的倒掉。但像今年上半年这样巨灾频发的情况下,重大赔付的增多,大量的挤兑也可能导致公司经营出现风险。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教授也认为新的规定更加规范,更加突出了偿付能力的重要性。 但是,值得思考的是,郝教授同时提出,我们采用欧美对偿付能力的标准来监管中国的保险公司,就相当于用一个博士生的标准来要求小学生,这样也好,也不好。长远来看,这些标准都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短期看来,有一点弹性其实是可以的,当然,监管机构不断地敲警钟也是对的。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偿付能力是一个时点的概念。对于一个企业而言,如果长期偿付能力不足肯定存在很大的风险。如果只是在某个时点产生不足,则很容易通过业务的调整而调整。我们打个比喻,中国的保险公司就是一个青少年,虽然这个青少年扛不起100斤的大米,但是我们不能说他没有力气。”郝教授分析道。 偿付能力不足≠公司破产 从保监会公布的消息看来,保险公司的赔付能力不足已经不是今年首次出现了。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此之前即透露过,2007年年底就发现10家保险公司赔付能力不足。 而在2005年,保监会还曾提出,国内中资寿险公司普遍存在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而三大寿险巨头中国人寿集团、太平洋寿险、新华人寿即被爆出偿付能力不足,其中太平洋寿险的状况最为严重。 当时被媒体爆出后即掀起了轩然大波。曾有人形象地比喻:就好像一家资不抵债的企业能去银行贷款吗? 但此前,中国保监会法规部主任杨华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经表示,如果某家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过低,就会出现破产倒闭的危险,但在我国,保险公司是不会轻易倒闭的。因为衡量保险公司能否持续稳定经营的一个重要指标是偿付能力,我国的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监管非常严格。 因此,2006年,保监会便推动多家保险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发行次级债、引入外资战略投资者等多种方式充实资本金。 2007年,中英人寿、民生人寿、中德安联等保险公司纷纷大举实施增资扩股。而国内保险业的三大巨头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陆续登陆A股市场融资。截至2007年底,保险业资本金总量已超过2000亿元。 即使如此,在郝演苏教授的眼里,依然不足为惧。整个保险行业的总资金也就相当于中国工商银行的1/3。 郝教授认为,“中国的保险市场是一个豆芽菜的市场,但是一个后劲发展很大的市场。而海外市场已经发展到一定的形态了,扩张的空间很小。如果对未来有很好的预期,随着新业务的上升,很多问题都会随之化解的。” 2008年7月29日,在中国保监会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袁力表示,“偿付能力充足率是反映保险公司某一时点资本是否充足的保险监管指标,有一点类似于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并不像有人说的,偿付能力不足就意味着公司会破产”。 中国平安首席寿险规划师:夏 云 电话:13226671318 http:paxiayun.51.com Email:paxiayun@pa18.com 工作地址:广州越秀区中山六路238号(西门口)新都会大厦五楼 住 址:广州同德围鹅掌坦 |
| 以前人们热衷于谈论保险是骗人的,因为不了解而拒之千里。现在人们开始有选择地接触保险,关注产品、公司以及相关新闻,这些变化跟保险业的飞速发展不无关系。 据统计,近年保险业务年均增速保持在16%左右,2006年全国保费收入达到5641亿元,是2002年的1.8倍;保险业总资产目前达2.53万亿元,保险业资本金总量超过2000亿元,是2002年的5.6倍;目前保险公司有102家,其中中资公司61家,外资公司41家。 对于中产家庭来讲,动辄上千亿、万亿的资金也许不能形象理解保险行业的发展,但如雨后春笋般开业的保险公司却让大家实实在在地感受保险与我们的生活越来越近。有选择固然好,但100多家保险公司,到底该选哪一家买保险不免有点眼花缭乱。 背靠大树好乘凉 买保险不同于买股票,即便买到个垃圾股,忍痛亏一点,日后总有赚回来的机会。可是保险不一样,尤其是必须的保障型产品,买了就意味着长达二三十年甚至一辈子被套住。有人形容买保险跟买房子一样,对于户型、面积、通风、朝向、地理位置、交通等各方面要全方位考察,也有人形容买保险跟选择结婚对象一样,脾气、秉性、生活习惯、家庭出身都要顾及到。不管是像买房子还是像结婚,道理都是一个,慎重。 买保险图的就是一个安全、安心,第一步是选择一家有实力的公司。 到底人们都在选择哪些保险公司,绝对数量无法统计,但是从另一个数据却也可以反映大多买保险人的取向。截至2007年8月份,按照保监会统计的保费排行,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人寿、太平人寿,保费规模排名前六位的保险公司总保费收入占据整个寿险市场的85%,另40多家寿险公司只占15%。换句话说,大多数人把保险费送到了这六家公司。 保费就是王道,这句话得到了再次印证。 这六家都是中资公司,除了太平因为历史原因,曾有海外经营经验再在国内复业外,其它五家成立的时间和经历的环境均相差不多。但在多年的经营中,也逐渐显露出不同的公司文化和发展策略。 专业与感性双重评判 评价保险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同,投资人从上市公司日常公告、财报以及行业景气度等各项信息中,均可以找寻股价变动的蛛丝马迹,而从投保人的角度评价保险公司则另有指标以及更加人性化的感性评价。 保费只是评估保险公司规模的指标之一,从资金安全的角度来看,还有偿付能力充足率。日前保监会在其网站上公布了新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为提高报告的信息质量,保监会明确了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并以虚拟公司和数字为例,设计了产险公司和寿险公司的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模板。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由保监会监督,如果低于100%,会有不同的监管措施。在已上市的中国人寿和中国平安的年报和半年报里,已经逐渐披露偿付能力充足率这个数据。到底这个指标有什么意义,什么因素影响其升降,是越多越好还是有个合理范围,本期主题将为读者剖析其背后的逻辑。 虽然专家经常警告买保险不要跟风,但跟风也可以理性。由于控制风险的需要,各家公司在产品设计上都要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目前市场上同类型产品同质化非常严重,购买一些经过大众检验的产品,也不失为一种简单的方法。 人们买保险最担心的就是理赔,投保容易理赔难的阴影难以行业的发展速度来消除。到底这几家拥有客户最多的公司如何看待这一问题,理财周报记者在调查中看到太保、平安的努力方向,也许不尽如人意,但有尝试和探索总是好的。 偿付能力没有必要保持过高水平 偿付能力对保险公司来说很关键,有时候甚至是很危险、很致命的一个指标。对投保人来说,它则直接关系到在出险后,能否及时从保险公司拿到保险金。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国军教授告诉理财周报记者。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亦曾表示,偿付能力是寿险公司的生命线,充足的偿付能力是寿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证。 偿付能力重要如斯,国寿、平安、太平洋、泰康、新华和太平六家公司偿付能力水平如何? 5公司曾历偿付危机 国寿、太平洋、泰康、新华和太平均曾爆出偿付能力不足,其中三家还曾因此被保监会点名。 按照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应该确保实际偿付能力额度随时不低于应具备的最低偿付能力额度。偿付能力充足率小于100%的保险公司,将被保监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限制业务范围、限制向股东分红、责令停止开展新业务等,严重的甚至于被接管。 2004年,国寿、太平洋人寿和新华人寿,因为偿付能力不足遭监管部门警告。据了解,国寿和太平洋人寿主要是受累于多次降息带来的利损差,新华人寿则是因为业务扩张过快。 泰康也曾因业务迅速扩张造成偿付能力下降。保险专家、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庹国柱告诫,保险公司一定要根据承保能力理性、适度扩张自己的业务,有的保险公司承保额度甚至超过其资本金和公积金之和的100倍,偿付能力自然难以保证。 王国军教授表示,业务急剧扩张、退保和呆坏账增加、投资失误等都会造成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下降。而提高偿付能力水平则可以通过增加盈利水平、增资扩股、收缩业务、发行次级债等方式。 太平洋人寿就是通过凯雷注资33亿元渡过危机,新华、泰康和太平也先后通过发行次级债,提高自己捉襟见肘的偿付能力水平。 国寿、平安充足率最高 年初刚刚回归A股的中国人寿和平安募集到大量资金,资本实力大增,所以偿付能力水平是最高的。东方证券研究所研究员王小罡表示。 今年1月份,中国人寿以18.88元的价格发行15亿股,募集资金总额达280多亿。3月份,中国平安以33.8元的价格发行11.5亿股,募集资金380亿。按照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实际偿付能力额度为认可资产减去认可负债的差额。数以百亿计的资金量入账,两家公司偿付能力自然水涨船高。 按照中国人寿2006年年报,公司实际偿付能力额度为法定最低偿付能力额度的3.5倍。A股IPO之后,2007年度半年报显示,公司偿付能力额度为法定最低偿付能力额度的4.4倍,公司认为偿付能力充足。 中国平安2006年年报显示,公司实际偿付能力额度为180亿,最低偿付能力额度为130.96亿,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37.5%。2007年半年报中,平安没有对偿付能力进行披露。但王小罡推算,平安回归A股后偿付能力水平应在400%左右,接近国寿的水平。 王小罡认为,非上市保险公司通过其他方式很难募集到这么多资金,偿付能力水平应该都在200%以下。理财周报记者了解到的数据也部分证实了这一推断,太平人寿2006年和2007年上半年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87%和148%,新华人寿二季度精算报告则显示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62%。 偿付能力并非越高越好 庹国柱教授表示,单纯从安全角度考虑,偿付能力水平自然是越高越好。但是,保险公司只要各项偿付能力监管指标达到监管部门规定,就可以认为偿付能力是充足的,没有必要保持一个过高的水平。 如果偿付能力过高,就说明保险公司的业务或者投资尚未做足,没有充分利用自己的认可资产。王小罡认为。国寿和平安400%以上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被普遍认为是水平偏高。但随着公司新业务的开展、股权投资等资本运作,偿付能力水平自然会被降低。 王小罡表示,偿付能力降低是公司在经营和投资活动中的副产品,而不是目的。偿付能力下降不能简单看作坏事,而是应该根据具体原因具体分析。如果投资能提高长期投资回报率,改善资产与负债的周期匹配就可以看作是一件好事情。所以,维持一个合理的偿付能力额度是最重要的。 从未来来看,充足的偿付能力为国寿和平安业务开拓和股权投资预留了更大的空间,而偿付能力偏低的公司则难以大展拳脚。从当前情况来看,几家未上市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水平是相对比较适度的。 次级债难解偿付危机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执行院长郝演苏表示,由于无法通过上市融资的方式充实资本金,非上市保险公司只能选择增资扩股、减少业务或者发行次级债的方式。公司股东一般很少自掏腰包增资,也不愿意缩减业务,所以往往选择发行次级债的方式。 按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次级债指保险公司经批准定向募集,期限在5年以上,本金和利息清偿顺序列在保单责任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保险公司股权资本的保险公司债务。由于通过发行次级债所获资金可计入附属资本,所以可以起到提高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作用。 新华、泰康、太平等曾先后通过发行次级债,提升偿付能力水平。泰康曾于2004年底和2006年先后两次发行13亿元和3.4亿元次级债,用于增强资本实力。 庹国柱教授认为,次级债只能暂时化解危机,而无法从根本上提升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发行次级债可以提高公司的附属资本,但同时造成公司长期负债增加。等到次级债到期后,保险公司同样面临巨大的兑付压力。 提高偿付能力最根本的办法是增强企业盈利水平。融资仅仅是输血,盈利才是造血。王小罡表示。 理赔:太保契约平安集约 理赔部门是保险公司最贴近客户的一个部门,理赔手续的便利程度、理赔金给付的速度直接影响到客户对于保险公司服务质量的评价。随着保险市场的日益激烈,各家保险公司都将竞争的重点放到理赔服务方面。 由于保险理赔涉及广泛,对于各家保险公司在理赔服务上没有单一、客观的指标可以评判,但在趋同的现状中,理财周报记者调查还是发现,平安、太保等公司在理赔方面都在进行有益探索,希望这些举措能带动保险行业共同努力,改善大众心中理赔难的现状。 太保的客户权益部尝试 自从公司上层中来自台湾地区的负责人履新后,太平洋人寿在服务方面出现了明显的新趋势。 在台湾地区的保险公司中,涉及到核保核赔的部门称为契约部,而理赔、续保等服务类型的部门称之为客户权益部。 换名字不是关键,关键在于看待问题的角度变了,现在更关注服务意识的推广。太平洋人寿上海分公司客户权益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而太平洋人寿北京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则认为,过去理赔部的定位强调风险控制,现在则重新定位为售后服务,在保险合同框架内,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流程优化后,有两个变化对客户产生直接的便利,一个是小案例的理赔过程,一个是分公司理赔权限的放宽。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根据规定,赔付金额较小,且情况简单的案件归为小案例,这些案件由专人负责,原先两人复核的方式也改为单人审核。根据统计,此类案件的数量占上海分公司所有理赔案件的20%左右,处理时间一般在1-2个工作日。 该相关人士还告诉记者,目前住院型险种赔付金额在2000元以下,短期险赔付金额在3000元以下,以及意外身故案件赔付金额在8万元以下的案件就直接在分公司级别完成,无需报告总公司。 平安的集约式理赔新模式 对于企业管理新模式的探索,从来都不会缺失平安的身影,在理赔模式的改造上,平安又一次走在了前面。 2006年5月,位于上海张江银行卡产业园区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全国客户服务及运营技术中心正式投入使用。 平安这种集约式理赔处理流程的意义更多地体现在公司层面。对于客户而言,最直接的好处在于系统出错率降低。平安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公司运营管理中心的作业错误件比率控制在千分之一以内。 中国平安首席寿险规划师:夏 云 电话:13226671318 http:paxiayun.51.com Email:paxiayun@pa18.com 工作地址:广州越秀区中山六路238号(西门口)新都会大厦五楼 住 址:广州同德围鹅掌坦 |
| 夏先生: 你好!我和男友张某2005年确定恋爱关系并住在一起,但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今年6月黄某不慎去世。我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他在住院期间写了一封信给我,说几年前他给自己买了一份人身意外保险,受益人是他的父母(仍在世),他在信中提到准备将受益人变更成我。我可以基于黄某给我的信去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该笔保险金吗?李女士 李女士: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可变更受益人,但是变更受益人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保险单上批注。黄某的人身意外保险已经指定了受益人,其生前没有履行相应的变更受益人手续,如果其父母不放弃受益权,你不能基于黄某给你的信要求保险公司向你支付该笔保险金。 我国《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黄某虽在书信中提到要变更受益人,但其生前并没有履行相应的手续,你不能以受益人的身份要求保险公司将该笔保险金支付给你。同时该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黄某在为自己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中已经指定了受益人为其父母,其父母仍在世,如果黄某父母不放弃受益权,该笔保险金应归其父母所有。 中国平安首席寿险规划师:夏 云 电话:13226671318 http:paxiayun.51.com Email:paxiayun@pa18.com 工作地址:广州越秀区中山六路238号(西门口)新都会大厦五楼 住 址:广州同德围鹅掌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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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必须买保险的十大理由 理由一:每月存300元可以为你解决10万元的问题 理由二:每一个有爱心有责任的人都应该买保险,万一发生什么问题,由保险公司来买单,你的钱依然还是你的钱 理由三:本身赚钱不容易,好不容易赚了个几万块钱,万一有个什么重大疾病和意外发生,你将会变得一无所有,甚至可能还会欠债,只有买了保险才可能保证你的现金安全. 理由四:买保险就是存钱送保障,如果没有什么事情,保险公司将连本带利的反还给你. 理由五:买保险就是买平安,让你幸福的家庭永远幸福,不会因为疾病和意外使你的家庭经济陷入困境 理由六:保费低,保障高,短期交费终生领钱.终生保障 理由七:钱存入银行不如存在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利率高,分红高,送保障,保本增值,不打税 理由八:可以避免高额的遗产税,指定受益人,合理分配财产 理由九:保险是免税的,不可查封的,不可低债的个人法定资产, 理由十:保险不能阻止悲剧的发生,但他无疑可以减轻和延缓悲剧的曼延和加剧,从而可以说 拯救和防止多少家庭因此而无助和破损!!! 中国平安广州分公司:夏 云 电话:1322667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