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08 05:44
本人世1949年6月2日生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有1957年户籍登记档案和1966年本人知青下放前的学籍档案为证,由于江西省全南县社迳公社没有保存好1968年下放知青的知青登记表,只有1974年的知青花名册只有年龄没有出生年月日,赣州市章贡区社保局拒绝办理退休手续。竞无人主持公道!
本人是失业低保户,可是在章贡区社会保障局补缴社会养老保险时,被骗缴了7000多元滞纳金,是我向兄妹借来的。为什么章贡区社会保障局不执行(赣劳社险[2008]14号)文件?
关于解决部分困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赣劳社险[2008]14号)
三、统一滞纳金收取
2、对因参保单位改制而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在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一年内(按改制时解除劳动关系协议生效之日算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并补缴欠费的,免收滞纳金;超过一年时间未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并补缴欠费,属享受失业保险金或低保期间的人员可免收滞纳金,其他人员重新缴费时按政策规定计算滞纳金的5%收取。
四、本通知从下发之月起执行。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