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顶]天使流泪,别说话 2007-11-22 12:41
1 上场的锣声响了。 似乎等待了很久,又似乎毫无准备;在男子汉的自信中,被锣声敲出一缕小姑娘的怯怯羞涩。 这是灯火通明的拳击场,密密包围的观众席上,眼睛如星空般神秘。 皮手套伪装了我的拳头,而我的胸膛成为对方的靶子。 我最后一次环视四围,那片眼睛的星空,闪烁着惊奇、期待、赞叹、鼓励、鄙视、怀疑这七色的光芒。惟独没有妒嫉。是的,在观众席上不会生长这朵诱人的罂粟花。 这朵花在我对手的眼睛里! 在这众目睽睽的平台上—— 成功和失败,荣誉和羞惭,只属于我和他…… 2 我很高兴他恨我。 因为他在冠军的座位上已经坐得习惯了,习惯于鲜花、闪光灯和用劣拙的笔迹抹上崇拜者的小本子。 我动摇了他的习惯。 这是一种错误的习惯,因为他也是从观众席走上了领奖台的。在这个世界上身体可以是父母给的,财富可以由一张遗产证书获得,惟有荣誉不能遗传,也不能当作遗产。 它是可以由竞争赢得,可惜,也必将在新的竞争中丧失。 证书只是荣誉之树上的落叶。 金牌只是成熟的落果。 他恨我,我很高兴。观众的欢呼和评论员的那些溢美之词都没有分量,只有他的恨证明了我的价值。 那么,伸出你的拳头吧! 为了捍卫你的荣誉,你会像狮子一样的勇猛。 而这种勇猛将成为我的荣誉最美的赞歌。 当拳头如暴风雨袭来,如大海汹涌的巨浪扑向礁石—— 我笑了! 我听见他的诅咒,他的愤怒,他的无可奈何的叹息…… 3 他的眼睛又一次暴露了他的心语—— “你这个初生牛犊,你这个冒失鬼,你这个可恶的荣誉的窃贼,你这个野心家! “我登上这个宝座的时候,你还是个无名小卒;当年多少挑战者倒在我的脚下,而你还为我欢呼过! “天啊,让我教训你,让你知道失败是属于向我挑战的人……” 我的心里升起危险的怜悯:“你已经被我战胜了,尽管,你还没有倒下。你不该这么想,你还是忘掉好汉当年勇吧!” 这是近于残酷的人生法则:当一个人开始回头清点自己辉煌的往事,迎面而来的挑战显得更加不可抗拒。 我不客气地挥动拳头,打掉了他的当年之勇,也打掉了我的怜悯柔情! 4 风暴又一次袭来。雷鸣、电闪、风骤、雨疾…… 那是观众席掀起的风暴。 当我的对手用拳头发言的时候,观众席的那些大张的嘴,用呐喊和诅咒充当拳头。 旁观者清? 不!没有旁观者。我挥动拳头好像不是打在对手的身上,而是打在那些狂热的观众的身上。 他们是他的崇拜者。因为分享过他的喜悦,他的成功,他的权威和他的自信;所以我也是在向他们挑战,使他们的自豪感和荣誉感受到伤害。 习惯势力就是如此地维护过去的胜利者。 可惜我是聋子!贝多芬就是我,我挥动手臂,不仅是让拳头产生力量,而且像个音乐指挥,指挥着这全场的诅咒和欢乐,哀叹和狂嚎,这个乐章的名字是—— 《英雄的挽歌》! 5 这是两个回合之间的短暂休息,当血肉之躯停止搏击时,思想却开始掀动波涛—— 人是一种“好斗”的动物,也许人类的天性喜欢在相互较量中升华人生的意义。 从原始的总体的意义上来讲,人类体力的较量在恶的方向上走向顶峰,那是战争,而这种较量在善的方向上走向顶峰,那是奥林匹克式的体育竞技。 当这种较量的双方在平等的地位上,以同一法则进行,而且在阳光下在灯光下在众目睽睽之下对垒,这时人性的力量闪烁着光辉。 哪怕是挥动拳头,头破血流,让人感到一种残酷的美丽。 陶渊明躲进了桃花源,最后让桃花源在这个世界上凋落于梦境。 人生的魅力从来就是:活着敢于向强者挑战! 6 此刻,我不会伸出我的手。 他倒下了,摇摇晃晃像一名中弹的士兵。 裁判员用冷酷的语调高声念道:一、二、三…… 我相信躺在地上的他此刻有一个哈姆雷特的灵魂:“站起来还是躺着,这是一个难题!” 此刻,我不会伸出我的手,只有弱者才需要“拉一把”的赐予。 我的双拳已经准备回答他的决定。 好!他终于站起来了。 我以雨点般密集的拳击,给他以热烈的赞颂。 7 强者往往是孤独的。 男人的孤独不是秋风残月一盏摇曳的灯和一杯苦涩的酒,那是男人的寂寞;男人的孤独是你面对无可抵挡的攻击,在绷紧每根神经的角逐场上没有人能帮助你,一切要你自己承受自己选择。 在孤独的时候女人流泪。 在孤独的时候男人流血。 高处不胜寒,荣誉对于男人是过于奢侈的装饰品。 当儿子容易,当丈夫容易,当父亲也容易,而在这个世界上当一个男子汉难。 孤独难忍。 忍受着打击的痛苦,这是所有事业的入口。 8 拳击是一种艺术,艺术也是一种拳击,我相信每个艺术家在拳击场上都可以看到艺术的残酷面容。 你是久负盛名的画家,但某一天你的画从展览大厅墙上取了下来,被无名者的作品占据了那个空间; 你是红极一时的歌星,但某一天你被狂热的观众嘘下了舞台; 你是被人崇拜的诗人,但某一天你发现你的诗集在书店无人问津,躺在灰尘下呻吟…… 此时此刻不是有一双强有力的拳头打击着你的心房吗? 艺术的残酷几乎是让失败的结局等待每一个曾经的胜利者。 啊,他终于倒下了,在我最后一击中。 我深深地向他致敬。将他仰面倒下的姿势留在脑海里,我知道,我也必将以这种姿势告别观众。 9 一双拳击手套挂在雪白的墙上,这是我最爱读的一首诗。 10 清晨,我照例起来跑步,这是体验人生魅力的最好时刻。 道路平直,空气清新,一切仿佛属于胜利者。 一个少年像小鹿,轻捷地跃过我的身旁,顽皮地对我笑了一笑。 这笑让我第一次感到,我的脚步开始沉重了…… |
![]() ![]() 芳就像雪花一样,是他渴望和追求的目标。那时候,芳就坐在他的前面,刚开始时,芳就像个幽灵,总是在他面前晃来晃去,就像是一只忙碌的燕子,无拘无束,他好喜欢她这样,因为她带给了他开心和快乐,无论什么时候,他都不忍伤她,好多个夜晚,他在梦中常常牵着她那纤细的小手,坐在学校灯光下的池塘边,无声的对望着,随着和暖的晚风,沫浴在爱河之中,叙说着彼此之间的爱意。 芳说话声音很小,小得连老师常常在课堂说她就像只蚊子在叫,此时芳肯定会很委屈,也很伤心,默默的低着头,那张清秀的脸蛋红红的。每到这时,他的心自然总是很疼,他想代替她,可这是在课堂上,他是不可能做到的。芳的这个缺点不是她的错,错就错在她的父母给了她一个低调的嗓子。正是由于这点,班上大半的同学不愿和她交往,更不愿与她接触,生怕染上了低调的嗓子,所以在班上芳很少有朋友,更别说有男孩子追求她了。她总是一个人默默无闻的,行踪孤单,他为她焦急,为她心疼。她不知道就在学校的某一个角落,有一个心紧紧的跟随着她,陪她孤单,陪她伤心。他好想过去安慰她,成为她的好朋友,然后请她将一生交给他,可他并不敢对她表白,因为他不敢跨入那道门槛,他怕她拒绝,更怕别人苦笑他白痴,所以他只能默默无闻的陪在她的周围。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小心得不能再小心的人。 他喜欢听芳说话的声音,也乐意当她的听众,每回芳与别的女孩说话时,他总是侧目而视。有一次,他好不容易有机会与芳说了几句话,他发现她说话时脸红红的,就像是一个熟透的红苹果,只等爱她的人来品尝。此时他很心动,好想将她拥入怀中,然后大声对她说不要怕,他是爱她的,不要为声音小而自卑,他是不会介意的,更不会让她受到丝毫的伤害。后来,也许是和她越来越熟的原因,他们交往频繁了些,芳和他说话时虽然声音还是那样的小,但她不再脸红,有时还有说有笑,他很开心,因为她把他当成了她的朋友,无话不说的朋友。 其实芳的口才本不错,就是声音小了点,他幻想她是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演讲家,每每在梦中他们都能为一个问题争得面红耳赤,他很高兴,他为认识了她而感动高兴,更为自己拥有了这份友谊而到自豪。 有一天早上,他正在操场的石桌上看书,芳不动声色的来到旁边,然后微笑着递给他一个苹果,给你吃。看着芳清纯的脸蛋,细嫩的音频,顿时有一股莫名的冲动,好想将她拥入怀中,虽然学校允许他们这样的学生谈恋爱,但他还是控制住了自己,毕竟他们只是普通的朋友,事前他根本没向她表白他爱她,他怕芳拒绝他,最后连朋友都没得做。他不想失去芳这个好朋友,更不想让她进退两难,他想让她就这样的开心,一直到她有了自己的爱情。也许是日久生情,他能从芳的眼神中看出什么,但这只是他的一厢情愿,他怕结果并不如他愿。直到有一天,在学校组织的舞会上,一个多嘴的女生说在你们心里,彼此之间都有对方的爱,为什么不大胆表露出来,好好的相爱一回呢?失去了这个村可没那个店。说完就把芳推到他的身边。他有些难为情了,心“嘣嘣”的乱跳。芳的脸红了,而且红得有些离谱,他知道她同意了那个多嘴女生的看法。他很激动,也很感激那个多嘴的女生,因为他没能说出口的话被她给说了,就这样,他们彼此之间拥有了这份爱情。 第一次约会,他紧紧的拥着芳,他想就这样一辈子拥着她,任凭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的过去,一直到他们死去。就是那次约会,他第一次碰到了芳那纤细的小手,还有那温暖的热吻,还有那一肚子里的痴心情话。芳被他所说的话给陶醉了,更为他的用心良苦而感到欣慰,她对他说其实在第一次见面,她发觉对他有一种特别的感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她不知道为什么会有那种感觉。那天晚上,他看到了芳的内心世界,芳的清纯,芳的家世。芳是个缺少父爱的女孩,从小父亲在一次车祸中抛下了她和母亲,母亲含辛茹苦将她抚养成人,用女人那慈祥的母爱供她成长,所以她发誓将来一定要好好报答母亲。他能理解芳的孝心,更能懂得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的不易,他在芳的面前发誓要和她一起孝敬她的母亲,一直到老人家度过幸福的晚年。芳更加兴奋,对他更加满意,情不自禁的亲了一下他的额头。他把她抱得更紧了,他怕一松手芳就从他的身边溜走,这在他梦中发生过多次,可这次却是真的,他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可实事却是如此,如电影一般,他感觉好幸福,好美妙。 从那以后,他们的心更紧了,人更近了,常常一呆就是几个夜晚,尽管如此,但他从没向她提出过越轨的行为。有好几次,学校的同学都成群接队的带着女友在外开房或租房,他没有,一直守在芳的身边,即使有那几次,乘室友不在时,他抱着芳,慢慢的吻着芳那诱惑的嘴唇和那红得透顶的脸蛋,正当他想脱去芳那洁白的衣服时,他控制了,他不想伤害她,不想平白无故的夺走她的处女之夜,他要把这美好的一刻留在他们最美好的新婚之夜。芳当时有点不解,以为他不爱她或是生理上的问题,但听了他的解释后,她很激动,知道他的良苦用心,知道他爱她很深很深,她把他抱得更紧了,紧紧的依偎在他怀抱里,感受着爱与被爱,因为这样的男人才是女人一生值得付出的。 时间在匆匆流逝,转眼间,他们走出了校门,被社会的无情推到了一个城市的两端。尽管如此,每次周末,他们就像是一对失散多年的伴侣,无论严寒还是酷暑,他们不知疲惫的从一头赶到另一头与心爱的人相聚,那情意绵绵的话语感动了夜晚的月亮和天上的繁星。在不能相聚的日子里,他们彼此互通书信,那时候电话还没普遍、电子邮件更是天方夜谭。尽管如此,他们能满足,也很幸福,因为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攒够了钱,在那个城市里开创属于自己的天堂。 也许是爱情的力量,也许是苍天帮忙,他们很快有了两万元资本,为了不再过这样只有周末的日子,他说服了她,彼此带着这两万元钱来到大都市实现自己的梦想。他是个很精明的人,在学校里也做过简单的生意,所以他很幸运,在那个人才辈出的大都市,他成功创办了一家电脑公司,而且生意很红火。她很幸福,她知道找到了一个一生值得爱的男人,她比以前更爱他了。他也是如此,他要用一生的时间和爱来珍藏她,让她过好日子,过幸福的日子,很快他们有了一套在大都市里令人向往的住房。再后来,他们结婚了,他实现了当初的诺言,将她的妈妈从遥远的农村接了过来。在他们的新婚之夜,她将最宝贵的处女地交给了她认为一生最值得爱的男人,那一夜,他们失眠了,能走到今天,是多么的不易,可以用一句话来说,那就是彼此有爱,一生幸福!他们一家很幸福,幸福的人见人夸,人见人羡慕,她脸上装满了笑容,声音也比以前大了很多,她知道那就是爱的结果。 他的生意越做越大,越做越红火,再后来,他在周边城市创办了几家电脑分公司,资产也越来越多,仅五、六年时间,他们已是资产过千万元的大老板,他自任总经理,她成了他的助手,一个标准的贤内助。有了钱他想要儿子,这是人之常情,也是她母亲的心愿。为了他,她告别了与他一起打下的江山,做起了专职太太,他很心疼,也更爱她了,只在一有时间,他第一时间就会回家陪她。 一年后,她为他生了一个漂亮的儿子,他很幸福,也很满足,每次做完手上的工作,他总是匆匆忙忙的赶回家,回家后他总是先抱着儿子亲了又亲,然后走到她的身边,从后面紧紧的抱着她。她喜欢他这样抱她,因为那是一种爱,一种奖赏,她喜欢这样被动的爱。他是个很满足的人,无论出差多少天,他从没想过做出对不起她的事,也从没做过对不起良心的事,反而在他事业蒸蒸日上的今天,他每年都会拿出一些钱来为祖国的扶贫事业做些贡献,所以在那个城市里,他是全市家喻户晓最有爱心的企业家。在每个人的眼里,她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她从没在人前人后说什么,也没表露什么,她知道,爱是两个人的事,更是一种超越金钱的东西,这些她都有。 |
| 那是茫茫的世界里,我们相遇在一个无人知的地方,我们只是相视一笑。然后就匆匆告别了,连句话也没说。可是你那天真可爱的笑容却深深的映在我的脑海里。曾有多少个夜晚我的梦中你身影在那里轻轻的飘舞,带着无限纯洁的轻纱,我只看见你朦胧的脸。就是那样的漫漫的度过无数个夜,你知道吗?我的梦中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