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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哦在马路边没有捡到钱 (1634736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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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座城堡,里面有一个人,那个人就是你。Who are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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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狗狗的独白 2007-03-03 13:48

2007-05-02的日记

世上本没有历史,死得人多了,也便有了历史。

2007-05-02 19:54

…………

世上本没有历史,死得人多了,也就有了历史。

最早的世上甚至没有人——46亿年前的地球是个大火球,红彤彤得就像核战争爆发时的样子。随后它慢慢凉下来,变得死寂而光秃秃,像一堆核废料。慢慢到了6亿年前,海洋里才吞吞吐吐冒出一点生命:很多菌藻,东一块西一块,五颜六色地浮在海面上,像什么汤汁表面发了霉。3亿年前的时候,陆地上边开始冒出森林。到了2亿年前,英姿飒爽的恐龙先生拖着长尾巴,统治起了这个星球。这些披鳞附甲的大家伙不料却被臭氧层的空洞或者小行星的撞击给害苦了,恐龙在地球上混了1亿多年就绝迹了。

恐龙死后出现了一段世无英雄的日子:动物们都是小个子,鸟儿开始在天上飞翔,轻描淡写地,世界不痛不痒,像没有情节的老无声电影。一直又捱了将近一亿年,到了距今三百万年前,电影眼看就要“The End”的时候,人类作为世界的主宰,才罗锅着腰,弯着腿,蹒跚着出现在草野上。

最早的人类,是一位叫“露茜”的女士,她身高一米零零左右,长相很提神,塌鼻长嘴,是个酷女,夜间出来会吓你一跳,生活在三百万年前的非洲,具体是在埃塞俄比亚中部。“露茜”是考古学家给她起得名字。这位人类的祖奶奶并不是孤独的,五十万年后她有了一批邻居。这帮邻居男女老幼都有,合计十三口子,游荡在隔壁的国家肯尼亚,如今变成好几百块散碎的骨头,东一块,西一块,撒丢在非洲大陆上,被考古学者挖了出来。

这些三百万年前最早的人类代表,浪迹江湖,埋骨非洲,开启了旧石器时代的曙光。于是人们有理由暂时相信,非洲是地球人的故乡。

而我们中国这里,尽管非常恼怒,却怎么也挖不出三百万年前的古人遗骸。就算是非常使劲地挖,也只挖到了两颗人牙,算是最早的了(生活在一百七十万年前,也有人认为是七十万年前),地点在云南元谋县。这两颗人牙的主人,不但会使用打制的石器,还会用火烧肉吃,从牙齿上判断,他已经直立行走了(Faint!不知道怎么判断的),总之这个相貌堂堂,大脑发达的吃烤肉的家伙,火光曾经照亮了他的山洞,终于被时间的风吹得无影无踪,如今只剩下了两颗门牙,愣愣地放在博物馆里瞪着空气。

接着,陕西省南部的蓝田县,也找到了另一位“前辈”,大号“蓝田人”,生活在距今五六十万年前,跟三门马、东方剑齿象、剑齿虎、中国獏这些可爱的古怪动物生活在一起。在众野兽的眼中,他的形象绝对另类(因为当时人太少),可能是他太另类了,就常被野兽咬,导致身体零件不断散落,最后只剩下他的一小块脑壳和三颗牙齿传世,如今被收集在的博物馆里。

随着年代逼近,骨头越来越多,五十万年前的“北京周口店人”,则一共有四十多口子、上百块骨头。住在这帮人楼上的是“山顶洞人”,一共是八个人。他们八个像大学生那样合住一个寝室(洞里),但他们只有三个人头(另外五个人头不知道去哪玩了)。这八个人最大的特色是臭美,喜欢拿动物骨头做成的针来缝制衣服,脑袋上插着鸟的骨头、鱼的骨头、石头的珠子,脖子上还挂着海贝。海贝是从几百里外的海边弄来的,希奇难得,穿成一串,挂在手腕上,跟手表一样值钱,并且他们还使用了坟墓,这也是一种创举,时间是在两万年前。

所有上述这些可爱的古人,如今都死了。活着的时候,他们使用过石斧和削尖了的木棒,利用天然火苗,豢养大羊和小狗,逍遥于单纯而美好的旧石器时代,但是平时很少唱歌,因为声带尚未进化好,嘶哑,唱声大了会招来狼。他们还发明了伟大绝伦的弓箭,这是当时的远程导弹(箭头是石头的)。并且他们用兽皮制作衣服,耳朵上带着彩色石子耳坠,有爱美之心,但还没有文字,每人都高高兴兴地活过了二十出头才死。

传说中的伏羲氏

  伏羲氏的妈妈叫“华胥”,那一天她在雷泽湖滨溜达着玩,忽然看见一个大脚印(可能是某宇航员留下的)。华胥受了诱惑,就踩上大脚印,一下子怀了孕,生下伏羲。(这折射出远古时代的女子没有固定丈夫的事实,也就是说,没有固定丈夫,说不出孩子的爹是哪一个,所以就敷衍出天神的大脚印当爹。)

  因为伏羲的父亲是天外来客,所以伏羲自幼才智过人。他仰观天象,俯视大地,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始作八卦。八卦是宇宙的密码书,可以用于解释天文、预报天气、占卜人事、推演日历、数学计算、中医治病,乃至预测爱情。“莱布尼兹”先生还从其中悟出了二进制,创造了微积分。并且,一些喜欢打架的人,还以乾为马,坤为牛,八卦象动物之形,练出一套“八卦掌”:是谁在练太极,风生水起,习武之人切记,仁者无敌!哼哼哈兮!

  伏羲还向蜘蛛网学习,他发挥聪明才智,也搞起了网络:把植物纤维编织成罗网,扔到水里、林子里去,就可以从网上下载得到鱼啊、虾啊、鸟兽啊。这比矛和箭有了巨大进步,因为它可以捕到活的,加以驯养,启动了远古畜牧业,伏羲也就成了后代猎户供奉的祖师爷。

  据说伏羲后来跟女娲结婚了。他们的“结婚照”被汉朝人画成了这个样子:伏羲的鳞身与女娲的鳞身缠绕相交,上半部分是人,下半部分像蛇,互相盘绕。一人手里拿着圆规,一人拿着直角尺(矩),表示他们为我们制定了“规矩”。伏羲、女娲是人类历史上著名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所以叫做“人文始祖”。

  伏羲和女娲其实还生了一个女儿,叫“宓妃”(读作“迷妃”)。宓妃非常美丽,在洛阳附近的洛河淹死了(可能是涉水的时候没有掌握好他爸爸发明的筏子渡水技术)。宓妃死后做了洛神,在河上施展“陵波微步,罗袜生尘”的仙技,后被失意落魄的曹子建(曹植)先生撞见了,招惹了后者的爱情。曹植作诗道:“含辞未吐,气若幽兰。华容婀娜,令我忘餐。”
    不光曹子建喜欢宓妃,屈原也追求过宓妃,作诗歌颂她,表达衷情,在遭到拒绝以后,屈原在诗尾改口骂道:“虽信美而无礼。”意思是,虽然长得够正点,但是太疯!没贤惠劲儿,不适合我们知识分子。 

神农氏

  神农氏据说长得像牛魔王——“牛首人身”,不过他看上去并不像牛魔王那样粗暴。事实上他极具仁慈爱心。这位优秀青年,最大的爱好就是拎了一根棍子,在西部的黄土高坡上考察野生植物,是个十足内向的家伙。他到处收集植物样本,亲尝百草,以身试验。神农氏胆子很大,第一个敢吃螃蟹的就是他,逮什么就往嘴里塞什么。要知道,那些味道好的,往往是能毒死人的,以至于我们的神农氏一天之中创下中毒七十次的记录。终于,他因为食物中毒而休克,不省人事。别人给他吃了茶叶进行抢救,才活了过来(不过当时有没有茶叶,还是个问号)。

  好在神农氏很快弄到一根“赭鞭”(念者鞭),用鞭子一抽打,草们无论有毒无毒,或寒或热,各种性质都会呈露出来。于是神农氏成了医药神,被后人供奉为药王大帝。

  有人说他的这个鞭子,其实是结绳记事用的:按性质分类,都打结记录在鞭子上,成为我国最古老的可移动的书。植物们都按照“门纲目科属种”编在他的书上啦。

  神农氏尝百草的传说,反映了当时农业已经启蒙。每到秋天,神农氏带着他的哥们姐们,出去放火。火借着秋风,把枯木干草烧了个干净,风卷残云一般,露出了一大片赤裸的土地。等到春天,神农氏再次出动,抡动石斧,砍掉残余的焦木,用“耒耜”撅出小洞,挖起土块。女子继男子之后,跪在地上,拿小木棒打碎土块。大伙七手八脚,把种子塞到地里去,像是给土地行贿——把碎银子塞进土地的口袋,等待土地的回馈。这就完成了刀耕火种的全过程。

  种子是从哪里来的呢?据说神农氏遍尝百草,饥渴的样子跟闹饥荒的农民挖树皮一般无二。他的真诚终于感动了上苍,上苍下起了“粟子雨”,粟子霹雳啪啦从天而降。神农把这些好玩艺捡回去种植,就结出了小米。事实上,除去传说的成份,我们知道小米是从狗尾巴草培养出来的。

  神农氏播种下去是狗尾巴草,慢慢驯化之后,终于收获出可爱的“粟”(小米),由于没有施肥,所以不含任何农药,吃了没病,成为中国人长达五千年的主食。

  收获来的粟,要放在石磨盘上去碾。石磨盘是当时流行的碾米器具,样子像现代酷崽玩的滑板:长度在半米左右,带有三、四个矮足。把粟放上去,拿古代擀面杖(磨棒)使劲地擀就是了。直到粟壳脱落,露出金灿灿的小米。这个活一般让妇女干,这是古代妇女最有趣的减肥运用,汗水沾湿了她们垂下去的头发。经过这种消遣,妇女和小米都变得光鲜可爱。
 
  神农时代用过的石磨盘,现在还有一些出土,中部往往凹了下去(这是磨的结果),上边留着远古妇女汗水的余温。

  据说神农氏有个小女儿,名叫“精卫”。精卫早年不听劝告,未经许可在海里游泳,结果溺水而死。后来化做一只呆鸟,每天飞来飞去,进行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拦海造田工程。即是陶渊明作诗所说的:“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精卫衔着西山的木石,去填汪洋的东海,想把坏大海给活活堵死,有志气。但它其实不懂,这里填实一个海,隔壁势必又冒出一个海,怎么办呢。你不让它冒,那么多的海水去哪里呢? 


黄帝
    
    早在两千年前的汉朝,司马迁就已经搞不清黄帝的户口了。司马迁特意向东跑到大海,向西跑到空桐,北过涿鹿,南到江淮,问各地的白胡子老爷爷打听黄帝的下落。结果四方的老头子都发誓,黄帝就是他们这疙瘩诞生的。这就跟现代到处有人附会出一个孙悟空的花果山景点一样。司马迁只好悻悻而归,捡了一些好听的话(雅言),对付着给黄帝写了个小传,到底也没说清黄帝是哪里儿的人。整个传作得更像一篇神话故事。
  
    根据司马迁所说,大约是在五千年前一个普通的凌晨四点钟,黄帝出场了。当时的夜色完整而且深沉,星星无言地闪烁,世界一片和睦。一个叫“附宝”的女孩,正在黄土高原北部安稳地睡觉,没招谁也没惹谁,突然安稳地醒来。附宝醒来有点奇怪,就抬头看了看天,这一看不要紧,她那沉默的美丽,被一道嗤拉拉的闪电照亮,闪电仿佛把天空撕出蛇形的口子,缠绕着北斗七星,照亮了整个郊野。
  
     附宝感觉很恐惧,屋子里的器皿都暗暗地发出红光,还有轻微的咝咝声响,附宝的感受就像你在荒野里见了飞碟。也许有什么化成了一股烟进来了,当附宝合上眼,香甜睡去的时候,那个什么东西还似乎替她关了门。可怜的附宝,清晨被叫醒的时候,发现她已经怀孕了。(又一个不知道爹是谁的例子,只好推说是闪电。)
  
     司马迁说,这次怀孕为期很长,好像比别人长了两倍半,到了第二十五个月的头上(已经超过了大象二十二月的记录),一个与众不同的小家伙——黄帝出生了。由于在肚子里多呆了十五个月,期间已经学会了讲话——只能这么解释,所以司马迁说黄帝刚生下来就能说会道,一幅龙颜,浑身散发着圣德,像一个领导干部,家里的鸡呀狗啊都怕他。奇异的事情接连不断。很多情况下,吃饭的骨制勺子拿到他手里就会粉碎。他看着一个瓦罐,那个瓦罐就会爆炸,他盯着某一个人,那个人肯定要栽跤。村里的人都怕够了这个小孩。甚至风雨雷电这些气象诸神也怕他,黄帝一说,天怎么这么热啊,于是立刻就会刮起凉风。说下雨也是一样。
  
    功力伴随着他的年龄而增加,他在二十出头的时候,据司马迁说,就已经驱使虎、豹、熊、罴。
  
    在黄土高原追随黄帝的另一个少年人,叫做“应龙”,同样身怀异能。“应”是雁鸣的声音。当时大雁常在黄土高坡上低低的飞行,领队的老雁在空中鸣叫,后继的雁鸟一只接一只应和,以免有谁掉队。这便是答应、应对、应唱、响应等词的来历。应龙有雁的特征,身体轻盈,轻易爬临山顶,在阳光闪闪中静止不动,大家向上仰望,看见的是一只有翼的雁形飞龙——所以叫应龙,即是雁龙。
  
    黄帝认为应龙具有驾驭地面流水的神力。当应龙和黄帝一起在水边赶着牛羊走的时候,应龙走向河水,河水就恐惧似的倒退着让出一块空地。这给黄帝带来很多好处,当羊群需要饮水的时候,不必费力寻找,应龙可以让一条河水远道流至面前。 


2007-03-24 12:14

关于上帝的10则笑话(转载)

1、一个神父在打高尔夫球,一个修女在旁边观看,第一杆打偏了,神父骂道:“TMD,打偏了!”又打,神父又骂:“TMD,又打偏了!”修女说:“你做为神父说脏话上帝要惩罚的。”话音刚落,只听一个霹雷把修女给劈死了。神父纳闷了:为什么骂人的是我,为什么会劈死修女呢?这时只听天空传来上帝的声音:“TMD,我也打偏了!”

2、信徒:“万能的上帝啊,一万年对您来说是多长呢?”
上帝:“我眨一下眼的功夫。”
信徒:“那么10亿元钱呢?”
上帝:“不过是我的一根头发而已。”
信徒:“哦,慈悲的上帝啊,那就请您给我一根头发吧。”
上帝:“没问题,等我眨一下眼之后给你。”

3、中日韩三国足球队主教练一起来到天堂,询问上帝各自的足球队什么时候才能得世界杯冠军,上帝说:韩国需要50年。韩国教练大哭起来:我是见不到了。上帝又说:日本需要100年。日本教练大哭起来:我是见不到了。中国教练连忙问:我们呢?上帝大哭起来:我是见不到了。

4、有一个男人,中年得子,甚是溺爱,含莘茹苦拉扯儿子成人,辛辛苦苦供儿子上完大学,儿子西装革履,红光满面,自己却衣衫褴褛,饥肠辘辘,省吃俭用为儿子买了房,娶了妻,自己也老了。然而儿子不孝,在一个风雨之夜将他赶出了家门。老人来到一个破庙避雨,老人很伤心,仰天长叹:上帝呀,为什么对我这么不公平?在一道闪电过后,一个更苍老的声音说:“这是报应啊。”这时老人看见一个比他更老的人从破庙的角落里进出来。老人大惊:“你是上帝吗?”更老的人说:“混蛋!在二十多年前你就把我赶出来了,我是你爸爸呀,你已经不认识我了?”

5、在理发店,神父理完发交钱时,理发师说:“不收您的钱啦,我就当是为上帝服务了。”第二天早晨,理发师看见店门前多了一封感谢信和几本《圣经》。
过了几天,一个警官理发后要交钱,理发师说:“不收您的钱啦,我就当是为我们社区服务了。”
第二天早晨,理发师看见店门前又多了一封感谢信和一些《社区服务手册》。
又过了几天,一政府官员来理发,交钱时,理发师对他说:“不收您的钱啦,我就当是为政府服务了。”第二天早晨,理发师看见门前站了一排政府官员

6、一天,克林顿的妻子希拉克被带去见上帝,她发现在上帝的客厅里挂着许多表,而且这些表有的走得快,有的走得慢。于是她就问上帝的仆人:“为何上帝要收集这麽多表?而且这些表走得还不一样快?”
上帝的仆人说到:“这些表代表着人的生命,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有一块着样的表,如果他的外遇多,他的表走得就快,没有外遇表走得就慢。”
希拉克听完后向四周看了看又说道:“为何没看见我丈夫克林顿的表?”上帝的仆人说:“你丈夫的表被上帝拿到办公室当电风扇去了!

7、一对儿同年同月同日生的老夫妇共同生活了35年。今天,他们大摆宴席,庆贺他们的60岁大寿。宴席过程中,上帝来了。上帝称赞老夫妇是真正的“恩爱夫妇”,并答应给他们每人一个愿望。老太太激动地说:“我们很贫穷,我只想想好好看看这个世界,做一次全球旅游。”
  上帝挥了一下手,砰的一声,一打儿飞机票从空中落入老太太的手上。该老头儿许愿了,只见他沉思了一会儿,说道:“我想娶一个比我年轻30岁的女人。”
  上帝又了一下手,砰!……
  老头儿一下子变成了90岁

8、上帝用泥巴捏了个人,从此就有了人类;
最先有的是白人---因为上帝把泥人放到火上烤轻了;
其次有了黑人---因为担心火候不到结果给烤大了;
后来掌握了最佳火候也就有了我们黄色人种,所以说我们是上帝最成功的杰作。

9、小彼得自豪地对他的朋友说:“我叔叔是神父,所有的人都称他尊敬的神父。”
  小保罗说:“我叔叔是主教,谁跟他说话都称他阁下。”
  小拉克乌斯不服气了:“这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叔叔体重150公斤。”
  所有的人见了他都喊道:“噢!我的上帝!”

10、看贴不回贴,上帝会生气,后果很严重;看贴顶一下,上帝很满意,保佑你多赚人民币。阿门

2007-03-24 11:52

绝对原创,请勿转载。

2007-03-03 13:59

对不起,我爱你

有那么一对情侣.女孩很漂亮,非常善解人意,偶尔时不时出些坏点子耍耍男孩.男孩很聪明,也很懂事,最主要的一点.幽默感很强.总能在2个人相处中找到可以逗女孩发笑的方式.女孩很喜欢男孩这种乐天派的心情.   
  他们一直相处不错,女孩对男孩的感觉,淡淡的,说男孩象自己的亲人.   
  男孩对女孩爱甚深,非常非常在乎她.所以每当吵架的时候,男孩都会说是自己不好,自己的错.即使有时候真的不怪他的时候,他也这么说.他不想让女孩生气.   
  就这样过了5年,男孩仍然非常爱女孩,象当初一样.   
  有一个周末,女孩出门办事,男孩本来打算去找女孩,但是一听说她有事,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他在家里呆了一天,他没有联系女孩,他觉得女孩一直在忙,自己不好去打扰她.   
  谁知女孩在忙的时候,还想着男孩,可是一天没有接到男孩的消息,她很生气.晚上回家后,发了条信息给男孩,话说得很重.甚至提到了分手.当时是晚上12点.   
  男孩心急如焚,打女孩手机,连续打了3次,都给挂断了.打家里电话没人接,猜想是女孩把电话线拔了.男孩抓起衣服就出门了,他要去女孩家.当时是12点25.   
  女孩在12点40的时候又接到了男孩的电话,从手机打来的,她又给挂断了.   
  一夜无话.男孩没有再给女孩打电话.   
  第2天,女孩接到男孩母亲的电话,电话那边声泪俱下.男孩昨晚出了车祸.警方说是车速过快导致刹车不急,撞到了一辆坏在半路的大货车.救护车到的时候,人已经不行了.   
  女孩心痛到哭不出来,可是再后悔也没有用了.她只能从点滴的回忆中来怀念男孩带给她的欢乐和幸福.   
  女孩强忍悲痛来到了事故车停车场,她想看看男孩呆过的最后的地方.车已经撞得完全不成样子.方向盘上,仪表盘上,还沾有男孩的血迹.   
  男孩的母亲把男孩当时身上的遗物给了女孩,钱包,手表,还有那部沾满了男孩鲜血的手机.女孩翻开钱包,里面有她的照片,血渍浸透了大半张.   
  当女孩拿起男孩的手表的时候,赫然发现,手表的指针停在12点35分附近.   
  女孩瞬间明白了,男孩在出事后还用最后一丝力气给她打电话,而她自己却因为还在堵气没有接.男孩再也没有力气去拨第2遍电话了,他带着对女孩的无限眷恋和内疚走了.   
  女孩永远不知道,男孩想和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女孩也明白,不会再有人会比这个男孩,更爱她了!

2007-03-03 13:53

傻子的爱情

从前有这样的一个爱情故事,故事的主角是两个傻瓜。男的好傻,傻的只知道说疯话,女的 
也好傻,傻的只知道用那双无神的眼睛看着男的,笑,傻笑。 

两个人本来不认识,他们一个天南,一个地北。家里人嫌他们傻,都抛弃了她们,任他们四处流浪。男的从南往北走,女的从北往南走,流浪,流浪……。男的以前并不傻,而是因为在工地上干建筑的时候被砖砸中了头,从那以后就傻了。女的以前也不傻,考大学的时候她考了全市第一名,然而她的名字却被一个有钱人给顶替了,从那以后女的就不再说话,不再理自己的父母,后来也傻了。 

不知道走了多长的时间,男的身上的那身衣服变的肮脏不堪,鞋子也露出了那漆黑的脚指头。女的身上那身红衣服已经变成了灰色,散乱的头发上还有几根枯黄的杂草,但是脸还是白的,出奇的白,手里拿着一个矿泉水瓶,冲着路人们傻笑。两个人是在一个黄昏相遇的他们共同发现了垃圾桶里的那块发了霉的面包,一同身手去抓那个面包,两个人的头碰到了一起,男的冲女的狠狠地瞪了一眼,女的冲男的傻笑。男的还是胜利了,他抢到了面包,张开那黑紫色的嘴狠狠的咬了一口,女的没有动,只是傻傻地看着男的,傻傻地。男的看了一眼女的,眼神中没有一点光,女的只是看他,喉咙里不停的咽着唾沫,男的停止了啃面包,开始看着女的,傻傻地盯着,两个傻子就这样看着,男的没有表情,女的傻笑。男的把面包给了女的,男的竟然把面包给了女的,女的也抱着那剩下的半块干面包啃了起来。男的转身走了没有回头,当他回到自己睡觉的那个废厂房的时候,转身看到了女的,女的一直跟着他,一直跟到了这里,女的还是冲男的傻笑,她们不说一句话,女的便跟傻子住在一起了,晚上睡觉的时候,男的感觉身上很温暖,从来没有过的,女的一直搂着男的,女的睡觉时候很死,睡觉的样子真的不像个傻子。 

两个傻子就这样住到了一起,白天两个人一起去大街上拣东西填饱肚子,晚上就一起回来睡觉,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那天晚上男的不知道是在哪拣了一个戒指,生了绿锈的戒指,男的给女的带上了,女的一直冲男的傻笑,那晚笑的更是厉害,女的的笑声撕裂了整个安静的夜。后来笑出了泪,女的哭了,第一次哭了,搂着男的哭了,不明不白的哭了。男的好像无动于衷,脸上依然是没有表情。 

后来女的病了,从来没生过病的女的病了,而且很严重,早晨她没有起来陪男的一起去拣吃的,没有冲男的笑,男的自己出去了,中午男的竟然例外的回来了,手里拿着一瓶新的矿泉水和一个新的面包,他是回来看女的的,男的脸上挂了伤,手指头也青了,鼻子下面还有两道血痕。男的是在抢面包和矿泉水的时候被小摊的老板打的。女的闭着眼睛,还是没有像往常一样冲男的傻笑。男的把面包送到女的嘴边,女的没有吃。女的快不行了,身上发着高烧,已经昏迷了,男的脸上头一次有了表情,慌乱的表情,男的跑了出去,看见一身穿绿警服的人就哭了起来,男的哭了,也是第一次哭了,嘴里喊着:救救我的女人,救救她绿军装一脚踹开了男的,骂道:滚一边去,疯子,我他妈真倒霉,出门这么不顺呢!男的仰面倒在了地上,绿警服狠狠地朝男的小肚子踹了几脚,男的撒了手,绿警服朝男的吐了口吐沫,走了!男的好久才从地上爬起来,脸上的泪已经干了。 

男的把女的背到了街上,街上人很多,但没人注意他们,注意的也只是冷冷地瞅几眼,然后继续赶自己的路。傻子把女的放在路边上,无助的看着行人。女的呼吸已经很微弱了,傻子从路边拣了一个破玻璃片,破玻璃片有着锋利的尖,露着寒光,男的抬起女的那瘦弱脏 兮兮的手臂,朝她的手腕狠狠地割了下去,血喷了傻子一脸,傻子大笑,狂喊:“哈哈,我 杀人了,你们看我杀人了……”救护车终于来了,女的被抬走了,围观的人们唾弃着男的,骂着男的,然后都散去了。女的最终还是死了,失血过多,女的在医院还没呆上一个小时就被抬进了停尸间,女人走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笑着的,手指上还戴着那长满铜锈的戒指。男的等了好长好长时间,女的再也没有回来,没有回来冲他傻笑,男的哭了,哭的那样痛快,整个夜晚都被男的的哭声掩盖了,然而谁也没有注意到这哭声。 

还是在那个他们相遇的那个垃圾桶旁边,人们发现了男的的尸体,男的脸上的笑容已经僵住了,怀里抱着一个发了霉的面包和一个没有开瓶的矿泉水...... 

2007-03-03 13:27

小偷之爱

小偷被人追赶,他跑进一个小巷,跳进一座老宅.老宅很大,很静,也很荒凉.正当他想该藏在什么地方时,一个柔弱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 .“你是谁呀,你找谁?“ 
小偷吓了一跳.转身一看,只见一个少女正睁着一双大眼睛盯着他问呢. 
“砰......“院外传来急促的敲门声,小偷的脸都吓白了.
少女一把抓住小偷的手,拉着他来到门口,打开了门,一群人闯了进来. 
“你看见一个小偷进来了吗?”
“没有呀“. 
“我和我男朋友在院子里,没见到什么小偷呀.“少女一脸天真的样子. 
为首的男子仔细打量了少女,看她不像是在说谎.但他的目光却紧紧地盯着小偷.“他是你男朋友?”
“那还有假?“少女说着,把身子靠在小偷身上. 
那些人看没什么异样,就都走了. 
“你,你为什么帮我?“小偷知道少女一定知道他就是他们要找的小偷. 
“你一定由你自己的苦衷,谁都不是天生就想作小偷的.“ 
居然有人会为小偷辩护,小偷不禁又仔细地打量了一下少女,她不像一个脑子有问题的人. 
“你坐一会吧,他们估计还没走远“.少女居然邀请他坐一会. 
“就你一个人在这?“ 
“是的,我家不在这儿,房子是我外祖父留下来的.“少女伤感地说.“我身体又不好,很少外出的,你能常来陪我吗?“ 
“好吧“.小偷犹豫一下答应了. 
以后的日子里,小偷没事就去老宅陪少女.他后来才知道她患的是尿毒症,虽然是早期,但那却是个令人心惊胆寒的绝症啊!他能作是只 是抽时间陪她,给她讲外面的世界,小偷的出现让少女黑白的世界变得多彩起来,她每天都盼望他的出现. 
这年情人节,小偷带着一朵玫瑰出现在少女面前,向她示爱.她虽然知道那天以后他再也没有偷过东西,但她却是身患绝症的人,怎么能 接受他的爱呢. 
每个情人节,小偷都会带来一朵玫瑰向她求爱.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小偷一天天地消瘦. 
一天,小偷惊喜地告诉少女,她有救了,他为她找到了肾脏. 
这年情人节前夕,少女换肾手术的准备工作已就绪.这时少女才知道,她要换的是小偷的肾.他瘦的那么快是因为他每天不仅要卖血,而 且还要干很多重活,为的是早日凑够她的手术费用. 
换肾手术非常成功,少女身体接受了小偷的肾,可小偷却因身体太弱而没能下手术台...... 
以后的每个情人节,小偷墓前都会有一朵玫瑰,并附着字条:永远爱你的妻!

2007-03-03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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