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形象

  1. 离开鱼的水 (1622229464)
  2. 浙江,温州,2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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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留言

  1. 2010-07-14 10:40 
    人生是有目标的,只要你为了目标去奋斗了,你的人生就是美丽的!欢迎到我家作客!qq:1361957758
  2. 2010-05-28 18:42 
    情系玉树,大爱无疆,让我们携手奉献我们的一份力量,51.COM 用户痘痘!预祝您每天快乐,心情愉悦!
  3. 2010-04-19 22:58 
    又是一个自恋的。。。
    2010-04-20 19:10回复
    什么意思,不明白
  4. 2008-10-20 12:17 
    老乡,不小心路过你家,不小心留了一个脚印,欢迎你也来我家坐坐
    2008-10-20 21:49回复
    可以啊,你也是彭泽吗
    2008-10-26 13:50回复
    不是,但离不远
  5. 2008-03-11 14:34 
    路过!
    2008-03-11 15:45回复
    谢谢
  6. 2008-02-29 11:26 
    myGod,`baby`.亇昰莪 .旳宠児.`!
    2008-02-29 11:55回复
    啊,什么啊!!!
  7. 2008-02-23 11:16 
    针对问题“如果男女朋友分手以后,你将如何处理他<她>留下的的东西? ”中的回答:“我个人认为不要删掉,不要丢弃,因为那些证明了我们之间有过爱情的.虽然分手了,但不代表我们是仇敌了啊,是不,我不知道我以前的女友为什么会删了我的QQ,电话?现在心里都有些难受”
    留言:
    是你对不起人家在先吧
    2008-02-24 21:21回复
    到现在我都还不知道我和她分手的原因,说实在的,我现还是在想着她,我想我应该没有对不起她吧
  8. 2007-12-12 17:41 
    n你像发哥!!~~~~~~~~~~~~~
    2007-12-13 08:32回复
    ????不是吧
  9. 2007-08-29 18:24 
    小子啊
    你就快成熟了
    路是走出来的
    同在商海上漂泊,相信你也能看到彼岸的灯火,
  10. 2007-07-15 14:36 
    谢谢你们的回访!!!
共21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